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规定_对外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医院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对外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医院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对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促进作用,现对医院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作以下规定:

一、对外报道宣传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对外联

系、发布、宣传等具体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二、各科室须指定1-2名新闻宣传通讯员,与医院办公室保持经

常联系,共同做好科室宣传策划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三、科室通讯员要有对新闻的敏感性,及时向医院办公室提供科

室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研究的新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信息和文字材料,内容多样,形式不拘。需要外部媒体宣传和报道的内容,通讯员要提前一周与医院办公室联系,说明活动具体事项。

四、为保证对外宣传报道稿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讯员或科室

其他人员提交的新闻稿件(纸质)均须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医院办公室。

五、被外部媒体录用并经医院办公室备案的稿件均作为医院奖

励作者的依据。

六、关心医院宣传、积极撰写稿件的通讯员或医护人员将按《医

院新闻宣传稿件奖励暂行规定》执行。

医院

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日

医院宣传通讯员工作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大医院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反映各支部、各科室最新工作动态,展示员工精神风采,确保院外网信息量和覆盖面,医院外网信息及时更新,现对医院通讯员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队伍组建

各科室根据具体情况,推选1-2名(临床2名:医生护士各一名。职能科室1名。)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性强,具有新闻敏感性,能够及时撰写新闻或其他稿件的从业人员担当宣传通讯员。通讯员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时,要及时调整,并报医院办公室备案。

二、岗位职责

通讯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关心科室发展,及时向医院办公室提供科室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研究的新成果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信心和文字材料。

1、对于各科室需要新闻媒体宣传和报道的内容,通讯员应提前与宣传处联系,以便媒体报道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为确保宣传稿件的科学性、正确性,提高通讯工作质效,各科通讯员撰写的稿件要遵守《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规定》,经科主任审核签子后再提交宣传处。

3、对于管理及临床工作中出现的对医院有负面影响的消息,为防止媒体炒作,减少负面新闻给医院和科室带来损失,通讯员要及时告知宣传处,以便提前做好预案。

三、稿件内容

1、通信稿件的内容尽量与医院网站的栏目设置相吻合,包括:科室动态信息(含重要会议、组织学习和参观活动的信息),典型疑难杂症、重大成功抢救、医疗新技术项目、先进典型等,以及本人和周围同事的感

想等。

2、稿件采编工作要严格遵守当合国家各项有关制度和规定,不得采集那些表明类似“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的信息,稿件中非自写信息要注明信息来源,避免侵犯著作权。

四、投稿要求

1、行政处室通讯员结合科室工作实际情况,如科室检查管理举措、有关会议、外事活动等,及时以消息或通讯形式向医院办公室发稿。

2、临床、医技科室通讯员结合临床病例、季节性疾病以医疗新闻及科普形式积极向医院办公室投稿,稿件发送前注意经科室负责人审核。

五、组织管理

1、医院办公室负责通信员通讯新闻报道工作的整体指导和协调。根据工作重点,定期召开通讯员工作会议,评估与部署阶段工作;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年度综合评比,推选年度优秀通讯员,予以表扬与奖励。

2、医院办公室负责与通讯员的日常联络与管理,做好通讯稿件的征集、初审、对外报道、院网录用、登记、汇总、发放稿费等工作。

3、对于积极提供宣传信息,认真撰写新闻稿件的通讯员,医院办公室按《关于医院宣传稿费奖励暂行规定》执行。

医院

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日

苏大附二院高新区医院宣传稿件奖励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员从业人员撰写医院新闻和医疗科普及反映身边先进典型、抒发工作情感的积极性,加大稿件撰写力度,促进医院文化建设,现对医院宣传稿件奖励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奖励对象:经办公室备案并被院内、院外媒体录用的所有宣传稿件的作者。

二、从业人员按照《医院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规定》投稿,一经录用,随院外网同期奖励,标准按定稿字数计算(院内外网稿件文字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图片新闻、书法、摄影、绘画作品稿费均为10元。

400字以下,稿费20元,400-600字,稿费30元,600-800字,稿费40元,800字以上,稿费50元。

三、经医院办公室并被外部媒体录用的稿件,医院将给予作者1:1稿酬配套奖励。

四、院内外网编辑人员撰写稿件不另享稿费。

区医院

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日

医院媒体来院采访暂行规定

为确保不影响临床正常救治及患者隐私不受侵犯,共同努力构建医院与媒体间的和谐关系,营造医院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现对媒体来院采访作以下暂行规定,请各科室积极配合并遵照执行。

一、记者来院采访一般情况下周一至周五到医院办公室办理采访手续,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和具体科室联系,了解情况确定采访事宜,并开具医院采访通知书。其他时间(节假日期间和夜班)由科室值班人员向行政总值班汇报,由行政总值班确定采访事项。

二、记者凭医院办公室开出的采访通知单或行政总值班的具体安排,到相关科室进行采访,临床工作人员、医院保卫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针对一般社会新闻,如果患者主动要求媒体介入寻求帮助且对我院没有任何负面影响,为搞好与媒体的关系,各科室应积极配合。

四、媒体采访前,工作人员要协助征求并尊重患者的意见,在患者同意前提下媒体方可进行采访拍摄。

五、对于任何有损医院形象的新闻事件(如投诉、纠纷、患者自杀等现象),科室负责人除向有关部门汇报外,为防止媒体负面炒作,各科室通讯员应主动协助科主任联系医院办公室,以便医院办公室提前做好负面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媒体预案,力争将影响降到最低。

六、对于陌生媒体记者,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查看,核对相关证件和介绍信,正确分析判断新闻事件,对医院有重大影响的新闻事件,要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媒体采访时,工作人员注意不得透露医院有关机密,避免给医院科室造成损失。

八、所有接触记者的医院工作人员,做到友好接待记者,并委婉转告医院关于媒体来院采访的有关规定,请勿发生冲突。

区医院

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日

《医院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规定.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医院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规定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对外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报道 医院 对外宣传 对外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报道 医院 对外宣传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