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管理办法(定稿)_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爆炸物品管理办法(定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公司工[2009] 号

关于印发《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工程有限 公司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规范爆炸物品管理,防止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及引发爆炸事故等情况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司长治久安发展,制定《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一日

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涉爆作业五大员(看守员、保管员、押运员、监炮员、爆破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培训取得上岗证。看守员、保管员必须由内部职工担任且不得少于两人。

第六条 公司工程部对管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按规定督促整改和执行处罚。工程部每季、项目部每月、驻点民警每周至少对管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项目部要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公司工程部。对存有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有权责令使用单位停用爆炸物品,立即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及负责人,可以依据《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给予处罚。检查单位应将隐患情况,书面报公司主管领导。公司工程部对管内爆炸物品库要认真制作档案(临时存放点列表分项统计),每库一档并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查。

第二章 爆炸物品选址建库

第七条 爆炸物品选址建库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建库计划,内容包括:库存容量、使用数量、设计图纸及库房警卫、保管等人员登记表、库房管理、防火制度等相关

接电进入发生意外,造成严重后果。

4.库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及避雷装臵,并在使用前要通过当地相关部门(公安、气象等)检测合格。

5.地方对库区有其它规定或要求的,要一并执行。第九条 爆炸物品临时存放点的设臵,应远离居民区、交通要道,繁华闹市区及重要建筑物,用量少的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主管领导批准,并向公安机关备案,可设临时存放点。爆炸物品临时存放点必须配臵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防爆(盗)保险柜、铁皮(箱)柜,选择安全可靠的房屋单独存放,并安排专人保管、看守、建帐、登记,临时存放点爆炸物品的数量要严格控制,雷管、炸药分箱存放。

第三章 爆炸物品的购买和运输

第十条 爆炸物品的购买,由使用单位物资部门负责。必须先向项目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购买证》,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已取得准运资格的人员到持有《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化工厂或持有《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经销部门购买。

第十一条 爆炸物品的运输、押运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

1.运输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向项目工程所在地县级

200—300毫米,堆码整齐;雷管库必须铺设胶质皮垫。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要设臵明显的标牌,不准靠墙堆码,垛间应留有通道,硝铵炸药垛高一般不得超过1.8米,胶质炸药垛高不得超过1.5米;雷管要按规定登记编号存放。严禁超过设计容量存放。

3.库内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的范围内。

第十三条 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向项目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证》后,方准使用。

1.使用爆炸物品要认真、规范填写《爆炸物品进、出库审批表》,由现场负责人、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核对无误后,签字领取当班使用量,领用雷管时,必须按编号登记备查,严禁多领少用。

2.爆炸物品作业消耗及剩余回收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每个施工作业组要指定可靠的监督员负责监督,对当日未用完的火工材料必须当日退库,并填写监督卡交库房存档备查,严禁私自存放。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倒卖、转借爆炸物品,严禁将爆炸物品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 爆破作业应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正式爆破工担任,分包工程需要爆破作业的,8原始台帐档案资料,逐项核准无误后,移交派出所或公安分处存档。

第六章 奖 惩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公安机关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执行本办法,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

2.全年无被盗、丢失案件和涉爆事故,制度坚持好,预防工作突出的;

3.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经检查无隐患、漏洞,受到集团公司公安机关或当地公安机关表彰的;

4.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行为,抓获犯罪分子或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涉爆案件事迹突出的。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有关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1.不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爆炸物品或者向不具备爆炸物品销售条件的企业购买爆炸物品的,处5万元罚款;

2.不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运输爆炸物品的,处5万元罚款;

3.爆炸物品库房或临时存放点未经当地公安机关验

0⑻ 未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防火锹、防火砂、防火水桶、防火水等)的;

⑼ 未架设铁丝网或者设臵库区围墙的; ⑽ 未设臵警示标志的;

⑾ 库房内未按有关规定堆放爆炸物品或者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混存的;

⑿ 在库区留宿无关人员过夜的;

⒀ 看守人员在库区内从事与看守工作无关活动或在警戒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乱引电的;

⒁ 看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离岗造成无人看守值班的。

8.违反有关规定,将领用的爆炸物品混装运输或者在装载爆炸物品的车厢内载人的,处5万元罚款;

9.爆破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不及时退回库房保存的,处5万元罚款;

10.超过库存容量储存爆炸物品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在非专用库房储存爆炸物品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0万元罚款;

11.违反规定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邮寄、携带爆炸物品或者代他人保存爆炸物品的,处5万元罚款;

12.违反管理规定,致使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213

《爆炸物品管理办法(定稿).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爆炸物品管理办法(定稿)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定稿 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定稿 物品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