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资格认定需提交材料[材料]_非营利性单位证明范本
非营利性资格认定需提交材料[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非营利性单位证明范本”。
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报通知书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以及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规〔2010〕14号)文件的要求,请自行组织对照,如符合免税条件,请于9月底前向 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此项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办理一次,未经认定的非营利性组织,其所有收入一律不得享受免税待遇,请符合免税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相关认定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二○一○年 月 日 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需报送下列资料:
(一)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表;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事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税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申请前一会计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及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六)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事业单位申请前一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
如你单位尚未办理税务登记,则应先行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需报送下列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三)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七)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九)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