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_国际经济法案例及答案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际经济法案例及答案”。

姓名:傅秀桃 学院:法学院 班级:09级一班 学号:200903100

1集成电路增值税案案例分析

中美增值税案中国自2001年底加入WTO以来美国第一次指控中国,也是中国入世以来面临的第一次WTO诉讼。因此本案的处理引起各方关注。其中涉及到的服务贸易问题是,中国对于那些在中国境内设计、国外制造然后复进口的集成电路产品给予增值税优惠,这是否支持了中国境内的集成电路设计者,从而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本案通过中美之间磋商即得以解决,从而并未进入专家组程序。从磋商请求可以看出,本案涉及两项措施:国内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国内设计国外加工复进口增值税退税政策。

在国内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方面,美国方面指控中国违反GATT第3条国民待遇,即对国内产品有部分退税,而进口产品没有这样的退税,使得进口产品的国内税收待遇低于国内产品的待遇。在这一点上中方的确是处于下风,但中方可试图以GATT第3条第8款(b)的规定,是允许的对国内生产者的补贴。当然是否能够成功,值得怀疑。

在国内设计国外加工复进口增值税退税政策方面,美国方面指控中国违反GATT第1条最惠国待遇,美国认为,由于中国的政策,使得某些国家的进口产品销售退税待遇,而另外一些国家的进口产品则不享受这种待遇;是否给予这种待遇的条件,为是否在中国国内设计。中国方面可辩护,中国设计的产品,到任何外国加工复进口,都享受增值税退税待遇,不存在国别歧视问题。另外,美国指控中国违反GATS第17条,美国认为,中国的政策给中国的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提供了更为优惠的待遇,因此违反了服务贸易国民待遇的义务。中方可辩护,中国没有对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作出国民待遇承诺,因此就谈不上违反服务贸易国民待遇的问题。

另外,在此案案中, 美方虽然没有以我国增值税退税构成对其产品的不利影响为由发起反补贴诉讼, 但从理论上讲, 美方可以认定我国的增值税退税政策对其集成电路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造成了不利影响, 这些不利影响可以是对其关税利益的减损、对其产品出口到中国市场的阻碍或取代, 也可以是补贴造成同一市场同类产品的大幅降价。与以违反国民待遇原则提起WTO 争端机制相比, 发起反补贴诉讼对起诉方要求更高的举证责任。根据SCM协议以及现有的反补贴案例, 成员方要想对我国的科技产业政策发起反补贴诉讼, 首先需证明补贴存在和补贴具有专向性, 还要证明其受到了不利影响, 以及补贴与不利影响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这些要证明的因素中, 由于产业政策本身是针对特定产业制定的政策, 所以扶持科技的产业政策极易被界定为具有专向性。至于补贴是否存在, 如果税法上对出口产品的优惠或退税, 有正式公布的法律、规章或其它法律文件, 很容易被起诉国所证明。至于各种不利影响, SCM协议规定了极为复杂的审查步骤和参考因素, 由于设有明确的量化标准, 不利影响只能在具体个案中认定, 这也往往是争议成员方之间纠缠不清的地方。

本案尽管以磋商达成妥协而结束,但本案涉及的法律主张并未得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检验,因此仍然留下许多模糊之处。尽管我国政府明确我们将继续集成电路的产业发展,但在出台有关政策是一定要注意与WTO规则及中国入世承诺的一致性问题,这儿尤其需注意的是可能引起的违反反补贴协议的相关规定。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国际经济法案例及答案 经济法 案例分析 国际 国际经济法案例及答案 经济法 案例分析 国际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