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明星“评选办法.doc1_纳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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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
城区办税大厅“纳税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为加强地税系统办税工作透明度,营造良性互动纳税环境,树立地税新形象,推动优质服务工作再上台阶,让纳税人在“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氛围里享受地税部门的现代化管理服务,接受纳税人对办税行为的监督,城区办税服务厅从2011年6月份开始,按月开展 “纳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真情奉献地税事业,热情服务纳税人”为团队窗口形象,共同构筑互信互融社会化环境;以实行“一窗式服务”、“首问责任制”为行为准则和规范,做好文明公开办税;以随时准备接受纳税人投诉为突破口,内强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建立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熟练,敬岗爱业的地税干部队伍,真心实意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文明服务。
二、评选标准
着装上岗,微笑服务,仪容仪表好 尽职尽责,业务熟练,办税效率高 文明用语,公平执法,服务质量优 注重环卫,桌面整洁,环保意识强 热爱学习,苦钻技能,综合素质高 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勤政廉政好
三、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城区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
四、评选方法
评选采用内评和外评相结合的方式,内评内容主要包括评选对象在季度内的工作考核、纪律考核两个方面,外评主要是纳税人评议。具体办法:
1、评选总分100分,其中:工作考核40分、纪律考核30分、纳税人评议30分。
2、纳税人评议以服务评价为依据。根据服务评价器每月统计的窗口人员评价数据为准。被纳税人评为不满意一次扣1分。
3、纪律考核以办税服务厅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 “办税服务厅”考勤制度,没有旷工、迟到、早退、脱岗等违纪现象,全勤到岗工作,得30分。
(1)上下班考勤记录少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2分;
(2、请事假1天扣2分,旷工半天扣4分,旷工一天的取消本季度评选资格。
(3、上班时间在工作岗位串岗、聊天、不着装上岗等,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
(4)经查实,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取消本季度评选资格。
4、工作考核以每月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依据。
5、计算每个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纳税服务标兵”。
五、奖励办法
1、评选出来的“纳税服务标兵”给予200元奖励。
2、在当选的岗位工作台上置放“纳税服务标兵”标牌。
3、对评选出来的“纳税服务标兵”在县局内网及办税厅内张榜公布。
六、评选管理
“纳税服务标兵”评选工作由县局纳税服务科具体执行,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评人员被视频监控、第三方评估通报的,与纳税人发生争吵的,及被纳税人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当月评选资格。每月评选结果收集归档,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