璐彩特国际9万吨MMA上海扩建项目环评二次公示_上海环境影响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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璐彩特国际9万吨MMA上海扩建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1、说明
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受璐彩特国际(中国)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开展璐彩特国际(中国)化工有限公司9万吨MMA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璐彩特国际(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评价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1)项目名称:璐彩特国际(中国)化工有限公司9万吨MMA扩建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市漕泾上海化学工业园区A1-1地块
(3)项目所属行业:化工
(4)项目内容:璐彩特国际(中国)化工有限公司将现有的MMA装置进行扩能改造,由原来的9万吨/年MMA扩至18万吨/年,原料HCN仍来源于赛科的丙烯腈装置,仍采用丙酮氰醇(ACH)工艺路线,装置占地不扩大,通过对现有的部分设备进行更换改造来实现装置产能翻番,项目总投资31610.38万元。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本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链接)
(2)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006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1805号
(3)评价机构地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院士路660号
上海市黄陂北路9号16楼
(4)评价机构联系人:冷工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021-63903366-2519;guoyiwen443@hotmail.com5、征求公众意见的事项
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在规定时段内,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2)反馈时限
自信息发布起10日止。
7、信息发布日期
本信息发布日期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