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质量管理奖罚措施_质量管理及奖罚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现场质量管理奖罚措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质量管理及奖罚办法”。

现场管理处罚措施

为提高现场管控力度,切实做到措施到位,现制定如下处罚措施,请监理单位根据此措施现行实施。

一.质量

(1)监理单位发出监理通知单、整改单及甲方发出涉及现场整 改的工作联系单必须限期整改,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一般性问题4天内完成,重大复杂性问题7天内完成)。每延后一天罚款50元/项。

(2)进场材料的品牌、规格与业主要求不符的,罚款200元/次。(3)砼完成后发现有空洞现象的,砌体及砌体上的预埋件、现浇砼体与业主要求、及规范要求不符的,罚款20元/处。

(4)材料、试块、试件未经监理、业主见证擅自取样,罚款200元/次。

(5)技术资料及有关向监理、业主报验的资料经监理、业主催促后仍不及时提交的,罚款100元/次。

(6)施工单位自检明显不到位,同样的质量问题发生三次及以上的(以标段为判定标准),罚款200元/次。

(7)工程管理中施工人员不接受业主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指令,而且不能提出合理理由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违约赔偿,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要求相关人员和班组退场。

(8)由业主、监理组织召开的会议,施工方相关人员无特殊原而迟到或缺席的,罚款50元/次。

二. 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况的,每次处以50元的违约赔偿,并责令整改:

(1)现场随地大小便的;(2)施工现场有小孩进出的;

(3)施工现场工人不戴安全帽及赤背施工的;(4)登高施工超过2米不戴安全带的;

(5)现场电箱巡视检查不及时,用电时接线不规范,存在私拉乱接现象的,罚款20元/处。

三、进度

1、无特殊原因,实际进度与周进度计划相比滞后两天以上的罚款500元。

2、因工程实际需要,经甲方提出需提前施工、赶工、增加项目,在约定完成时间后,无正当合理理由的,滞后两天以上的罚款500元/天。

其它未尽事项,根据事件的严重性经沟通后,确定相关处罚措施。

《现场质量管理奖罚措施.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现场质量管理奖罚措施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质量管理及奖罚办法 质量管理 奖罚 措施 质量管理及奖罚办法 质量管理 奖罚 措施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