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治污工程锁_指纹锁品牌十大排名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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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治污工程锁“污龙”

肥乡县以“削煤、减排、治尘、控车、增绿、淘汰落后、科技创新、重污染天气应急、精细化管理”为重点,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减排治理、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落后产能淘汰、生态绿化、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重污染天气应急、精细化管理”十大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重拳出击,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该县实行五天一督查、一月一分析、一季一会商、半年一汇报、一年一总结“五个一”攻坚机制,持续开展涉污企业和摊点大排查,形成从城镇到农村、从村落到农户、从国省干道两侧到重点节点、从工业园区到县域边角的无缝隙立体式监管网络,结合环境执法、乡镇普查、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多种手段,对重点企业排污节点、单位小区和洗浴饮食等场所燃煤锅炉(炉灶),违法建设的重污染企业,扬尘污染的小沙石、小煤炭摊点,违法焚烧秸秆和垃圾等所有污染企业和摊点全部登记在案,分类造册,建立专门档案,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期限,对照检查,跟踪督办。

为防止涉污企业死灰复燃,该县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楚原料、恢复地貌”标准,对县域境内国省干道及县道肥馆线、肥成线等两侧50米以内煤场、料场、沙石场等污染源全部取缔,50米以外的按要求进行棚化整改;对县城建成区及外环路300米以内煤场、小加工点、废品收购点等污染源关停取缔,300米以外的按要求进行棚化整改;完成城区内2台以上分散燃煤锅炉拆除、“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2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取缔县建成区内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燃煤大灶;综合整治全县施工工地扬尘面积达21万平方米以上,全部达到6项“绿色施工”标准和要求。

肥乡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

肥乡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张进山检查重点减排工程进展情况

10月25日上午,肥乡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张进山带领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县住建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到2013年我县重点减排项目—肥乡县装备制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督导检查。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张进山要求,县环保局要搞好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督查力度,县住建局要做好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县开发区管委会要协调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施工单位要精心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程进度,保证按期完成建设和安装任务。

肥乡县装备制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肥乡县经济开发区(原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内,辛安镇乡辛安镇村村南、团结渠南侧,项目总投资7600余万元,建设污水处理系统、管网铺设、办公生活等配套设施,日处理污水能力2.0万立方米,项目处理工艺修为预处理+倒置A2O+反硝化生物滤池 +连续流砂过滤器+消毒工艺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相关用水水质标准,预计年底前投入运行并完成 肥乡县敲定今冬明春26条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分阶段实施《肥乡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细则》有关工作任务,有效防治和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今冬明春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25日,县政府研究制定26条措施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拉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序幕。

1.全力压减燃煤总量。年底前,完成城区内2台以上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工作;明年5月底前,全县拆除2家粘土砖厂。

2.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年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开,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面积的80%,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

3、严格控制耗煤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必需建设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4.餐饮燃煤大灶治理。2013年,县建成区内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取缔燃煤大灶。

5.严格环评审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要依法进行处罚。

6.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准入机制。7.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年底前,完成2个加油站的油气完成回收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基础数据调查工作。

8.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加强房屋建设、拆迁、水利、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2013年底,所有施工场地全部达到6项“绿色施工”标准要求,防治扬尘污染。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停止施工,新工地在未落实绿色施工措施前,不得开工建设。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全年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面积不少于21万平方米。加大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做到干散料入仓、入棚或建设挡风墙加固定喷淋设施,建设出入车辆自动清洗设施,固定排放源安装高效布袋除尘器。

9.治理渣土运输扬尘。年底前,建成区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运输、车体冲洗措施。

10.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推行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加强对建成区外主要道路交通运输扬尘的污染防治和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运输沙石、煤炭、矿渣等易抛撒物品的车辆和不覆盖、覆盖不严等问题。加强道路两侧植树绿化工作,及时清除道路两侧积土。

11.规范城区露天烧烤。取缔燃煤及木炭烧烤。严禁建成区及周边地区擅自露天焚烧树叶、垃圾及其它废弃物,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2.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坚持堵疏结合,进一步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督导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严控焚烧行为。13.提升油品质量。2013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机动车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料的违法行为。14.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强在用车年度检验,不达标车辆环保部门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公安部门不得发放安全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

15.严格项目准入。按照市确定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把新建项目产业政策关,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现状,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16.扩大城区绿化面积。扩大建成区绿地规模,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单位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绿道绿廊、公园绿地建设。

17.提高森林覆盖率。推进县城周边绿化。实施绿色廊道建设和优质果品基地工程。

18.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强化源头污染预防,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2013年,完成1家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19.建立健全环境空气监测体系。2014年6月,按新标准(6项参数)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并与省、市环保局联网。

20.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开展1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21.积极推进环保网格化管理。在全县推行环保网格化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格管理、职责明晰、责任到人”的环保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各乡镇环保工作机构。创新环境监管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各乡镇、村基层环保责任和工作力度,县、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

2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肥乡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赵洪山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有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担任,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综合指导、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第一阶段实行五天一督查、调度、通报、排名。第二阶段实行一月一分析、一季一会商、半年一汇报、一年一总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组织落实。23.加强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

24.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县环保部门在2013年底前要组建大气污染防治科,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应急预防与事故调查工作。县公安部门建立环保警察机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

25.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环保、监察、发展改革、工信、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要连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与乡(镇)政府、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企业。活动结束后,对各单位和乡镇进行考核。按照有关规定,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肥乡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

肥乡县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通过《肥乡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

10月21日上午,政府县长赵洪山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县环保局提交的《肥乡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肥乡县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内容;与会县领导现场就提交的预案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许多可行性的意见与建议。政府县长赵洪山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提交的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县环保局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班子建设,提升队伍素质,要高度重视环保产业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大力度,确保省市环保要求在我县落到实处。

根据省市有关通知和县领导的批示精神,县环保局启动了《肥乡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的编制工作,《修订稿》是在今年7月份我县编制印发的《肥乡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3〕34号)和《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环境保护和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和近期污染天气频繁以及即将进入冬季采暖期的实际情况而进行修订编制的,预案修订编制过程中征求了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发改局、工信局、气象局等55各部门和9个乡镇的意见。

《修订稿》共分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检测与预警、应急响应、监督检查、应急保障、总结评估、预案管理、和附则9个章节,2万余字。提出了编制的目的是为了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及时果断采取超常措施,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的影响,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体系,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根据国家及河北省、邯郸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提出了建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各位副县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以及县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应急办、环保局等单位成员的预案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技术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督导检查组、新闻宣传组等6个专业组,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同时,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划定。

预案(修订稿)还要求县环保局、城管局、住建局、卫生局、发改局、工信局等22个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方案或者措施,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各有关部门还将与县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责任书,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预案(修订稿)规定县城要建设监测6种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的空气自动监测站,并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气象、环保部门还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并规定了重污染天气的应急报告制度。预案(修订稿)将重污染天气分为重度污染、严重污染以及极重污染三级。重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0<AQI≤3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的大气污染。严重污染:空气质量指数(AQI)为300<AQI<5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的大气污染。极重污染:空气质量指数(AQI)为AQI≥5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极重污染的大气污染。相应的预警也分为三级,即Ⅲ级(重度污染、黄色)预警、Ⅱ级(严重污染、橙色)预警和Ⅰ级(极重污染、红色)预警。遇到相应的污染等级启动相应的预警等级并由相关负责人负责启动。根据我县重污染区域分布、县城地理位置关系和政治、经济原因,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区域划分为两个。一个是重点响应区域:县城建城区;一个是一般响应区域:除县城建城区以外的所有区域。

根据预测的AQI指数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措施,预案(修订稿)将采取的措施分为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并提出各级应急响应必须执行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预案《修订稿》还对相应级别的升级转换和终止做出了相关规定。对预警发布后规定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措施以及公众监督措施。预案(修订稿)还规定了人力资源保障、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制度性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技术保障等6项应急保障措施。提出了预案宣传、培训、演练、修订、签署、解释和报备的各项规定并对一些名词进行了专门解释和定义。

预案(修订稿)还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应急职能部门通讯录、应急专家通讯录、信息报告表、效果评估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表、应急预案变更记录表以及我县产生大气污染的工业企业名单、建筑工地、公车情况、煤场、料场等情况作为附件,并适时进行修订。

预案(修订稿)与原预案相比,更加切合我县实际,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提出的任务更加具体。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及时果断采取超常措施,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的影响,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体系,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肥乡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肥乡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细则(2013-2017年)》,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根据《肥乡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细则(2013-2017年》、《肥乡县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近日,肥乡县人民政府与所辖9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规定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经过5年努力,确保到2017年,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规定了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有12项,分别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全面加强煤炭管治、农村燃煤污染治理、全面完成整治燃煤锅炉任务、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面禁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等废弃物、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工业企业排污综合整治、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行动保质保量完成绿化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乡镇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2013年底前制定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将任务逐级分解到村和重点企业,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与任务,落实责任人。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还制定了严格的监督考核措施。每年年初对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各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肥乡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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