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改公共政策分析_煤改气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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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企改革,从“让利于民”到“国进民退”的纠结?
摘要:近年来国进民退成为了我国经济的一个热门词汇,国家回望金融危机发生的这三年多的时间里,中国大陆先是有国有钢铁吞并民营钢企,然后有民营航空被破产清算,接下来又是各大央企在房地产市场上的豪掷千金,而始于2009年的煤企改革也被看做是“国进民退”的又一具体体现。下面我将对着重对山西的煤企改革进行回顾,并进行公共政策方面的分析。
关键词:产权改革国进民退重组公共政策
国进民退是一个经济学语汇,一般用于表示某领域国有资产进入而民营资本被迫撤出。对于“国进民退”概念的理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讲,表现为国有经济在某一或某些产业领域市场份额的扩大,以及民营企业在该领域市场份额的缩小,甚至于退出。广义上讲,除了上述内容外,还表现为政府对经济干预或者说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强。①
一、山西能源基地建设的血与泪
说到这次改革不得不从山西的一项特殊的禀赋说起——煤炭。山西真正走上能源基地之路是在1979年8月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前往山西视察工作,提出“尽快把山西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能源基地”的建议。
山西的能源基地建设与中国改革开放同步,作为全国经济的发动机,山西为全社会提供了大量的能源支撑。但是所有人都忽视了这样一句话:逐步形成以煤炭的开发和综合利用为中心的,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协调发展的、比较合理的经济结构。
2000年之后,随着山西经济完全依赖于能源原材料产业,轻工业逐渐衰败,最终破产乃至消失。新世纪初,山西省内一份媒体曾以《海棠花落》为题,充满忧愁地点出了这场衰败史。
上个世纪80年代,在政府的号召下,山西通过打“麻雀战”,一批小型的电厂、铁厂、水泥厂、煤化工厂投产上马;同时通过“驴打滚”策略,使得这些小型煤化工厂遍地开花。政府说此举是为了将山西煤消化在当地。然而,这种措施并未让当地老百姓富裕起来。
山西开始发展能源基地之时,即讨论过山西究竟挖多少煤是顶峰问题,最终的结论是4亿吨,去年山西的煤炭产量达到了近7亿吨。当时甚至还讨论过究竟挖煤合算还是输电合算以及困扰山西的水资源问题。可以发现,在过去的30年内,山西一直在围绕这些问题讨论。
煤炭经济的高速发展,让山西忘记了一切。在此过程中,山西错过了机械工业萎缩之前、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及2000年之后参与全国快速增长行业发展的机遇。
在这个期间,山西或者说是煤炭一直为中国的经济的高速发展输送着源源不断的动力,一列列机车将山西的煤炭输往东部输往全国各地,给山西换来的是飞速增长的GDP和财政收入,但是同时也给山西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和损失,上面的经济发展的畸形不说,也付出了许多鲜活的生命。国家安监局曾经在2007年做过一个统计:由于煤炭产业的蓬勃发展山西省的GDP由2002年的290亿元上升到了2006年的1048.01亿元,同时山西省也是全国财政收入增速最快的省份。另一组国家安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 2002年,山西共发生煤矿事故184起,死亡矿工501人;2003年,共发生煤矿事故159起,死亡矿工496人;2006年,共发生煤矿事故149起,死亡矿工476人;2007年,仅仅山西公开报道的特大矿难就有25起,死亡矿工348人。以上这些公开的数字中,并没有统计许多大大小小不知名的煤矿里那些被隐瞒的或许是这些数字数倍的死难者。
很久以来,整治煤矿减少矿难都引起了下至地方县市,上至省里乃至中央安全生产部门的重视。进入新世纪以来,山西的煤矿整治也经历了两场声势浩大的改革,虽然两次改革都是从煤炭产业的产权下手,但是改革的方向却是截然不同的,也分别起到了不同的结果。
二、让利于民的2004年煤企产权改革
让利于民,我们这里说的“民”不是社会学和政治学所说的“人民”,而是指的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民营企业”、或是“私营企业”。
2004年4月30日临汾市隰县梁家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36人死亡。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国务院专门成立了专项调查小组。在调查的时候就发现了该煤矿存在着非常复杂的产权问题。
按照国土部门的统计,山西当时在档的煤矿是4018个,煤炭工业局的数字则是3860个。其中,国有重点煤矿(俗称国有统配矿)7个,地方国有矿(市营、县营)300多个,剩下的3000多个煤矿除极少数是个体或混合所有制矿,绝大部分为集体所有(即乡镇、村办矿)。
这些集体矿多在1980年代“有水快流”的政策引导下建立,但由于乡村普遍无力投入,过去的十年里几乎全被承包出去,年限从三五年至采到无煤为止都有,尽管这些租赁、承包为法律所严禁。由于到期后乡镇通常无法返还承包者的设备投资,承包往往会按新的费用延续下去,直到经营者自己终止或者转包出去,记者了解到的转包次数最多的一个矿是被倒了20 次手。
正是由于这种复杂的的产权关系,出了重大事故后往往会出现不知道由那个部门来买单的尴尬局面,这对相关管理部门带来了很大麻烦。
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 大部分历史遗留集体矿的无论是采矿技术还是安全防范措施都非常原始落后,这就造成了大部分矿的产能低下,安全系数低的隐患,这些因素也极大限制了煤矿规模的扩大。而小规模又使煤矿的整体技术水平不能提高。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而形成这些问题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国煤矿的产权模糊划分不清,产权界定不清是我国滥挖滥采、矿难频发的最根本的原因。这也是04年山西煤改从产权下手的最根本的动力。遵循这一思路,在一次特大的矿难事故之后,素有“煤海”之称的山西省于2004年5月起,在临汾、吕梁地区启动了以“明晰产权、整合资源、有偿使用、强制采改、确保安全”为主要特征的煤矿资源产权改革试点。
山西的这次改革试点首先在临汾市进行,随后扩展到吕梁市的中阳县。改革的具体做法如下:②
(1)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煤矿转让给原来直接经营者,只有在后者不愿接手时才公开竞价。
(2)转让按储量一次性卖断。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先交1000万元,余款按比例6年内付清。
(3)关于储量的确定,临汾在方案出台前紧急封存了所有档案,由相关人员在一个宾馆里闭关3天3夜计算得出。
(4)如何分配这些转让矿权所得价款?这是另一比较重要的问题。山西与国家之间的约定是,新增煤矿在试点期间的价款按8:2分成,以后调整为7:3,至于旧有矿,山西争取的结果是国家不介入。至于省内的分配比例,协议转让的省、市、县按3:2:
5、公开竞价出让的按2:3:5比例分成。
(5)此外,临汾市对年产9万吨以下的煤矿全部进行整合或关闭,对尚有开采价值、资源位置相邻的煤矿实行资源整合,由政府统一规划,企业自愿联合,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为单井年产15万吨以上煤矿。吕梁市的做法是将采矿权出让与资源整合相结合,通过技术改造建设了一批年产30万吨以上的骨干矿井。
(6)坚持强制采改。对全市所有煤矿强制进行了采煤方法改革,对积极进行采改的煤矿给予重奖。
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可以视为山西煤炭行业的“一场重大变革”,它一方面提高了了煤矿的准入门槛,排除了以前大部分的作坊式煤矿;同时对煤炭资源的整合和对产权的进一步划清有利于吸引来自外省的资本投资,特别是一些来自东部发达地区私营企业主的青睐,带来大量资金的同时,也带了比较先进的技术,提高了采矿水平和回采率,使山西煤炭工业长期存在的增长方式粗放、资源消耗高、浪费大、污染重等问题得以逐步解决。
作为对04年政策的补充,山西省又加大了产权的力度,2006年7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首次大规模把过去属于国家和集体的煤矿采矿权转移给矿业公司或者煤矿老板。通过有偿出让后的资源整合,鼓励和支持资金雄厚的大煤矿兼并、联营小煤矿,可以利用大矿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优势改造传统小煤矿,从而有利于对安全生产的投资和管理,减少事故发生。
这次改革同时还产生了一个特殊的富有群体——煤老板。2003年以前,煤炭企业由于结构不合理,产能有限,营销失败等原因,煤炭的价格很是低廉。大部分煤炭企业主常年处于亏损的状态,每到年底,煤老板总会“失踪”躲债。然后,2003年后,受国际能源价格的上扬的趋势的影响,我国的煤炭价格也开始呈持续的上涨趋势,年增速达到了10%,重新整合后的煤炭企业则相对于原有煤矿有更大的竞争力,因此,一个个暴富的煤老板诞生了。煤老板,以后的几年成为了财富的代名词,悍马、豪华别墅、嫁女车队,这些奢华的名词总是与他们相伴相生,他们也习惯了各种形式的炫富。
资本总是向利润高的行业领域流动的,山西的“暴富”,也吸引了来自东部尤其是浙江的商人的青睐。于是由浙商组成的庞大的商团通过融资的手段汇集了大量的资金涌向山西煤炭市场。
但是,山西的这次改革完成了它的初衷了吗?事实证明开始的一段时间,的确对于产能的提高,回采率的提高,采煤技术的更新有很大的效果,起初,也使事故的发生频率有所下降。但是,事实证明这次改革并没有有效地使矿难事故率得到本质的改观。大小的矿难时常发生,死亡人数也并没有明显减少,相反,随后的几年又发生了朔州细水煤矿矿难(72人)、屯兰煤矿南四盘区瓦斯爆炸事故(78人)、洪洞县左木乡红光村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发生爆炸事故(105人)等多起恶性的煤矿事故。2005—2008年矿难死亡人数的绝对数目也没有出现下降的趋势。这也就是说明了此次产权改革并没有使山西煤矿的安全状况得到根本的改善。
三、国进民退的2009年煤炭大重组
事实证明2004年开始的煤矿产权改革并没有有效的改善山西的煤矿灾难频发,死亡人数多的问题,而最大的作用无疑于创造了百十个亿万富翁罢了。因此在产权改革后的第五年,也就是2009年,山西政府和国务院连续颁布几项规定,对已有的煤炭企业进行进一步的重组。山西省政府发布了《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企兼并重组有关问题通知》,通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明确兼并重组整合目标。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数量控制目标由原来的1500座调整为1000座,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各市保留矿井数量分别为:太原市50座,大同市71座,阳泉市50座,长治市95座,晋城市118座,朔州市65座,忻州市63座,晋中市110座,吕梁市100座,临汾市127座,运城市18座。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保留矿井133座。
二、落实兼并重组整合责任。„„11个市要全部完成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批工作和矿井压减任务,其中上半年完成一批,三季度再完成一批。对各市煤矿关闭整顿、兼并重组整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完成煤矿关闭整顿、兼并重组整合年度任务的实行否决,考核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三、确定兼并重组整合主体。„„大力支持大型煤炭生产企业作为主体,兼并重组整合中小煤矿、控股办大矿,建立煤炭旗舰企业,实现规模经营。同时,允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等省属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作为主体兼并重组整合地方中小煤矿,建立煤源基地。
现已具备300万吨/年生产规模,且至少有一个120万吨/年机械化开采矿井的地方骨干煤炭企业,也可作为兼并重组的主体。其他作为兼并重组整合主体的地方骨干煤炭企业(矿井),由各市人民政府提出,原则上应有一个生产规模在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作支撑„„
四、编报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兼并重组整合方案要达到以下要求:按2010年的目标任务一步到位;保留矿井数量不能突破控制目标;产能基本控制在兼并重组整合前核定和批准的范围内;明确保留矿井数量、名单、井型规模及矿井布局;明确关闭矿井数量、名单及关闭期限;明确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整合主体。兼并重组整合方案以市或县为单位,成熟一批报批一批,成熟一片报批一片。以县或片为单位的方案应与市兼并重组整合目标相衔接,不得突破或降低标准。③
随后8月28日,国家安监总局等14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小煤矿总量较多,煤炭产业集中度仍然偏低,鼓励和支持大型煤矿企业以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方式整合改造小煤矿;也鼓励地方煤企与大型煤企进行整合。按照《意见》要求,我国将在未来一年多内关闭4000多家小煤矿。
山西提前布局的煤矿大整合正顺应了《意见》的要求,甚至比《意见》的标准更高,山西提出整合后单矿生产规模年生产能力要达到90万吨,而全国标准是30万吨。
同时,山西对整合主体的要求也更为严格,兼并整合完成后,山西省拥有企业主体的煤炭企业数量将从现在的2200个变成100个左右,进入了真正“大矿”时代。
山西省委和国家安监局的这些措施的主要方向便是,要对产能低,技术落后、规模小的煤炭企业进行整合重组,让有实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兼并这些小的企业。而山西省的《意见》所确定的生产规模在90吨/年以上的生产规模的这个标准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真的称得上是苛刻。很少独立的民营煤炭企业能够满足这个标准。而满足作为重组条件的企业无非是资金雄厚,和政府关系国有控股煤炭企业。因此,山西省的这项举措客观上将煤炭企业内的私营企业主挤出山西的煤炭行业,几次煤炭政策反复以来,能够存活下来的私营矿只能占10%-20%。④实现几家国有大型矿产公司对山西煤炭市场的有效资源配置。
4年前的煤炭产权制度改革让山西煤老板第一次享受了“私产”带来的愉悦。但是这种片刻的愉悦随即遭遇的就是不断的停产整顿。他们中的很多都不甘心这样离开他们发迹的产业,不少也尝试殊死一搏,有的煤老板们联合起来,希望通过集合效应达到标准;有的则朋友找关系,希望通过操作渡过难关;还有的则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但是,斗争的结局很是惨淡。许多人最后不得不退出煤炭行业。当然最惨的还得算那些从家乡集资来晋投资的浙商们,他们通过高额信贷筹来的钱投在煤炭行业,却赶上了省里的整顿,当然,煤炭工业厅对他们的煤矿进行估值补偿,然而,省里估计的价值有些都不如他们当初投资的一半。很多人的损失都得以亿计了。
煤老板——这个全中国最能体现暴富奇迹的群体——正在经历“天堂”到“地狱”一样的转变。山西省所有登记在册的中小煤矿都将被兼并。由于其在全国煤老板中占据绝对比例,因此外界普遍认为,作为一个群体,煤老板将退出历史舞台。
四、山西煤企改革的公共政策学的分析
1.公共政策和宏观产业管理
1.1什么是公共政策
对于公共政策的定义,国内外学者给出了各种各样的说法,总的来说·威尔逊认为,公共政策是由政治家,即具有立法权者制定的,而由行政人员执行的法律和法规;戴维·伊斯顿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有权威的分配;而拉斯韦尔和卡普兰则指出,公共政策是一种具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⑤国内学者张世贤认为,公共政策是政府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经由政治过程所产生的策略;张德信认为,公共政策是指一个国家的公共权威机关为了解决特定的公共问题而表明的行动意图或如何行动的计划;王巧玲认为,公共政策即人们(包括政府和官员以及普通民众)所作的集体选择的行为,公共政策的目的是对市场失灵的补充。⑥王骚则认为公共政策是与政府能力密切相关的。政府能力主 要来源于公共政策动态运行过程的各环节之中。⑦
从上述对公共政策的定义的众多表述中,可以大致归纳出公共政策的涵义的四个基本方面:(1)公共政策是由政府或社会权威机构(有时会包括普通民众,在民主社会尤其如此)制定的;(2)公共政策要形成一致的公共目标;(3)它的核心作用与功能在于解决公共问题,协调与引导各利益主体的行为;(4)它的性质是一种准则、指南、策略、计划。我们可以认为,具备了上述四个基本方面的一切行为及其文件结果就是一种公共政策。
1.2 公共政策与宏观经济管理的关系。
宏观经济管理是对宏观经济运行过程的管理。宏观经济运行过程实际上是社会再生产的运行过程。所以,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也就是对社会再生产总体运行过程的管理。社会再生产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社会再生产过程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要顺利实现这一过程,必须具备保持社会再生产的各主要比例关系的协调。社会再生产主要比例关系的协调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通过宏观经济管理实现的。因此,宏观经济管理,要对国民经济总体发展和总量变化进行有计划地指导和调控。其具体内容主要有:国民经济总量和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效益;国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基本建设投资的规模、结构和效益;消费基金的规模、结构和水平;进出口贸易总额和国际收入的平衡;国内生产总值的分配和再分配;生产布局和地区合作等。
政府及其它半政府性质的机关部门是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由于市场具有天生的盲目性、滞后性和自发性,完全的放任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无序发展,引发经济秩序的紊乱。因此政府部门应当适当辅以宏观调控,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适当的行政手段。
经济手段:这是指政府在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也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的调整来影响和调节经济活动的措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国家在宏观调控中最常用的经济手段。国家还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等。对经济活动参与者进行引导,以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法律手段:这是指政府依赖法制力量,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有财产、个人财产,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各种经济组织之间横向和纵向的关系,打击各种经济违法犯罪行为,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行政手段:通过国家的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纵向性、无偿性及速效性等特点。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还不能放弃必要的行政手段。因为计划手段、经济手段的调节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计划手段有相对稳定性,不能灵活地调节经济活动;经济手段具有短期性、滞后性和调节后果的不确定性。当计划、经济手段的调节都无效时,就只能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当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或社会经济某一领域失控时,运用行政手段调节将能更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⑧ 由于不同的调控手段的不同特点,对经济产生影响和实施成本也是不同的,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应当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
相比较,公共政策是一个更加广泛的范畴,经济政策是公共政策应用实行的一个重要领域,但是同时公共政策所解决的问题却不仅仅局限于此,社会、政治、科教文卫等工作也需要公共政策发挥作用。同时,经济管理活动也不是公共政策的子项目,它也和经济学、管理学以及其它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有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公共政策和经济管理互有交叉,但并不重合,相辅相成,但有不能等同的。
2.基于公共政策视角审视山西煤企改革的问题 2.1山西省政府实行煤企重组的合法性分析。
2004年开始,山西省发以临汾和吕梁为试点进行煤企的产权改革,对两市内的小煤矿进行产权认定和清算,将不符合标准的小煤矿和旧体制下形成的集体煤矿清理出煤炭市场,保留了一些规模达到标准,安全措施和技术水平比较高的中小企业,并划清产权,向其放采矿许可证,给予比较自由的企业经营自主权。随后,山西省又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煤企产权改革,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著有成效的产权制度。这可以说是政府对私营企业主的一个承诺,也是政府对条件较好的煤炭企业的奖励。作为授益者的政府理应具有公信力,对其承诺也应当负责。
然后,那些私营“煤老板”并没有吃上定心丸,他们没有料想到,短短四年以后,政府又进行了这场大刀阔斧的重组,而当初作为受益人的他们,如今不得不面临被重组兼并的命运。其中,也有部分不甘心的“煤老板”试图通过法律手段改变他们的命运。结果当然可以预料,大部分人还是难逃被兼并的厄运。
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法规,煤矿企业在取得采矿权后并不能当然的取得土地使2008年9月,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价款处置办法》(以用权,还必须通过先由国家征收集体土地,然后再通过国家出让的途径取得。
下称“83号文”)。该文件明确规定,对已经缴纳的资源价款,在被兼并重组时应予退还。在此基础上,在187号文(“2006年2月28日颁发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实施前按规定缴纳价款的煤矿,按原价款标准的100%给予经济补偿;在187号文实施后缴纳资源价款的,按原价款标准的50%给予经济补偿。
“83号文”一出便成为众矢之的,颇受争议。一方面,山西省大多数私营煤矿企业是在187号文实施后缴纳的资源价款,经济补偿标准应为原价款的50%;另一方面作为兼并主体的七大国有重点企业以及其他地方国有、本地民营企业集团,在兼并重组中,没有协商确定补偿价款的权利,被兼并企业更没有自主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的确,山西省对这些煤矿进行整合时,对所有的被重组煤企也进行了估价进行补偿。采矿许可证的撤消,退还已缴纳资源价款,并给予经济补偿符合法律规定,但在具体补偿标准上,并购双方存在重大差距。往往私营企业主获得的补偿不及当初投资额的50%。虽然从法律上合程序上说,山西省的做法符合法定程序,但是,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补偿问题的解决以及对退出企业主的妥善安置还是值得思考的。
⑨2.2山西煤企整合阻力 2.2.1利益分配存在分歧 山西省政府确定的煤炭企业价格补偿机制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的经济补偿,另一种就是入股的方式,山西省将对被兼并的煤炭企业的资产、资源进行评估后,按照资源资本化的方式折价入股,作为企业在新组建企业的股份。异议主要表现在对整合及被整合企业对资源补偿的价格问题和对于小煤矿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偿方面。政府估价的不合理也加大了煤老板们的不满。
至于入股,和此前的日进斗金相比,补偿和入股只是九牛一毛。图一显示的是自2000年至今的煤价指数的变化趋势图,我们可以看出自2000年煤炭价格指数都是在100以上,其中2004年以后的几年还保持在接近120,所以说,煤矿老板可以从煤价的增长中获得利润远大于政府的补偿。
图一:煤炭及炼焦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上年=100)
⑩2.2.2补偿标准成难题
关于补偿标准,山西省和煤老板们自己有不同的计算标准,前者往往以煤企的生产内力为进行赔偿的标准,而后者则以煤矿的储存量为准。各方总以对自己有利的计算方式计算,这就是估价不一致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位参与整合的律师说,去年在临汾谈的一个年产30多万吨的煤矿,储量大概只有800万吨,可采储量只有四五百万吨,但煤老板开口就是五个亿,但按照山西省政府的补偿规定,这个煤矿最多也就值几千万元,和煤老板的心理价位相差太大。
3.山西煤企整合的经济影响 3.1“煤老板”将成为历史。
由于对产能的苛刻要求,和山西省改革的大强度,煤炭企业数量将从现在的2200个减少到100个左右,而这100家煤炭企业则多是由五大煤矿企业(阳煤集团晋煤集团同煤集团潞安集团焦煤集团)为代表的国有煤炭企业带头的国有企业,小煤矿将被彻底终结,煤老板退出历史舞台成定局。
3.2对山西投资信心的影响。
之前几年山西“煤市”的发达不能说和拥有庞大资金力量的浙商财团有很大的关系,而这次重组必将会使包括浙江在内的投资方对其在山西的投资小心翼翼,这也势必会对山西的投资景气指数有所影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的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2010年1月9日在杭州发出《致全球浙商公开信》,信中将“山西省”列为2010浙商投资预警区域的候选地区。素以投资著称的温州商人也是叫苦不迭:迪拜被套30多亿 煤矿投资损失150亿
3.3对楼市或有影响。
煤企的重组,使之前几年富起来的煤老板退出了煤炭行业,据分析,这些煤老板大概持有上千亿元的资金,突然的重组可能使这些资金向房地产行业的转移。山西煤老板涉足楼市已有一段历史,投资房地产没有做实业时在人员、安全等方面的负担,并且保值升值空间巨大,是一个资金密集型的行业。而这可能会影响房市出现比较大的价钱的波动。
3.4对矿难频发的状况或有改观。
解决矿难频发,死亡人数持续较高是历次改革总重要的一个目的,这次也不无例外。煤企的重组,留下来的企业的数目减少,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安全措施都应当有所提高,这样对于遏制矿难或许有积极的作用。
但是从现实来看,重组大刀阔斧地进行后,山西的矿难并没有明显的减少,相反,还发生了屯兰煤矿和王家岭煤矿矿难这样死难人数超过百人的特大事故。但是,这些或许只是特例。也许,新的改革的成效还并未显现,随着重组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状况会有所改观。
①②金京玉.“国进民退”——基于历史和经验的考察[J].现代管理科学, 2010,(0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炭企业资源整合有偿使用的意见(试行)③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发[2009]10号)④南方周末2009年9月17日 ⑤黄维民.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公共政策.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 03期 ⑥林水波、张世贤.公共政策[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2.⑦王骚.公共政策视角下的政府能力建设.政治学研究 , 2006年 04期
⑧⑨⑩王帮元.政府宏观调控职能转变与定位研究[ D]安徽大学, 2007
曹东海山西煤改之忧南方周末2009-12-30
中经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