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_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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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
(讨论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快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全民素质,进一步推动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特作如下决定。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1.基础教育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奠基工程,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搞好基础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首要任务,是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基础教育的规模、质量和水平关系到民族整体素质的高低,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的成败。为此,必须切实把基础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予以高度重视。
2.随着全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我县资源少、科技转化率低和人口综合素质相对偏低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因此,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努力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全面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我们必须解决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3.近年来,我县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不高,教育投入机制不完善,办学条件较差;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还相对滞后;教育规模特别是高中阶段教育规模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不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教师总体数量不足,学历合格率偏低;教育观念、教育手段、教学方式比较落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因此,加快全县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任重而道远。
4.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要从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教兴县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搞好基础教育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增强搞好基础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发展经济必先发展教育的思想,牢固树立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思想,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时机,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全县基础教育跨上一个新台阶。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快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5.“十五”期间,我县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为出发点,以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为重点,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培养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各类专门人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6.“十五”期间,我县基础教育要继续把巩固扩大“普九”成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全县小学入学率要保持在99.8%以上,初中入学率要保持在98%以上。要切实抓好特殊教育,努力提高残疾儿童的入学率,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7.要加快发展高中教育。争取到2005年,全县基本普及高中教育。要创造条件,力争使民勤一中跨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行列,民勤四中进入市级示范性高中行列。要进一步扩大职业中学办学规模,积极创办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渗透与衔接的高中教育。
8.要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动员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逐步形成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幼儿教育格局。到2005年,全县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要努力办好一批示范性幼儿园,带动一般幼儿园,提高全县幼儿教育的整体水平。
9.“十五”期间,全县基础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对基础教育体制、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方法进行全方位改革;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基本形成;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和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保障机制得到落实;基础教育内部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教育质量和水平有较大提高。
三、完善管理体制,保障经费投入,推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10.基础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负责发放教职工工资;负责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是农村办学和管理学校的基本单位,在实施义务教育中负有重要责任。乡(镇)、村要负责维护学校的治安和
安全,划拔新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根据国家规定筹措教育经费,征收教育费附加,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入学,并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想方设法解决中小学在危房改造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1.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管理,加大督查力度,保障教师工资的足额按时发放。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2002年底前实现全县教师工资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和发放。鉴于目前我县实行财政体制分级包干的实际,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的筹措调转力度,乡(镇)要建立工资资金专户,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发放。同时注意从多渠道逐步提高民办教师的生活待遇。
12.改革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和教师管理制度。县属中学(包括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的校长、副校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乡(镇)教学辅导站站长由教育行政部门考察、考核任用或聘任,并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报组织部门备案;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中小学教师由县上统一管理,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和乡(镇)之问教师的调整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要畅通教师派遣渠道,确保教师按时到位。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13.要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主渠道作用,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十五”期间,县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初要分项预算教育经费,单独列支,不留缺口。各级财政每年超收部分,也要按比例用于教育。调整、优化财政性教育支出结构,适当提高基础教育经费比重。
14.继续搞好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农村教育费附加要逐步实行乡征、县管、乡用,确保足额征收,按时划拨;城市教育费附加由县税务部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征收,所征资金交由县财政部门及时划拨给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
15.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鼓励运用金融、融资、信贷等手段,扩大基础教育经费来源。继续提倡和鼓励社会各界集资办学、捐资助学,提倡农民通过义务劳动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基础教育捐赠,捐赠者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
捐赠数额较大者给予宣传表彰。大力开展勤工俭学,积极发展校办产业,认真落实对勤工俭学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
16.加大对特困家庭学生的帮扶力度。要通过财政挤一点,城乡教育费附加中抽一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一点的途径,多方筹措资金,设立特困家庭学生救助基金,重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就读问题。
17.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要强化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规范支出范围,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坚决杜绝挤占与挪用教育经费现象。要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
18.要全力搞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逸夫工程”等重大项目,带动全县校舍建设工作的开展。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抓好新建校舍的定点、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要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创建一批示范性学校,推动全县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
19.各级政府要把学校建设和危房改造列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资金。县级以上财政下拨的教育专项资金,由教育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商定后下拔学校使用,并确保足额到位。中小学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要按照省上核定的标准和定额,除从学校按规定收取的杂费中开支外,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0.加强中小学校编制管理。各级编制、教育、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和编制标准,根据学校类型、规模核定中小学事业编制,合理确定教职工比例,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超编聘用教职工或其他人员。要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及时解决缺编问题,以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要逐步清退代课教师,精减压缩非教学人员。今后任何学校不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聘用代课教师。
21.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来抓,大力开展以敬业、爱生、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继续抓好教师学历教育,争取到2005年,全县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6%、92%、60%: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增加小学教师中专科学历、初中教师中本科学历及高中教师中研究生学历的人数。
要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活动,继续坚持寒暑假“高中教师以县为单位集中、初中教师以片为单位集中、小学教师以乡为单位集中进行培训”的方法,全力抓好教师的继续教育。要特别重视对高中教师的培训工作,争取3—5年内对每个教师轮训一次,提高他们的实际教学能力和水平。抓好名师培养工程,争取2005年前培养县级中小学骨干教师500人、学科带头人120人,并培养一批省、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育教学专家。
22.建立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改革分配制度,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以岗取酬,按劳分配。破除教师职务终身制,逐步实行优胜劣汰,竞争上岗,逐步实行教师职称评聘分开,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试行“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的教师任用新机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证制度,严把教师进口关。对经考核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岗教师和不履行职责的教师,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和选举制,明确校长任职资格,逐步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上岗机制。继续实行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和在岗轮训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学校校长轮流到城区学校挂职学习的制度,不断提高全县中小学校长的思想水平和管理能力。
23.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采取优惠政策,吸引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教师来我县任教。对本县籍师范类本科生、研究生等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录用、师范类紧缺学剥毕业生优先录用、师范类优秀毕业生优先录用、志愿到边远贫困地区学校任教的师范类毕业生优先录用。有计划地吸收外籍师范类本科生和紧缺学科专科生来我县任教,注意吸收只有教师资格的其他高等院校的毕业生任教。
24.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要努力促进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交流,鼓励城区教师到农村执教,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执教。凡新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到农村任教,优秀本科大学生可安排到城区中学任教;本科、专科、中专学历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年限分别达到3年、5年、8年以上者方可申请调入城区学校工作。
25.提高教师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地位。要认真落实《毅育法》和《教师法》,依法保障教师工资的按时发放;要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中、高级职称比例,形成合理的教师职称结构;要继续解决教师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定期表彰和奖励优秀教师,大力宣传传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对作出特殊贡献 的教师要给予重奖;要重视和关心教职工的政治生活,鼓励、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参加各种社会活动。
五、太力推进素质教育
2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有关部门、社会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条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步伐。要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27.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坚持把学校的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要遵循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青少午学生的思想特征,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新路子,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要通通多种途径把德育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要重视对学生进行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教育。
28.要加强教学管理,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广泛深入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大胆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实验。认真总结和推广本地成功的教改经验,大力引进和借鉴外地教改成果,不断深化教研教改。
重视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和艺术教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继续解决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要积极研究和探索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办法,逐步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机制。
29.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继续坚持开展“送、支、帮、扶”活动。通过送教下乡,为农村学校送去新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下乡支教,选拔相应数量的教师来城区学校学教,以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城区中小学要与农村薄弱学校结成对子,开展“手拉手”帮扶活动;积极动员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援薄弱学校建设,改善教育教学条件。
要从教师录用、排危建校、设施配备、资金流向等方面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学校的帮扶力度。
30.坚持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指导方针,加快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进程。可采取借、贷、赊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购置设备。乡(镇)政府可从实际出发,制定信息技术教育建设资金 的筹集办法。要按照《甘肃省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标准》,逐步为学校配备信息技术设备,力争2005年全县中学和小学五六年级全部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条件较好的学校直接联通互联网,或通过建立远程教育卫星地面接收站与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联通。要全力创造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条件,采取定点培养、在职培训、聘请兼职等多种办法,尽快建立一支信息技术教育师资队伍。
允许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的学校按规定收取上机费。
31.积极创造条件,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力争到2005年全县小学三年级以上全部开设英语课。
32.进一步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初、高中学龄人口入学高峰的到来,城镇初、高中学生将会大量增加。对此,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县政府要着重解决全县高中和城区的适龄人口入学压力问题,乡(镇)政府着重解决辖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压力问题。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学龄人口发展的实际,统筹考虑,及早安排,在校舍、设备、资金上拿出可行性实施方案,并根据实际新建和扩建一批学校,确保顺利度过学龄人口入学高峰期。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初、高中分离和高小、初中分离的办学模式。
六、加强领导,依法治教,为基础教鸯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履行各自的职责,切实将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保障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费投入,切实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和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切实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
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中小学,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4.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依法治教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侵犯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
35.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
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教育活动正常进行。公安、消防、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6.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并结合各自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全县基础教育的新局面。
二00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