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领导与做好人大工作_加强党对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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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领导与做好人大工作
——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点思考
2010年春季市厅级干部班学员高潮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工作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党的领导。这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它的意志和主张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着领导作用,当然也包括在人大工作中发挥应有的领导作用。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同时,又能确保人大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健康地开展好,这即是我们党面临的新的课题,也是人大工作者应该思索和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从事人大工作时间不长,但通过党校这一段的学习,结合平时工作实践中的一些思考,也略有些思想收获,下面试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1-
建设的重要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领导权的核心问题是执掌国家政权,离开了对国家政权的掌握,就有可能丧失党的执政地位。同样,没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就失去了制度载体,民主政治建设就有可能停滞不前。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的重要职能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按照党章的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政治原则。
江泽民同志指出:“中国人民选择共产党的领导,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在长期艰苦卓越的斗争中得到的共同认识,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不能没有共产党领导。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我们只要严肃反思一下近60年的建国史,30多年的改革开放史,就不难得出一条基本结论:凡重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时期,民主制度比较健全和正常,决策就比
较符合实际,国家政治生活秩序就比较和谐稳定,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就比较顺利。反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旦遭到破坏,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就会发生混乱,人民就会陷入灾难。纵观我国百余年的民族沧桑史,全国人民发自内心得出一个共识,这就是,只有共产党才能领导人民取得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的胜利,才能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也只有共产党才能领导我国人民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就会失去领导核心,就会迷失方向。
二,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依法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重要保证。
我国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都是把党的政策经过法定程序使之定型化,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制定的法律法规体现党的主张,顺应民心,反映实际需要,符合客观规律;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重大事项决议决定,做到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确保“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同时,还应该看到,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必须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大工作是党执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实现对国家事务领导的重要途径。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提高执政能力,确保民主政治建设有序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民族振兴的重要内容。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的关系,从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是增强执政意识,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强化党的意识,自觉接受和主动依靠党的领导,善于领会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党的政策与法律、人治与法治、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党委推荐与人大选举任免等关系,适应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需要,组织和动员党员干部,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重要决策变为国家意志,积极稳妥地促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既充分发扬民主,化解矛盾,又维护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威,提高执政能力,集中力量办大事。
在人大工作的共产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模范地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三,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切实转变执政方式的重要体现。
彭真同志指出:“党和国家要做的事,讲内容,当然是一个东西,总起来说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立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讲形式,那就不仅有党,还有国家的形式,……凡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的大事,光是党内作出决定还不行,还要同人民商量,还要通过国家的形式”。党的形式和国家形式从根本上说并不矛盾。我们党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外,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国家利益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改变靠党的威信,甚至靠领导人的威信来管理国家的执政方式,把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纳入法制的轨道,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为此,还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凡是国家事务,凡是关系到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事项,除了党委作出决策外,还要依法提请人大讨论决定。对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要在方针、原则上多研究、多指示、多把关,把党的决策和人大的决定有机结合起来,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具体来讲,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完善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具体困难、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通报重要情况等制度。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要教育党组织和党员带头执行;对敷衍、阻碍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党组织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要根据党委的中心工作,按照人大的职权范围和工作方式,适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任务和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变被动行权为主动履职,使人大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委的意图。
要进一步改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结构,加强党组织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工作,通过人大代表了解各方面群众的要求,把群众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作为党和国家决策的依据,以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作者单位:信阳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