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政事务工作案例_社区社会工作工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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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助人自助
一、接案了解服务对象的类型和求助过程
服务对象年轻时因斗殴判过刑,服刑期间患上慢性疾病,因未及时得到治疗致使肢体残疾。原户籍地址产权是长辈所有,被拆迁后没有分到安置款项。刑释后成家,现已成家一家三口人。服务对象无善长的职业技能,加上被判过刑留有案底,难以落实工作。现在儿子小超职高刚毕业,因成绩不是很好,加上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经常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过日子,因嫌家庭现租住地太小,连交个女朋友都不方便带回家,不肯和父母一起居住生活。其妻徐阿姨是家庭的唯一劳动力,靠打临工维持家庭的日常生活费用开销。因丈夫脾气不好,三天两头就会发生争执,儿子又不听话,担心会和丈夫一样走上劳教的路,有了打算离婚生活的念头。服务对象现病情越来越重,又没有经济条件住院治疗,前来社区向社会工作者寻求帮助。
二、准备资料展开面谈
服务对象脸色黑黄,行走有异于常人,“我现在身体越来越不好,连住院的钱都没有,儿子又不懂事,不理会还会和我吵,妻子也打算和我离婚。我以前被判过刑,听说可以来社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情绪激动的说完后,他拿出来随身携带的材料。
社会工作者查看了服务对象的医疗诊断书和残疾证后,确定服务对象无法正常劳动,但服务对象的儿子小超已满18周岁,而且已职高毕业,需要按正常劳动力计算家庭收入。妻子徐阿姨的工作性质和收入范围也需要进一步核实。
所以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约定时间,需要进行家访了解家庭成员的现住生活情况,再进一步制定服务计划。因为服务对象和儿子小超的关系也不太好,社会工作者通知小超家访当天也需要来一趟,了解小超对父母和家庭情况的看法。
(一)界定服务对象的需要和问题
1.了解服务对象家庭的主要致贫原因是什么。到底真的是家庭经济收入太低,还是子女、夫妻之间关系不和,才让重病的残疾人得不到应有的照顾,而使服务对象陷入生活困境。
2.了解服务对象家庭现阶段的主要生活困境是什么。到底是服务对象得不到充份的照顾,温饱问题和医疗问题陷入困境。还是目前重病急需住院,没有经济来源而陷入生活困境。
(二)澄清角色的期望和责任
1.让小超了解家庭现况,认识到做为子女应尽的责任。虽然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父亲给不了多少生活费用,但是作为一名青春正茂的青年,应靠自己的正当劳动工作获取经济收入,而不是靠向亲威伸手要钱,和社会青年打混不务正业。作为子女应尽到赡养长辈的义务,即使给不了生活费用,在生活照料方便给于应有的照顾。
2.让徐阿姨调节好心理状态和压力,正确面对夫妻紧张关系,专心投入工作。夫妻之间应有正常的交流,丈夫患有重病,儿子又不顾家庭困境,如果妻子再只管自己工作生活,让丈夫生活疏于照顾,夫妻之间的关系就会更加恶化。如果真的离异了,丈夫将没有监护人照顾,儿子也将成为单亲家庭子女,因没有成为社会青年。
(三)促进和引导服务对象态度和行为的改变
让服务对象了解社会救助的用意,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劳教刑释人员就应该享受社会救助,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它对于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会给予应有的补助(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医疗救助、临时或慈善救助等等)。同时应理解妻子工作的辛苦,用适当的方式和子女交流沟通,不要认为自己现在重病,又没有人照顾,难以继续生活下去。
三.预估任务,决定提供服务的方式和内容
社会工作者在了解了服务对象家庭经济情况,服务对象本人确实无法正常劳动,无经济来源。儿子小超刚毕业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社会打混养成的堕性也难以坚持下去打临工。住在舅舅家生活,帮舅舅打打杂活,拿些生活费。妻子徐阿姨是家里主要劳动力,也是靠打工维生。家庭总收入符合低保家庭救助标准。社会工作者决定受理服务对象低保救助申请。同时服务对象病情严重,急需住院治疗,社会工作者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适合哪种医疗救助方式,逐步减轻家庭医疗费用为宜。
四.对服务对象的问题与需要作出解释
社会工作者在家访面淡时向服务对象澄清,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并不是长期固定不变的。之所以符合救助条件并不是因为服务对象是劳教对象,就应该给予救助,而是家庭经济条件确实符合收入标准。同时家庭收入的变化,救助金额也会作相应的调整。儿子小超现在工作还未稳定,不能长期以刚毕业打临工为理由,过了适应期就要按温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收入。到时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就要终止。
社会工作者要求小超申请参加社区慈善义工,多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既可以拓展人际关系,也可以让其融入社会,让他了解到自己有能力帮助别人,增加对自己的自信心,增广信息交流的途径。
对于小超所述现住房面积太小的情况,社会工作者查看了服务对象的房产证,人均面积已超过15平方,在廉租房政策上无法给予实物配置安置或是住房补助。
五.服务计划制定和介入
(一)服务目的及类型: 给予服务对象适当社会救助,作为连续性目标,并建议小超还在人武征兵的适龄青年范围,可以参军入伍解决因病致贫而陷入的生活困境。
(二)服务介入策略
1.服务对象急需住院治疗,但社会工作者了解到.服务对象尚未办理医疗门诊卡年审手续,住院费用均需要自理,经济负担比较重。先联系社区劳动保障窗口,11份通知服务对象为期办理医疗门诊卡年审手续。基于以上原因,社会工作者代服务对象向街道事务办申请慈善救助,能够交付住院预付款,能够顺利入住。2.同时社会工作者代服务对象向街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救助成功开始享受后,重大疾病自理部份,可享受80%的报销补助。
3.如果服务对象当年医疗医用负重还是很重的,社会工作者可以向街道事务办申请临时救助。
4.为服务对象的儿子小超提供社区收集过来的招聘信息和一些岗位培训信息,提高自身的技能和经验,顺利落实工作,不用向家人和亲威伸手讨要生活费。澄清子女对长辈有赡养的义务,及时的沟通和照顾可以缓减服务对象的心里压力和苦闷。5.向徐阿姨澄清服务对象现处于半失能状态,适当的倾听可以缓减夫妻间的紧张关系。小超现处于青年生涯发展的自我认识和探索阶段,在担心行为是否会出现偏差的同时,适当的给予引导,辅助和鼓励。6.社会工作者通过与服务对象的交流,澄清现家庭关系紧张的情况,注重夫妻沟通交流方式的改善,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改善冲突处理的行为方式。对子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为行问题,需要关注和引导。
7.社会工作者同时向服务对象和其儿子小超宣传应征入伍优惠政策,二年义务兵退伍下来总的费用补助最少在8万元以上,在伍期间可以再提升文化知识学习和社会技能培训,是一个提升能力的成长平台,也是一次改变命运的难得机遇。比起打临工2年的不稳定收入,是更好的一个选择。
六、总结评估
(一)服务对象进步的情况及介入目标实现的程度 在服务对象成功申请到最低保障生活救助之后,住院医疗得到及时报销,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儿子小超也会和同学一起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当年应征参军入伍,在部队还获得优秀士兵的称号。服务对象因徐阿姨是家庭的当家人,现在关妻间的关系也有商有量,不会因经济压力和儿子的前途担心而乱发脾气。
二年之后小超退伍回来,因为要按正常劳动力计算家庭收入,所以社会工作者把对服务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转为困难家庭保障救助。虽然没有了每月固定的补助金额,但是服务对象住院产生的费用,救助比例和低保救助享受是一样。
虽然小超退伍回来没有分配工作单位,但是他现在能安心在亲威的建筑工地上实习工作,在网上查询自己平时需要的信息,和朋友一起开起网店赚些零用钱。服务对象说儿子现在的手机、电脑也都是自己存钱买的,不要再向家里伸手要钱了。
(二)总结工作经验,改善工作技巧,提升服务水平 现实中,几乎所有的民政专员都经历过这样的困惑:某些救助,依救助正策不合情理,成全情理则会违返救助法规,进退两难,无所适从。比如服务对象的医疗费用支出,不能在计算家庭收入时不能作为考虑点,计算在范围之内。会出现支不敷出的现象,当医疗救助报销金额和低保救助金额和家庭收入还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的支出时,还是会让服务对象陷入生活困境。虽然在纯收入标准上已超过最低保障生活标准,但实际收支情况,还是家庭的一项经济负担。
服务对象是本辖区人户一致的对象,社区网格人员入户调查后应及时掌握类似家庭的生活困境,反馈给社会工作者才能分晰资料情况给予适当的服务。
对于服务对象家庭收入核定是最需要注意的地方。徐阿姨收入证明打过来,经社会工作者核实,确实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所以没有强制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其收入。小超刚毕业,需要一段时间去找工作,经过邻里防谈,侧面了解到基本上有在家中,同时也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所以也没有强制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其收入。还有一个重要的考虑点是,社会工作者准备为其办理最低保障生活时,小超在听取征兵优惠政策后,同意当年应征入伍。所以社会工作者决定以半年的适应期给予服务对象家庭最低保障生活享受。
在小超退伍回来之后,社会工作者应严格按照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上门告知服务对象家庭经济条件已经好转,社区要取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转为困难家庭生活保障救助。
给服务对象的慈善救助,如何才能达到最高救助标准,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如何做好衔接,才能给服务对象达到最高额度的补助,这些都是社会工作者仍需要研究讨谈的一项工作.七、结案反思
1、现在对服务对象的救助已进入平稳状态,每年的年审应严格按照救助标准来执行。服务对象的生活情况要从多方面了解,包括服务对象本人、家庭成员、亲属和邻居以及其他的工作人员,不能把服务对象看作是社会工作者个人的事,每个相关人员都应有积极配合的意识,不能应付了事,否则服务对象又会回到以前顺从纵容的环境。
2、加强服务动态的关注力度,建立情理和法理综合考虑的专业观念,这样也会使服务对象容易接受同理心,养成一种配合救助积极面对生活的方式。
3、加强与服务对象家庭成员的联系,向家庭成员灌输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使家庭成员明白要逐步改变对服务对象的一贯态度与做法,家庭成员是服务对象接触时间最长,也是对服务对象的行为影响最大的资源,家庭成员应积极加强与社会工作者和社区的联系与配合,孩子的健康成长家庭有着致关重要的作用,不能认为是社会工作者或是妻子个人的事。
4、应与服务对象建立书面协约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加强服务对象及家庭成员的参与感,而不是把服务对象交给社会工作者和社区,不出事情就算进步了,比如记录小超回家后的行为表现、记录夫妻间两的谈话内容(概要)、定期的电话联络与面见等。
5、加强小超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的培训与辅导,尤其在了小超的个性与针对个性进行正确引导方面
6、选择合适的社区公益活动和团队,尽量避免让小超有排挤或冷落难以容入团体的感觉。
7、社区工作者在进行介入时,要与服务对象保持一定的距离,比如走访慰问时,要坐在一边观察服务对象,而不是与服务对象做在一起,只为了拍个照留底当是慰问过了。当然前期为了与服务对象建立融洽的关系和他坐在一起,这样可以避免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者产生排斥心理,能帮助服务对象较快的打开自己的话题,进行面淡交流工作。
8、避免把社会工作者的个人情绪问题带进工作中,不要对服务对象的配合反应期望太高,服务对象的进步不是立竿见影的。9.要有耐心与爱心,不能急于求成,不要对服务对象的改变期望过大。投其所好,选择正确的辅导方式。在生活的点滴观察中辅导,抓住机会给予同理心的肯定。
五马街道安澜社区 民政事务专员:任君游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