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资料_对外贸易备案登记系统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资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对外贸易备案登记系统”。
(一)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网站
企业直接进入网址http://iecms.mofcom.gov.cn/iecms/index.jsp。
(二)备案程序
1.企业通过上述网站,进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
2.点击页面左侧“备案登记”链接,选择所属省市为“广东省广州市”,营业执照住所在天河区、花都区和增城市的备案机关选择相应区(县级市)外经贸局,非上述三个区(县级市)选择备案登记机关为“广州市外经贸局”(如选择其它地区,将不能在广州市外经贸局办理备案登记),点击“提交”;
3.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的内容(请不要漏填),确认无误后,再按“提交备案登记”;
4.登记表提交后,系统将显示打印编号(请牢记页面呈现的“备案表系统编号”);
5.点击页面左侧“打印登记表”,输入备案表系统编号,即可打印登记表(正背两面);
6.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在登记表背面“对外贸易经营者签字、盖章”处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7.带上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外商投资企业还需带上《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一份,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交台湾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和由海基会再公证的公证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外国(地区)企业还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一份等材料,到备案机关办理。
(三)登记表内容变更及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换发
登记表上的任何信息发生变更时,企业应在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逾期未办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办理变更时,请下载空白登记表(可在本页《申请书(表格)名称(附示范文本)》下载),填写已变更的项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企业盖章,连同原登记表,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外商投资企业还需带上《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备案机关办理。
(四)登记表(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发
企业办理遗失登记表补发时,下载空白登记表填写,连同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在省级报纸的遗失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外商投资企业还需带上《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遗失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还需带上未遗失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到备案机关办理。
(五)注销备案登记
企业填写《注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表》(可在本页《申请书(表格)名称(附示范文本)》下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司印章,连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到备案机关办理手续。
(六)备案登记后其它手续办理
企业自领取加盖备案印章的登记表之日起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