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中小学第五批十大名优教师新529_新时代中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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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中小学第五届“十大名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落实“11753”发展战略,实现名师强校、名校强教、教育强区的奋斗目标,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开展第五届“十大名师”评选活动。为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为目的,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在全区形成激励成才、鼓励奉献、表彰先进的导向机制;形成学习名师、争当名师的良好氛围;坚定全区广大教师“奋力争创全国现代化教育强区”的工作目标,努力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素质,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南岗区区属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的一线在职任课教师(已经被评选为前四届“十大名师”的教师不再参评)。
2.评选名额:通过本次活动,评选出南岗区名优教师10名(简称“十大名师”)、南岗区名优教师提名奖10名(简称“十大名师提名奖”)。
三、组织机构
评选工作设立领导小组和评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周连华
副组长:张慧莉、石晓微、李涛、刘云鹏、韩晓华、薛传海组
员:韩三军、徐亚杰、周长虹、王懿、李家森、黄耀强、刘英明
(二)评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刘云鹏 副组长:韩三军
组
员:黄耀强、刘英明、于家欢、吕莹、何志军、李振江、高勤、刘晓林、刘颖姣、都宏伟、徐世达、白志兴、张莉、李波
四、评选条件
1.现任市级以上(含市级)一线骨干教师。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教龄原则上在十年以上(含十年)。小学教师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以上(含小学高级)职称,中学教师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3.在近三年的学校年终考核中至少有一次获得优秀。近五年至少获得过一次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奖励。近三年至少做过一次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开课或在市级以上的教学大赛中获一等奖。
4.在每学年度家长、学生评价教师的活动中,满意率原则上在90%以上(含90%)。
5.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关爱学生的典型事迹,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在教师群体中具有学术和人格的双重威望。
6.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在全区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具有鲜明的教学风格或特色。7.在教育教学和校本研修中能够发挥骨干示范、带头引领作用。承担过乡村或薄弱学校教师的帮带任务,成效显著。
8.有很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善于从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出发,积极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在本学校的研究中发挥突出作用。近五年内,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研究成员,承担各级行政或业务部门立项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学会或规划科研课题,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过研究成果或有教育专著出版。
9.具有终身学习的习惯,修满近五年内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学分,能够通过名师工作室或名师网上工作室、名师博客等途径,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10.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哈尔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十禁止”“五规范”等规定的行为。
五、评选步骤 1.学校推荐
2012年5月30日—6月4日:各校组织学习方案,宣传动员,教师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核研究后提出推荐名单。
2012年6月5日:各中小学校向区教师进修学校上报名优教师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同时在校内进行公示。
2.确定候选人名单
2012年6月6日:区评选考核小组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然后根据每一位被推荐者的材料进行量化评比,提出候选人名单。
3.对候选人进行考核
2012年6月7日:由领导小组审定20名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填写《南岗区名优教师审批表》。
2012年6月8日—21日:评选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南岗区名优教师考核办法》,对20名候选人进行分散考核。
2012年6月22日,评选考核工作小组对20名候选人进行集中考核。将全部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局领导小组。
4.领导小组认定
2012年6月27日—30日:领导小组认定“十大名师”和“十大名师提名奖”教师。对已认定的名优教师在全区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正式公布评选结果。
5.表彰宣传
2012年9月上旬:在全区教师节表彰大会上,对南岗区第五届“十大名师”和“十大名师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012年9月—10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十大名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推广名优教师的成功经验。
六、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推荐、评选、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严把师德关,严查是否有“三乱”行为,广泛发动群众,真正把广大学生、家长、教师、社会各界公认的,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评选出来。
2.注意发挥榜样和激励作用。各中小学校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宣传、树立身边的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教师学习名师、争做名师,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3.各学校要将每位教师的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外列出详细目录。各学校所推荐参评教师的材料必须具备评选条件所规定的要件(即市级骨干教师证书、学历证书、教龄佐证材料、高级职称证书、行政奖励证书、教学奖励证书、家长和学生满意度测评佐证材料、送教下乡或“乡村教师进名校”指导证书、课题立项或结题证书、发表研究成果的刊物或著作原件、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等)。各学校对申报教师的申请、推荐表以及其他佐证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各类证书和出版物以原件为准(任何部门的证明无效),同时上报一套复印件,留用存档。
4.各幼儿园、中小学校要按照本方案所规定的工作日程安排进行操作,过时不予受理。
5.本方案一切未尽事宜由活动领导小组解释。
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
2012年5月29日 附:
南岗区教育局中小学第五届名优教师评选考核办法
为具体落实《南岗区教育局中小学第五届名优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规范我区名优教师考核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经教育局“名优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审定的候选人。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分散考核
考核地点:名师候选人所在学校。考核时间:2012年6月7日—6月20日。考核内容及方法:
1.上一节课(中学45分钟、小学40分钟;权重40%)课堂教学要充分体现新课程的精神和理念,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体现本人教学风格或教学特色;关注学科教改课题在课堂教学改革实践中的应用性研究;重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的整合。教学内容要由评选考核工作小组选定。
2.校长汇报(10—15分钟;权重5%)
侧重听取名优教师候选人的师德表现、平时课堂教学情况、教学风格或特色。
3.本人述职(10—15分钟;权重5%)
听取名优教师候选人从教以来,自己对教师职业的精神追求,对教育教学的独到见解,在教育理论学习、教学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自己教学风格或特色的形成过程,等等。(上交打印稿)
4.教师民主评议(权重10%)
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以充分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在本校教师的考核问卷调查中必须得到85%以上的赞成票(参加问卷调查的人数必须达到全校教职工人数的90%以上(含90%))。
5.学生问卷调查(权重10%)
对名优教师候选人所任课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在所任课班级全体学生的考核问卷调查中必须得到80%以上的赞成票(参加问卷调查的人数必须达到所任课班级学生人数的95%以上(含95%))。
6.学习能力和教育研究能力考核(权重10%)
查看名优教师候选人在基于问题研究中的个人经验总结、课题研究材料(包括过程性材料和成果性材料)。
(二)集中考核(权重20%)考核地点:南岗教师进修学校 考核时间:2012年6月22日。
考核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思想,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等基本知识。
考核方式:闭卷考试。
三、考核注意事项
1.要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师德关,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2.评选考核工作小组要根据科学、量化、可行的原则,制定出各项考核内容的《考核评价量表》,以便统一实施。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