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司机编制管理办法_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市直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司机编制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市直机关单位的司机属于机关工勤人员,使用机关工勤人员编制。根据粤办发[2001]6号文规定的定编标准,机关工勤人员编制按行政编制10-15%的比例核定。实行用车制度改革后司机编制管理实行以下办法:

1、分流出机关单位的司机,其原使用的工勤人员编制,由市编委办收回,市财政同时停止经费供给。

2、经考试、考核合格批准转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的司机,其原使用的工勤人员编制予以保留。待条件成熟时再改定其他编制。

3、分流转岗对象,仍在原单位工作的司机,其编制暂予以保留。

4、今后视各项改革的进展情况重新核定机关工勤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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