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管理考核办法_环境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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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发[2011]号签发人:

*****镇人民政府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改善城乡环境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促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镇达到“四化”(即清洁化、秩序化、制度化、优美化)标准;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使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城乡容貌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发展环境优美,居民素质得到提高的新局面,为全镇人民创造清洁化、优美化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整治标准

(一)农村区域

1、办公场所内及周围干净、整洁、有序;

2、道路(区域内所有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纸屑、果皮、烟蒂、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和杂物、杂草;

3、沟渠无杂物、无漂浮物,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纸屑、果皮、烟蒂、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和杂物、杂草;

4、院落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溢,无池外粪便。

5、宠物无散养、散放、无乱拉粪便现象。

(二)城区区域

1、机关及社区办公场所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2、小区院落。社区院落按照《郫县居民院落环境卫生整治标准》中的“九好”(即环境卫生好、违建控制好、道路维护好、车辆停放好、绿化美化好、标识管理好、公厕卫生好、健康教育开展好、除“四害”落实好)执行;

3、生活垃圾袋装化,宠物必须栓养,无乱拉粪便现象;

4、集贸市场管理好,基础设施无损坏现象,环卫设施摆放有序、四周清洁。

(三)新型社区

新型社区整治标准参照城区区域执行。

三、管理方式

(一)农村区域

1、农村区域实行公司化管理,由成都瑞恒环卫公司负责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管理标准按照《郫县农村生活垃圾

集中收运和主要道路冲洗、保洁及垃圾收运督查考核办法》执行。各村对保洁公司的保洁质量负有监督和督促整改的义务,负责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动员工作,管理规范出摊占道、座牌占道经营现象,对村域内的乱倾倒垃圾、建渣进行监管和处置。

2、根据实际工作量,镇财政按每个村每月1000-2500标准划拨工作经费。

(二)新型社区

(三)城区区域

*****镇城区现有居民小区院落实行分类管理,统一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

1、已实施正规物管的小区院落,由县房管局负责管理。所属社区居委会负责指导、监督、检查。

2、单位家属小区院落,由所属单位负责管理,并全力推行正规物业管理。社区居委会负责指导、监督、检查。

3、驻县单位小区院落,由驻县单位负责管理,并全力推行正规物业管理。所属社区居委会负责协调、指导、监督。

4、城中村及涉及周边区域,由*****镇所辖村两委管理。

5、“三无”小区院落,由所属社区居委会负责管理。各社区制定执行分片包院制度,每个小区院落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6、镇财政按每个社区每月定额2000元,每个“三无”院落100元标准划拨工作经费。

四、考核对象

村(社区)考核第一责任人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第二责任人为各村(社区)具体包院(片)负责人,新型社区考核第一责任人为小区临管办负责人。

五、考核区域的界定

(一)农村区域

(二)新型社区

(三)城区区域

六、考核方式

(一)以村(社区)为单位,采取自查自评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自查自评由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评比和奖惩办法,定期对所辖院落、小区进行检查评分,并进行排名公示。综合考核每月1次,由镇纪委、目督办牵头,分别从综合治理中心、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抽派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村(社区)议事会成员参加,从各村随机抽查1个社,社区抽查2个院落,同时检查5个新型社区。农村评分标准详见《*****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评分标准》、社区、新型社区评分标准详见《*****镇城区居民小区环境卫生考核评分标准》。根据院落得分成绩,确定村(社区)、新型社区综合考核成绩,并对各村(社区)、新型社区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和公示。

(二)综合考核总分60分。成绩低于55分(不含55分)且排名后5名的村,扣发当月工作经费50%,扣发资金用于奖励

综合考核成绩高于55分(含55分)且排名前5名的村;成绩低于55分(不含55分)且排名后3名的社区,扣发当月工作经费50%,扣发资金用于奖励综合考核成绩高于55分(含55分)且排名前3名的村;成绩低于55分(不含55分)且排名最后1名的新型社区扣发当月工作经费50%,扣发资金用于奖励综合考核成绩高于55分(含55分)且排名第1名的新型社区。

(三)各村(社区)院落环境卫生纳入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每月各村(社区)考核成绩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确属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当月全部工作经费。(1)被市、县媒体曝光的;(2)被市、县环境卫生督查通报的;(3)市、县领导点名批评的;(4)小区卫生死角,当月居民投诉2次以上的;(5)综合考核成绩低于省、市、县测评平均分的。

附:

1、*****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评分标准。

2、*****镇城区居民小区环境卫生考核评分标准。

3、*****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划拨表。

201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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