京沪高速铁路监理一标创优实施细则_创优监理实施细则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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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工程监理专项实施细则

编制: 批准:

京沪高速铁路监理一标项目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五日

目录

1、成立机构

2、工程概况

3、主要技术标准

4、一标重点创优项目

5、工程质量和创优目标 5.1质量标准 5.2创优目标

6、创优工程监理措施 6.1工程质量监理措施 6.2安全监理措施 6.3环保监理措施 6.4投资控制监理措施 6.5进度监理措施 6.6技术创新监理措施

7、明确岗位责任,落实监理制度 7.1岗位职责 7.2落实监理制度

创优工程监理专项实施细则

按照京沪公司京沪高速(安)[2009]2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京沪高速铁路工程质量创优规划》的通知”要求,监理一标项目部认真组织学习《创优规划》,在充分熟悉土建一标承建工程的创优项目、创优目标和具体任务的基础上,成立机构,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制,确保创优工作落到实处,稳妥有序进行。

本细则必须与已颁发的各专项工程施工监理细则一并执行。

1、成立机构。

监理项目部根据总指、天指要求成立京沪高速铁路监理一标项目部创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志荣

副组长:郭栋林、李明、张西兰

员:刘铁军、武晓光、车文富、于志勇、刘联华、袁晓洪、黄红韧、宋鹏程、张明奇、董天镇、张继红、余天荣、丁为新

创优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全标段创优项目、创优目标的具体实施工作。创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室。

2、工程概况

京沪高速铁路土建一标正线全长223.944公里,共有4条联络线,主要在天津西委托代建范围,标段仅负责京沪联络线近正线接入点段工程,既有线改建5.4单线公里,设有廊坊站、天津南站、天津西站和沧州西站等4个车站。全标段正线桥梁23座,长208.395公里,占标段线路全长的93%,各种特殊结构69处;

路基15.549公里,站标段线路全长的7%。

3、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km/h,初期按300km/h运行;线间距:5.0m;最小曲线半径7000m;最大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700 m;牵引种类:电力;列车类型:动车组;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运输组织:采用本线高速列车和跨线高速列车混合运行,高速列车下线运输的组织模式。

4、一标重点创优项目

4.1北京特大桥DIK6+983.2—DIK55+136.14,全长48.2km; 4.2天津特大桥DIK67+168.25—DK190+256.07,全长113.7km; 4.3青沧特大桥DK190+370.1—DK218+256.07,全长27.9km; 4.4沧德特大桥(部分)DK220+311—DK238+470.17,长18.2km; 4.5轨道工程(部分)223.944(正线)公里; 4.6四电集成工程(部分)223.944(正线)公里。

5、工程质量和创优目标

全标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整体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并经得起运营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具体指标为:

5.1质量标准。5.1.1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杜绝质量事故。

5.1.2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其中桥梁混凝土结构使用寿命不低于100年,无砟轨道使用寿命不低于60年。

5.1.3试车最高检测时速达到设计速度的11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的目标值。

5.1.4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规划、环保及水土保持、节能和新技术应用等要求。

5.1.5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规范 齐全,一次交接合格。5.2创优目标

5.2.1指导思想:做好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精细管理;安全、优质、高效建设,一次成优;以创优规划为契机,加强京沪高速铁路土建一标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现建设目标。

5.2.2创优目标:全标段综合工程整体质量达到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标准,全标段综合工程整体质量和技术水平达到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标准,全线综合工程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达到国家技术创新奖标准,全标段6项重点单项工程为重点创优项目,达到单独申报条件。

6、创优工程监理措施

必须坚持高标准起步、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以标准化管理为手段,按照“六位一体”管理要求,精心组织、精心监理、精细管理,努力把京沪铁路建设成质量精品、技术创新、节约资源、环境优化、社会和谐的世纪工程。

6.1工程质量监理措施 6.1.1质量实行“四化”控制。

6.1.1.1实行质量控制标准化。根据标准化管理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全面开展标准化管理。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监理人员质量责任,规范质量管理程序;实施全员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严格物资设备准入制度;分专业制定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统一技术标准,规范施工程序,提高监理水平,使现场施工操作和质量控制规范化。

6.1.1.2实行质量控制数据化。充分发挥监理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的作用,确保检测频率符合要求,做到用数据控制质量,用数据评判质量。

6.1.1.3实行质量管理信息化。以信息采集促工程质量,以质量信息改进质量管理。利用全标段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质量管理模块功能,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记录信息化程度;隐蔽工程采用影像记录与书面记录并举,建立影像记录档案,实行质量记录定期集中归档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追溯有据;对沉降变形观测、轨道施工等工序采用现场检测、电脑采集和处理、系统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1.1.4实行质量控制专业化。用于工程上的混凝土必须全部采用自动计量、集中搅拌生产工艺,确保混凝土质量得到全面控制。混凝土拌合站的原材料检验、全自动计量系统和搅拌时间自控系统均实行专岗专人严格监理,保证混凝土生产质量;对专项或关键工程工序质量进行现场旁站监理;重要材料或重大设备实行驻场(厂)监理、监造;平行或见证沉降变形观测,确保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客观、公正、准确,为下一道工序施工提供科学依据。

6.1.2严格执行业主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

6.1.2.1工程质量监控制度,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核对供应商(厂家)名录资质,按规定分别进行材料进场和过程检验,并提供检测报告。不合格材料及时清退,严禁使用。重要材料和构件实行驻场监造。

6.2.2.2监理项目部建立一个标准化的中心试验室和六个工地试验室。一流的设备、一流的人员。保证满足现场平行检测和专项检测的需要。

6.1.2.3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制度。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项目和频次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凡需见证试验的项目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在场监督下进行,并由监理人员在试验报告上加盖见证试验印章和签字;桥梁基桩无损检测,监理人员必须进行过程见证。

6.1.2.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制度。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要不厌其烦的督促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及时整理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到场进行检查,对合格检验批(工序)签字验收;凡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规定需要设计人员参加的工序检查或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人员一并参加。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字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6.1.2.5质量保证措施审批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关键或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中涉及理论计算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咨询单位进行检算审核。

6.1.2.6施工过程实施质量“三检制度”。要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检;监理人员要严格过程质量监理,强化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并履行签字认可手续,杜绝不合格工程进入下道工序。

6.1.2.7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工程质量报表由各监理组向监理项目部报送。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6.1.2.8质量管理责任人登记制度。各参建单位在进场后,监理项目部和各监理组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单位主要管理责任人,主要人员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全、质量管理主要负责人。

6.1.2.9技术质量培训制度。一方面积极组织参加京沪公司组织的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监理项目部要对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加强过程培训,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项目部和监理组两级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每月开展一次专题讲座,把技术质量培训工作常态化,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确保人人经过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6.1.2.10质量应急预案制度。在全标段质量管理和控制中,各监理组应结合工程特点,制定质量控制应急预案,明确各单位工程、重点工程、特殊结构工程的现场监理责任人,明确监理组长或副组长为处理应急质量问题的负责人,做到立即组织处理、及时汇报。保证每道工序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或苗头。

6.1.2.11质量保证资料定期归档制度。为保证质量监理控制资料能及时、真实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情况,杜绝人为更改现象。监理项目部建立档案室,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资料实行定期集中封存保管。监理组把每月的各种工程资料全部集中到项目部统一封存保管,要求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资料归档,并做好移交目录签认。同时将集中封存工程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交京沪高速铁路天津指挥部统一备案,确保各项工程内业资料始终处于规范有序状态。

6.1.3精心监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6.1.3.1监理项目部布置和督促设计文件与施工图的现场核对,认真填写现场核对表,报送各有关单位审核。经审核盖章后,方可发放用于施工;参建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中发现的设计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按程序及时处理。

6.1.3.2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方案,实行监理组、项目部两级审查制度。要求施工组织方案的编制内容要做到科学、可行、可控,重点突出、措施全面合理,杜绝胡乱粘贴、针对性差的现象,要求配齐配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试验人员及各工种人员,配齐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的各种施工设备,提高机械化施工水平,以一流的施工设备保证施工工艺质量。6.1.3.3认真做好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监理项目部设测量专业负责人,各监理组配专职测量监理工程师。跟踪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高速铁路精密测量有关标准,配齐专业人员和测量仪器设备,确保加密点和导线控制网的精度达到高速铁路的要求;监理人员认真做好测量复测工作,按规定比例进行重点抽查平测,确保工程测量准确无误。

6.1.3.4积极支持施工单位应用“四新”成果保质量。鼓励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禁止采用淘汰或落后的施工工艺、材料或设备,以技术创新提高施工工艺水平和保证工程质量创优。

6.1.3.5严格过程质量验收。强化每道工序质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对路基地基处理、桥梁桩基处理等关键工序实行验收许可制度,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咨询、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共同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路基预压沉降等进行定期验收评价,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1.4实行试验先行,样板引路,带动全面创优。

6.1.4.1对于应该先行进行试验的工程类型,审批正式施工开工报告前,应要求施工单位按验收标准要求做好试验点的工程施工,总结技术参数、工艺标准或验证设计承载力。参加业主召开的现场审查会,试验报告评审通过后,统一了标准、统一了工艺,方可批准正式施工。严肃推广试验成果,以点带面,实现全面创优。

6.1.4.2认真贯彻执行京沪公司制定的《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实施办法》,熟悉评选规模、评选标准、申报及评选程序、奖励与违约处理等。恪守监理职责,为全标段工程整体创优,确保全标段工程建设整体质量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努力做好现场的监理工作。

6.2安全监理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监理项目部、监理组、安全监理工程师三级安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检查、耐心督导,使各施工现场做到规范作业、文明施工,建设安全工程、和谐工程。

6.2.1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贯彻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2001),关注施工现场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采用必要的技术测试手段,确保每个岗位的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6.2.2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执行情况,坚持安全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记我心中、事故消我手中”的思想。严格要求施工现场做到岗前、岗中、岗后安全三教育,尤其要重视检查特殊工种岗位,保证特殊工种必须全员培训合格和持证上岗。

6.2.3坚持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工程中的每个安全因素进行识别,根据危险源识别等级,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或预案。尤其对跨江跨河、跨越既有铁路和公路、起吊运架等施工方案,必须坚持严格审批制度,并报现场指挥部和京沪公司进行审批,确保各种安全防护方案万无一失。

6.2.4严格过程巡检制度。各监理组长和安全监理人员,实行分片定点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现场巡检力度,及时发现和消灭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6.2.5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安全监理岗位上的监理人员必须坚持:未经安全评估的工程不准开工,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安全人员配置不够的不准施工,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对安全责任实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

6.2.6认真搞好监理项目部、各监理组及各施工单位的办公和居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做好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交通事故、易燃易爆事故等预防工作,保证现场施工人员人人平安健康。

6.3环保监理措施

6.3.1监理项目部设立环保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全标段的环保监理工作,各监理组监理人员全员树立环保监理意识,积极贯彻国家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2004),保护环境。

6.3.2环保室严格进行设计图纸审核,保证环保措施“三同时”。审核图纸中是否按照国家批复文件和要求进行环保措施设计,充分考虑了京沪高速铁路沿线的特殊性,达到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使环保工程设计和工程环保措施满足国家要求。

6.3.3严格检查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做好环境工程的施工,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做好施工中的环保措施,对大临工程和正式施工中的污水、泥浆、弃土等认真做好排放、掩埋工作。

6.3.4环保监理人员认真做好现场监理,明确监理重点和巡检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环保设计,确保各种施工措施和方法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保要求。

6.3.5监理项目部、各监理组及各施工单位,要做好员工居住地的生活污水、垃圾等排放工作,严格按有关要求处理,不给当地人民群众留下任何环境污染源,做到工程优质,环境优美。

6.4投资控制监理措施

6.4.1投资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工程的设计标准、工程内容和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建设工程标准。严格审核验工计价报表,认真执行验工计价审核程序,杜绝不合格工程计价,防止出现超前计价的现象发生。督导施工单位在大临工程建设中,尽可能少占地,尽可能减少永久性占地,节约土地。

6.4.2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监理人员要坚持原则,先变更后施工,不准擅自改变设计,严格控制。协助业主确保投资控制在国家的批准范围内。

6.5进度监理措施

6.5.1检查和要求施工单位严格兑现合同承诺,配齐各种施工资源,严格按全线施工组织设计有序推进。对控制工期的关键节点加大检查和督导力度,协助施工单位分析各种影响因素,制定有效对策。

6.5.2服从业主指挥部的组织和安排,参与必要的协调工作,为施工单位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6.5.3按期进行验工计价,做到准确、准时。6.6技术创新监理措施

6.6.1监理项目部将会根据京沪公司制定的全线技术创新规划,选出的单项工程作为技术创新工程的安排,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监理责任,选择科学的监理手段,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工作。6.6.2全体监理人员都要努力学习新技术,积极推广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新技术在京沪高速铁路建设中的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创优的科技含量,用科技手段保证工程质量。

6.6.3积极支持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用先进的工艺、先进的技术、先进的设备确保工程质量。

7、明确岗位责任,落实监理制度。7.1岗位职责

7.1.1监理项目部,应加强现场质量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质量创优检查和考核;派员参加天津指挥部主持的日常性施工现场巡查,督促各施工单位规范现场质量管理和操作行为,提高质量控制和管理水平,指导创优活动规范、有序推进。针对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整改意见,迅速督促整改,核查整改效果。

7.1.2各监理组,必须依靠提升质量监控能力来保证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三按九不”制度,即按设计文件施工、按工艺规程操作、按验收标准检验;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准上岗、设备仪器未经鉴定合格不准使用、开工条件未经审查合格不准开工、工程未经换手测量合格不准动工、工序未经技术交底不准施工、原材料未经检验合格不准使用、上道工序未经检查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隐蔽工程未经检查不准覆盖、工程未经检查合格不准验工计价。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工班完成后自检、工班之间交接互检和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严格工序报检制度,每道工序完工并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记录表,方可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需要设计人员参加检查的工序,由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只有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合格,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1.3监理工程师,是实现创优的重要把关者。在开工前必须认真熟悉施工图并进行现场核对,主要检查工程结构尺寸和位置是否与现场相符、工程量是否与工程结构物相吻合,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程序向设计单位反应。驻地监理人员,要实施全过程巡视检查,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和监理日记,详细记录本人每天的监理工作。对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并做好旁站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出指令进行纠正,并跟踪验收。对京沪公司和现场指挥部提出的问题,要监督责任单位现场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提出问题的单位。

7.2落实监理制度

7.2.1、图纸会审制度:认真审查施工图纸,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

7.2.2、技术交底复审制度:复审承包人的技术交底工作由监理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一般针对项目开工前、重点工程项目、特殊工序和关键工序实施前进行复审。由施工单位的工程部长向各工艺环节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所有操作人员心中有数。

7.2.3、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工艺过程实行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均严格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能进行。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隐蔽工程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能施工。

7.2.4、测量复核制度:坚持测量复核和平行检测,要求施工单位认真保护测量桩点,强调施工测量放线必须校核。

7.2.5、重点工序全过程监理制度:重点工序施工,监理应全过程旁站监督,随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质量问题,保证施工处于受控状态。

7.2.6、坚持“三不”验收制度:本工序未经检验不验收,检验不合格不验收,检验合格未提交记录表单资料不验收。

7.2.7、把好“五不”关键点:即开工报告未经批复不准施工,原材料未经进场检验合格不准施工,桩橛位置、测量标志不清楚不准施工,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准施工,隐蔽工程未经检验签证不准施工。同时坚持测量换手复核制、三检制、挂牌施工制、工地例会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达到所施工工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具有可追溯性。

7.2.8、实行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在京沪公司、天津指挥部、部监督站的检查过程中,发现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控制不力、玩忽职守,并造成质量通病或事故的,发现一次,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同一责任人被发现两次,不仅要通报批评,而且要将主要责任人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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