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中国_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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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中国
文化的定义从个人来说是指人的后天修养与精神、物质的创造,从国家来说是指国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共同创造并赖以生存的精神和物质的总和。所谓文化的中国,也只是在中国当下文化的基础上,加以整合得到的一种体系。要认识文化的中国,就必须研究中国的文化,就必须明白公民的利益追求与思想诉求。
而中国的文化不是一蹴而就的,悠久的历史注定中国文化的多元化,每一个公民都要受当下秩序的束缚,所以中国的文化是受历史、政治、经济多方面影响的,总体上是杂乱无章的。但又不像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那种氛围,大体上是一种被束缚的主流,而其他的又是从这主流中派生出来的。在我看来,文化的中国就是充斥着急功近利思潮的、接近压抑的、自卑的、残疾的老人,不断地压迫着下一辈人,给人以渺茫的或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希望,纵或有下一辈人突破出去,却又压迫着下下辈人,陷入这种轮回当中。反过来看中国的文化,更像是一个饱受摧残的矛盾体,一方面讲究“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传统道德体系受冲击(形式或有保存,或更加变态,内在的涵养追求却已丢失),一方面重视“自由民主博爱”的普世道德体系构建不成功(目标或许都不在此)。两者互相排斥,却被强行糅合,最后也没被成功解释,造成了现行社会思想的混乱、精神的无下限。这不是鲁迅的“麻木”,这是一种“被麻木”,清醒的被打压,不清醒的还是不清醒。虽然让人觉得头上的天空风和日丽,内心却寒战不已。
在《中国文化要义》中,中国文化缺乏宗教,中国人远于宗教,中国人的人生是几乎没有宗教的人生,虽然梁漱溟先生对此有自己的看法和考究,但关于中国文化和宗教的关系问题,中西学者都有不同的看法。在探讨中国文化与宗教关系时,某些西方学者常常认为:中国文化中缺乏宗教性的超越感情;中国文化只注意人与人的伦理道德关系,而不注重人与神之间的关系。梁漱溟先生从宗教是什么入手,分析了宗教在中国的“独具之特殊的情形”,指出“周孔教化非宗教”,并最终得出“中国以道德代宗教”的结论。尽管如此,有很多人还是把中国伦理称为道德宗教,把儒学成为儒教,他们认为,虽然中国文化是伦理型,特别重视人际关系与伦理道德,这与西方文化相比,确实宗教成分与色彩平淡,但是不能据此就把中国伦理看成是缺乏超越性宗教感情的文化。梁漱溟先生认为,“宗教所必具备之要素,在孔子不具备;在孔子有他一种精神,又为宗教所不能有。这就是他相信人都有理性,而完全信赖人类自己。”在“中华民族精神所在”一节,他明确指出,中国的民族精神是“和谐”,“和谐”就是中国人的“理性”。他论证说:人与人是和谐的,所谓“能以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者;以人为中心的整个宇宙是和谐的,所谓“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等等。国学大师钱穆曾说“天人合一”观是中国古代文化最古老最有贡献的一种主张,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他认为,西方人常把“天命”与“人生”划分为二,他们认为人生之外别有天命,显然是把“天命”与“人生”分做两个层次,两个场面来讲。此乃天命,彼乃人生,“天命”与“人生”分别各有所归。中国人是把“天”与“人”合起来看,中国人认为“天命”就表露在“人生”上,离开“人生”就无从来讲“天命”,离开“天命”也就无从来讲“人生”。所以中国古人认为“天命”与“人生”最高贵最伟大处,便在能把他们两者合二为一。总之,中国古代人,可称为抱有一种“天即是人,人即是天,一切人生尽是天命的天人合一观”。中国文化既认为“天命”与“人生”同归一贯,并不再有分别,所以中国古代文化起源,就不再需有象西方古代人的宗教信仰。中国有着几千年传承不断的历史,就有着传承下来的文化,尽管有些被摒弃,但是还是对文化的中国造成影响。古时的大一统、大专制摧残了文化的健康发展,为了维护权威,曲
解作品的涵义,扶持代表自身利益的文化集团,使中国的文化病态的壮大。“书中自有黄金屋”、“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错误地导向学子对仕途的追究,现在更是演变成对利益的极端追求。专制导致腐败,绝对专制导致绝对腐败,文化的专制是腐败思想滋生的源泉。中国自古就有华夷之辨,但是“蛮夷入华夏者则华夏之”,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包容兼蓄、自信大度。然而满清入关后对汉人的奴役、洋人自鸦片战争以后对中国的欺压导致了华夷之辨的尖锐,而后孙文(孙文曾为得到日本的资助答应将满洲租给日本,不能否认孙文对中国革命的功绩,但他平生革命却“不涉险地”,曾将国民党改成中华革命党,要求党人宣誓效忠于他,他只能算是个理想主义者)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更是激化这种矛盾,这是对自我的消极否定,显示了国人心中的自卑。辛亥革命后,革命党人还提出过“十八省建国”方案,将中国地域大幅削减,只以中原为中国,这是文化的自我限制,尽管后来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给中国文化注入新的活力,但是中国文化已是失去了青春朝气。
梁启超提出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我觉得他还是以中原为念,只是为救国泛泛而谈,就中国境内的民族而言,每个都是炎黄子孙的后裔,都应该是一个民族—华夏民族。建国后学苏联的各民族自治,严格划分各民族的界限,是文化的中国分裂开来,这也是一种混乱。
中国人自古以来的最大追求就是安居乐业,“宁做太平犬,不为乱世人”,所以现在人们都在关心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群体性事件等问题,就是担心发生大的社会动荡。文化的中国求的是稳,为了稳,就把其他的打压下去,造成表面的繁荣。但事实上,对中国社会最大的威胁可能不是社会动荡,而是社会溃败。王阳明曾解释中国王朝更迭的原因,无非是两种:“土崩”和“瓦解”。“土崩”是社会的*,而“瓦解”则是社会的溃败,往往带来的是社会的停滞。李约瑟说:“中国社会的相当‘稳定状态’并没有什么特别优越的地方。在许多方面,中国很像古埃及,其长期绵绵的连续存在使年青而善变的希腊人大感惊奇。内部环境的保持常态,只是生命体的一种功能而已。虽然很重要,但比不上中枢神经系统的活动复杂。改变形态也是一种完美的生理作用,在某些生物中,身体的一切组织甚至可以完全分解再重新组合。也许文明就像不同种的生物一样,其发展期长短不一,而变化的程度大小不同。”没有改变就没有进步,最可悲的就是文化的停滞不前。
政治体制的僵化也是文化发展停滞的原因。一个贫困县成了干部升官的资历,为了体现国家的重视,县里的发改委派主任级官员下乡,去“指导经济发展”,在下面呆上一年,却什么都没做成,不仅使村干部烦恼,也使本人烦恼。而官员的任命制、晋升制,导致了屁股决定思维,送礼成风,官员不看能力,而看酒桌上的酒力。这是一种急功近利的文化,是人的生活速度变快,而缺乏反思。
近些年来,社会溃败的迹象已经明显开始出现。其中最核心的是权力的失控。在过去30年改革的过程中,尽管建立起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但权力仍然是我们社会的中枢。因此社会的溃败首先表现在权力的失控,腐败不过是其外在的表现。权力成为不但外部无法约束而且内部也无法约束的力量,而在此之前,尽管外部约束是缺乏的,但内部约束是相对有效的;权威基础削弱,地方性权力、部门性权力已经成为既无上面约束,又无下面监督,同时还缺少左右制衡的力量,这意味着国家权力的碎片化。
文化的停滞使社会失去进行长远思维的能力。在我们的社会中,一种倾向,即短期问题夸大症与长期行为麻木症并存。对于所有眼前遇到的问题,无一不草木皆兵;而对于关乎子孙后代、社会长远发展的问题,则一概视而不见。今朝有酒今朝醉,成为一种体制性行为。在资源和环境问题上的竭泽而渔,在体制的弊病上能拖就拖。
改革是一种“割肉补疮”,每一次改革都是将以前的问题合成一个看似不起眼的问题,最终变成更大的问题,给人民以更大的负担,而为了护既得利益,我们社会把精力和资源过多地用到了这个地方。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不得不压制言论自由。可以想想,为了压制那些言论,我们用了多少的精力和资源?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就不得不千方百计想绕过民主这个
坎儿。可以想想,为了不民主我们费了多大的劲儿,编造了多少理由和理论。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我们就不得不压制民众正当的利益表达,于是酿出了多少群体性事件,为了解决群体性事件就花费了多大的精力?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很多在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反腐败措施我们都不敢采用,为此我们不得不使用那些笨拙而无效的运动型办法,为此又浪费了多少的资源和精力?须知,要同时实现既得利益最大化和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这两个目标,是一件相当困难和费力的事情。因此,我们这个体制是很累的,管理者也是很累的,从体制到管理者的心理负担都很重。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我们这个社会要付出更深远的代价。
中国传统社会是伦理本位的社会。所谓“伦理本位”,就是整个社会受着“伦理关系(情谊关系)”、“义务关系”的支配,这种关系始于家庭,并表现于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在社会中,“每一个人对于其四面八方的伦理关系,各负有相当的义务;同时其四面八方与他有伦理关系之人,亦各对他负有义务。全社会之人,不期而辗转互相连锁起来,无形中成为一种组织。”这就是:伦理始于家庭,而不止于家庭;中国人就家庭关系推广发挥,以伦理组织社会。
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是对梁漱溟先生“伦理本位社会”的详细解读和深入剖析。费孝通先生在书中首先指出,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色应该是熟人社会,是人与人长期面对面的接触及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的“熟悉”(对行为的可靠性熟悉到不假思索)在社会人际交往中起重要作用。随后,费孝通先生阐述了他对中国人来说几乎家喻户晓的概念“差序格局”,这是乡土社会在划分群己人我界限时所形成的一种社会结构格局。这种格局形象的说就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乡土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如此。从生育和婚姻所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这个网络无论多么大,但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乡土社会的地缘关系也是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作为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形成邻里或街坊。传统结构中的这种差序格局是伸缩不定的,它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有势力人家的街坊可以遍及全村,穷苦人家的街坊只是比邻的两三家。皇帝的势力圈子可以大至整个国家。正因为伦理本位和“差序格局”社会的存在,夫妇、父子情如一体,财产才是不可分的,是相与为共的,视其伦理关系之亲疏厚薄为准,愈亲厚,愈要共,依次递减。同时亦要看这财产之大小,财产愈大将为多数人所共。盖无力负担,人亦相谅;既有力量,则所负义务随之而宽。正因为伦理本位和“差序格局”社会的存在,中国乡土社会才有“维系着私人的道德”;才推崇家族至上,家外有家的家庭价值取向;才有“礼治秩序”,没有公法私法的分别;才有“长老统治”,才渴望乡土社会“无讼”,才有以血缘纽带维系着社会结构的稳定。
梁漱溟先生对伦理本位社会的断定和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这种差序格局的形成都从儒家思想中找到了根据,就是儒家所重视的“伦”。儒家最讲究人伦,人伦倾向最强,《孟子· 滕文公上》称:“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里所谓人伦的“伦”,经引申为人伦,是指以家庭关系为基础的人际关系,即从自己推出去跟与自己有关系的人们所发生的有差等,讲辈分的关系。这种关系以家庭关系为基础,视家里人为最亲,先是内家,后是外家,内家又以父母为最亲,然后是叔伯兄弟姐妹。在家庭之外是社会关系,先是同宗、同性,后是同乡、同学等。儒家道德要求人们视天下为一家,四海之内皆兄弟,对所有人都怀着一颗爱心,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样一种爱的情感表达,自然就发生亲疏差序,即爱有差等,先亲后疏,由内至外,由近及远。所以,爱有差等,承认了个人与社会的差别所在,因而不至于消融于社会之中;能推己及人,则意味着个人并非对社会漠不关心,麻木不仁,这才是真正的“仁”。
文化的失衡其实是种种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全面失衡与失序,其实都缘于
“社会权利的失衡”——不同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上存在的巨大差异。这种权利失衡不断地复制并再生产出巨大的社会不公正与社会的裂痕,日趋呈现出结构性的上层阶级化、下层碎片化,进而出现行动层面的上层寡头化、下层民粹化的趋势,即社会裂痕不断扩大,鸿沟不断加深。罗斯福曾说四种自由:第一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发表言论和表达意见的自由。第二是信仰的自由。第三是不虞匮乏的自由第四是免除恐惧的自由。我觉得这更应该是文化中国要努力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