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安局关于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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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公安局
关于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局将在2012年2月16日至5月25日,集中时间、集中警力、集中精力,以治乱治堵为重点,组织开展“奋战一百天、打好主动仗”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攻坚战,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区域
菏泽市区中华路、人民路、长江路、牡丹路
二、重点整治内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对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具有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从严查处
1、机动车无牌无证行驶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行驶
3、故意遮挡号牌
4、机动车随意调头
5、摩托车不走专用道
6、机动车乱停乱放
7、接送学生车辆占压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
8、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
9、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及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
10.行人乱行乱穿、翻越护栏
对不听劝阻,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发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大力监督,踊跃举报,对于举报属实并提供有价值影像资料的给予一定奖励,举报电话:0530-5352122 属于执法民警不作为的,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530-3336161
四、违法本通告,将依法景象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菏泽市公安局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菏泽市公安局关于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的通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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