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客户办理用电指南_居民客户用电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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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客户办理用电指南
2005-11-22
申请新装的居民客户下载使用(1、居民生活用电开户登记表),详细或逐项填写用电申请书。
一、居民照明客户报装
1、请在用电申请表上详细填写您的姓名、家庭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以便保持联系,尽早解决您的用电问题。
2、详细填写您家庭中所有用电设备容量(多少瓦)。
3、根据您的设备容量,填写您要求申报的容量。
4、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产证明。
二、一户一表改造
1、请在用电申请表上详细填写原总表户名、地址及联系人的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以便保持联系。
2、一户一表改造一般以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根据物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改造费用。
3、申请一户一表改造,应先结清总表电费,并预交一个月总表电费,改造完毕后结算。
4、在交清有关费用后,一般在一个月内改造完毕,请您在施工过程中给予配合。
三、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及有效期
1、供电企业在收到你的申请并电话确认后,在以下规定期限内书面向客户答复供电方案: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客户对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
3、供电方案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交纳相关费用并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
四、验收通电
供电企业接到用户的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及检验申请后,应及时组织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供电企业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用户改正,改正后方予以再次检验,直至合格。工程检验合格后,客户应根据《合同法》与供电部门签定《供用电合同》,并在3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
客户查询电话:电力客户热线 95598
低压客户办理用电指南
2005-11-22
申请新装的居民客户下载使用(2、非居民生活用电开户登记表),详细或逐项填写用电申请书。
一、新装、增容
1、客户书面申请报告,需注明单位名称、用电地址、项目性质、用电容量、用电设备清单、要求用电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上级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用电点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3、1:1000厂区平面图或复印件一份。4、增容客户还需提供近期电费帐单复印件一份。
二、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及有效期
1、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供电企业在以下规定期限内书面向客户答复供电方案: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客户对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
2、客户新装或增加用电,在供电方案确定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企业交纳有关费用。
3、供电方案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交纳相关费用并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
三、设计、施工
1、客户受电端变配电所按供电方案委托有相应资质电气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进行正式设计。
2、客户受电工程在设计建设时,应将以下文件一式二份送交供电局电力营销部审核:(1)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4)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5)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6)节能篇及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7)低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8)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9)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10)隐蔽工程设计资料;(11)配电网络布置图;(12)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
(13)供电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电局将按照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的审核(低压用户10天),并提出用电计量装置的要求。
3、客户选用的受电设备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委鉴定合格的电气产品,并委托有《承装(修)电气设施许可证》的单位施工。供电部门对客户装置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检验,书面提出不合规定问题的整改要求。
四、工程竣工报验
客户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须向供电局电力营销部提出竣工报告,报告内容:
1、工程竣工图及说明;
2、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记录;
3、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
4、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
5、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6、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
7、供电企业认为必要的其也资料或记录。
五、验收通电
供电企业接到用户的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及检验申请后,应及时组织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供电企业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用户改正,改正后方予以再次检验,直至合格。工程检验合格后,客户应根据《合同法》与供电部门签定《供用电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
客户查询电话: 电力客户热线 95598
电力客户交纳电费须知
2005-11-22
莲都供电局自2005年2月1日起实施了银行联网系统,并授权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代收电费和电子托收,为了让广大用电客户方便及时地交纳电费,避免产生违约金,现将有关电费收取事项说明如下:
一、抄表时间:
居民客户及普通工业客户、非普工业客户、商业客户的抄表时间为每月的5号—10号;315KVA及以上大工业客户的抄表时间为21号—22号。
二、交费方式:
1.以现金交纳电费的客户,可就近到上述四家银行和邮政储蓄交纳电费。
2.居民电费储蓄客户和电子托收客户,请及时在开户银行电费帐户内存足电费款,银行将根据莲都供电局提供的电费数据自动扣款。余额不足时,也可用现金或转帐的形式交纳电费。
三、电费发票领取方式:
1.现金交纳电费的客户,需要正式电费发票的,请直接到供电营业厅打印。
2.居民电费储蓄客户,需要正式电费发票的,请直接到供电营业厅打印。若余额不足,用现金交纳电费,请第二天到银行打印电费清单或到供电营业厅打印正式电费发票。
3.电子托收客户的发票由供电局统一打印,并交其签约银行负责发放。4.增值税客户在电费交清后,请直接到供电营业厅打印电费清单和增值税发票。
四、交费逾期规定:
当月电费必须当月交清。客户的电费自抄表后直至月底为交费期,次月1日为交费逾期,违约金从次月1日起计收。
五、违约金收取标准:
1.居民客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客户:
(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直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用户拖欠电费经催交仍不交者和在期限内拒不交付电费违约金者,将按规定程序中止供电。
高压客户办理用电指南
2005-11-22
申请新装的居民客户下载使用(2、非居民生活用电开户登记表),详细或逐项填写用电申请书。
一、征询
凡新建、成批改建住宅项目以及高压客户受电工程建设项目,在客户确定项目之前,应向供电营业窗口书面提出用电征询申请,以便供电企业作好电网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工作。
(一)办理用电征询时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客户书面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名称、用电地点、项目性质、用电容量、预计用电时间、地形图(1:1000标准测绘图)、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上级部门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2、征询答复是客户建立项目的立项依据之一,有效期为一年。
3、客户建设项目正式成立后,请尽早到供电营业厅办理正式用电申请手续。若客户建设项目逾期尚未成立,需重新办理用电征询。
二、新装、增容
客户建设项目批准后,应向供电营业窗口办理正式用电申请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1、客户书面申请报告,需注明单位名称、用电地址、项目性质、用电容量、用电设备清单、保安电力、要求用电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上级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用电点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3、1:1000厂区平面图或复印件一份。4、增容客户还需提供近期电费帐单复印件一份。
三、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及有效期
1、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供电企业在以下规定期限内书面向客户答复供电方案: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客户对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
2、客户新装或增加用电,在供电方案确定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企业交纳有关费用。
3、供电方案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交纳相关费用并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注销。
四、工程设计、施工
1、客户受电端变配电所按供电方案委托有相应资质电气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进行正式设计。
2、客户受电工程在设计建设时,应将以下文件一式二份送交供电局电力营销部审核:(1)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4)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5)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6)节能篇及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7)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8)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9)继电保护、过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10)隐蔽工程设计资料;(11)配电网络布置图;(12)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
(13)供电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电局将按照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的审核(高压用户15天),并提出用电计量装置的要求。
3、客户选用的受电设备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委鉴定合格的电气产品,并委托有《承装(修)电气设施许可证》的单位施工。供电部门对客户装置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检验,书面提出不合规定问题的整改要求。
五、工程竣工报验
客户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须向供电局电力营销部提出竣工报告,报告内容:
1、工程竣工图及说明;
2、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记录;
3、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
4、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
5、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6、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
7、供电企业认为必要的其也资料或记录。
六、验收通电
供电企业接到用户的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及检验申请后,应及时组织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供电企业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用户改正,改正后方予以再次检验,直至合格。工程检验合格后,客户应根据《合同法》与供电部门签定《供用电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
客户查询电话:电力客户热线 95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