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好少年评选方案_百名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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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第二届百名好少年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继续开展学习雷锋精神的有关要求,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全区中小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楷模,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香坊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二届“百名好少年”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3月至2014年5月。
二、奖项设立
全区在各中小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择优评选表彰百名好少年。
三、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中小学生文明风尚中具有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孝敬父母”好少年——感恩父母,孝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2.“尊敬师长”好少年——对老师有礼貌,课上认真听讲,不顶撞老师,虚心接受批评;对长辈有礼貌,对年长者有礼貌、有耐心、有爱心。
3.“团结友善”好少年——会关心,会分享,会合作,懂得仁爱。与人为善,互助互爱,同学之间合作学习,自觉关爱他人,友善待人。
4.“热爱劳动”好少年——在家主动做家务,在校主动做扫除。能够吃苦,不怕脏累,主动承担。
5.“勤俭节约”好少年——不攀比吃穿,不乱花钱,不浪费东西,不铺张浪费,节约水电,低碳环保。
6.“诚实守信”好少年——忠诚老实,不说谎、不做假,能信守承诺,言行一致。
7.“文明守纪”好少年—— 讲文明、有礼貌,能模范的遵守学校纪律和社会规范。
8.“保护环境”好少年——做到爱护公物,爱护生活环境。9.“助人为乐”好少年——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奉献爱心;当他人的生命和集体的财产受到伤害和损失时,能努力帮助。
10.“全面发展”好少年——在德、智、音、体、美、劳等各方面和谐发展的典型。
四、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生,具有以上十个方面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突出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学生均可参加评选。每校推荐3-5名学生参评。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14年3月初)。下发活动方案,介绍活动意义及内容,公布评选的程序和办法,营造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
2.学校评选(2014年3月20日前)。全区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方案精神,组织进行班级好少年、学校好少年评选,并在校内进行表彰奖励,形成全员参与,人人争当好少年的良好氛围。
3.审批表彰(2014年4月末)。评审委员会针对学校推荐名单审定最终人选,并命名表彰。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百名好少年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加以贯彻落实。
2.全面动员,积极参与。评选表彰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学校、家庭,广泛发动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并结合评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使中小学生在参与评选的过程中切实接受教育、得到提高,展示优秀道德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加强对百名好少年先进事迹的宣传,提升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香坊区教育局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