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茅台价高看当前的腐败问题_当前中国的腐败问题
从茅台价高看当前的腐败问题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当前中国的腐败问题”。
从茅台价高看当前的腐败问题
我国由于沿袭至今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往往把秩序等同于等级(Hierarchy)概念,即等级秩序。但是,有些秩序是非等级秩序。比如,孟子所言的“通功易事”,就是一种非等级秩序,它所代表的秩序就是哈耶克等学者所言的“catallaxy”或者“catallactics”,即“交换秩序”。
这种秩序是指那种在一个市场中由无数单个经济(即企业和家户)间的彼此调适所促成的秩序。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自发秩序,是市场通过人们在财产法、侵权法和合同法的规则范围内行事而形成的那种自发秩序。
“通功易事”这一术语的源头颇为久远。中国古代哲学家孟子(约公元前372-公元前289)曾经在《孟子·滕文公章句下》中提及“通功易事”一词,指出了自由交换的利益之所在:“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孟子·滕文公章句下》。
所谓“通功易事”,是指“交换”。孟子所强调的是要通过交换剩余的粟和剩余的布,可以互通有无;用多余的物品(“羡”)换取和补充不足的物品,可达致交换者各自处境的改善。这种改善就是当今经济学家所称道的“帕累托改进”。
而不是博弈论里的那种零和博弈(a zero-sum game)。这场竞赛是一场按照规则展开的、并由更高的技艺、力量或好运所决定的竞赛。
从哈耶克的“通功易事秩序”概念,我们不难洞观市场秩序的非等级性、非特权性和互利性。因此,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朝着市场经济的转型日益深入,我们的秩序观也应该从等级秩序观朝着非等级秩序观转变。
但是,这种通功易事秩序意义上的市场秩序本身需要有一整套的法律框架加以维护。市场秩序的功能主要是通过竞争过程来实现的:竞争使得供给面向需求,使得价格趋向于边际成本,使得市场中的租值消散(无谓损失)最小化。
但是,竞争也可能会导致限制竞争(如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哈耶克对“划地为牢的垄断”和“以更高效率为基础的垄断”加以区分。1其中“划地为牢的垄断”是指政府强加的垄断,也就是行政垄断。“以更高效率为基础的垄断”是指通过市场竞争、利用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形成的经济垄断。
哈耶克认为“划地为牢的垄断”的代价超过了必要,但“以更高效率为基础的垄断”并无坏处。对于前者,包括哈耶克在内的奥地利学派成员是一致反对的。对于后者,奥地利学派,尤其是米塞斯,认为只要存在市场开放,就不会持久。
断”的立场分歧虽然较大,一国的政府往往需要在不反垄断和反垄断之间作出选择。其实不反垄断和反垄断均有利有弊。
香港没有反垄断当局,其市场繁荣,其经济自由为全球表率:它的世界经济自由指数得分经常处于全球第一或第二的位置。我国的《反垄断法》和《价格法》本身就有问题,政府可以通过“依法治国”来维护特权,或者抑制经济自由。
比如,我国的《反垄断法》通过把上述其他行业中的国有企业作为例外加以豁免,就是维护特权的例证。而《价格法》规定犯价格垄断。但是一些执法似乎必要性并不大。发改委对茅台五粮液、乳粉生产企业及上海黄金饰品等三起2013年以来查处的案件,都是反价格垄断行为。但是,如果根据奥地利学派的观点,保持维护私人产权和开放市场,对这三者不采取反垄断,问题均不大。
茅台五粮液的价格问题,更多的是腐败问题。而腐败问题,也是维护私人产权方面存在问题的表现。目前我国反腐运动不断深入,茅台五粮液的价格也在不断下降,这也佐证了不采取反垄断问题并不大。
前阵子发改委对奥迪等公司的“垄断行为”处以巨额罚单。实际上,可以把奥迪公司与其相关的4S店视为一个联合经营企业单位。也就不存在对其内部审查价格垄断行为的必要性。消费者考虑的是奥迪整车与4S店服务两者的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