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真题及答案解析word版卷二_司法考试真题答案解析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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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卷 二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3.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

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

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甲承认仓库边

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5.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

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

得毒品即被查获

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

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

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

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

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

6.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

悔意,便开车送乙前往医院。途中等红灯时,乙声称其实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车逃走,三小时后死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行政行为,因而不适用本条规定作出变更判决,选项D是错误的。

100。[参考答案] C

[考点]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司法赔偿处理程序

[解析] 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县公安局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张某遂申请国家赔偿。因此,本题中的赔偿在性质上为刑事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本题中的情形符合“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规定,故赔偿义务机关应为县检察院,选项A错误。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本题中的情形符合“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故属于刑事赔偿范围,B错误。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2、22条,张某为当面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选项C是正确的。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二者程序不同。对于行政赔偿,存在提起行政诉讼的渠道和可能。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4条,对于刑事赔偿则不存在此种渠道。对于刑事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适用《国家赔偿法》第24、25条规定,故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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