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新增预算说明_关于增加预算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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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2012年新增预算说明
残联(本级)
残联属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核定数为6人,实际在岗7人,退休人员4 人,临时人员实际在岗人数47人。康复指导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核定数为3人,实际在岗3人。在岗人员按劳动人事部门标准核定编制。
项目支出
1、水电补贴(6万元):综合楼单独安装变压器100KVA,加上聋儿语训康复班都是全封闭训练,康复训练大厅、培训教室各科室共安装空调40台左右,加上各项设备用电。
2、会议费(20万):主要有四项内容:一是今年是残联五年一次的换届年,下半年要选举代表并召开代表大会,共需经费12万;二是年初市政府召开全市残联工作会议需经费3万;三是台州市残联专项现场会需经费2万;四是半年度会议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各镇(街道)残联分管领导或工作人员会议等费用3万。
3、其他业务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征收残保金相关的人员培训、考察学习、印发相关资料、给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寄发征收通知等。
4、工作人员培训经费(10万元):今年残联将换届,需要
对残联干部和镇(街道)残疾人工作者以及专职委员进行业务、法规政策等知识的培训。为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升工作者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进行业务培训,计划举办残疾人工作人员各种培训班150人次。需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餐费等。
5、镇(街道)专职委员经费(40万元):目前全市镇(街道)和部分社区共选聘有残疾人专职委员25人,按公益性岗位发放适当的工资、养老保险等费用。
6、各项宣传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报纸、电视、电台及户外广告、资料印发等。
7、实名制调查监测经费(5万元):从今年开始对残疾人及其家庭进行入户监测,需要业务培训、数据录入、误工补贴等经费以及配合省专业机构开展入户监测相关经费。
预算根据:浙残联计财[2011]5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意见》。
8、专项修缮(10万元):康复综合楼建于2000年,由于建造时间比较长以及房屋配置不全,需加以维护改造,水管、线路、办公室、卫生间、电梯等亦需维修改造。
9、开展各项活动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 3月份全国爱耳日活动,5月份全国助残日活动,6月份全国爱眼日活动,9月份国际聋人节活动,10月份国际盲人节、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12月份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
10、办公设备增添(6万元):办公电脑更新5台(其中聋儿、脑瘫儿康复教育电脑2台),计25000元,下乡办证用单反照相机1台,计10000元,业务用摄像机1台,计25000元。
11、电信网络费补贴(3万元):政府网月租费、服务器托管费等。
12、扶贫(380万元):主要内容五方面:一是节日慰问等,按往常慰问1200人,每人800元计,需95万。二是贫困残疾人定补,预计900人,每人每年补助标准为800元,计72万。三是一级残定补,预计300人,每人每年补助标准为600元,计18万。四是安居工程,预计60户,计50万。五是临时困难补助,预计2000户,按平均750元计,需145万。
预算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关于进一步抓好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及上级残联文件规定,《温岭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实施办法》。
13、就业扶持经费(305万元):主要内容四方面:一是对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残疾人实行就业扶持,包括种养殖业赠送饲料和化肥、个体户扶持等,需 250万;二是鼓励和扶持种养殖业大户实行政策性保险补助20万;三是
小额贷款贴息,对残疾人自强自立,从事个体开业、自谋职业、种养业、加工业及家庭副业生产,向金融机构借贷的小额资金给予部分利息补贴,需资金20万;四是残疾人个体工商业户养老保险,需15万。
预算根据:国办发„2004‟7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温岭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实施办法》。
14、培训经费(25万元):为了使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高职业技能,更好的自强自立,改善生活状况,计划短期培训1000人*50元,安排5万。中长期培训200人*1000元,安排20万。
预算根据:《温岭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实施办法》。
15、教育经费(60万元):根据温政办[2010]92号文件,对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教育补助和生活补贴,计划补助800人。
预算根据:温政办[2010]92号文件,《温岭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实施办法》。
预算根据:《温岭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实施办法》。
16、各项康复经费(70万元):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大病救助,预计救助300人,按人均1500元计,需40万元;二是对不属免费治疗范围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贫困精神分裂症病人住院费实行市、镇(街道)两级按6:4比例负担,需5万;三是免费配置助听器、假肢及维修、轮椅等辅助器具(实际支出30万,省补部分为20%),需25万元。
预算根据:《温岭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实施办法》。
17、社区康复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功能,根据上级残联的要求,计划创建残疾人工作示范社区10个,示范乡镇5个。
18、白内障复明手术经费(20万元):根据上级残联下发“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免费为400多名贫困患者实施白内障筛查、复明手术,按每例1200元计,需48万,其中省补28万(按140人*2000元),实际需预算20万
19、聋儿、弱智、脑瘫儿及自闭症儿童的康复经费(90万元):主要内容有六项:一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下达康复指标,对1—7岁聋儿实行语训康复,3—7岁弱智、脑瘫儿训练康复,都进行全封闭训练,配教师、康复医生、保育员等相关人员,工资、五保等费用,需60万;二是因本单位用房紧张,弱智、脑瘫儿童康复,借用市启智学校,现脑瘫儿童康复人数增加,需扩大训练场所,进行必要的专业装修和器材增添,计8万元;三是需支付弱智、脑瘫儿童康复相应代管费、水、电等费用7万;四是“心语儿童训练中心”(自闭症康复训练中心)补助15万。
20、培训、康复设备(30万元):为了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开展康复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安排配置康
复器材25万。安排培训班配置培训设备5万。
预算根据:《温岭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实施办法》。
21、体育活动经费(20万元):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参加2012年残奥会(男女坐式排球、赛艇、自行车)等运动员训练5个月,参赛奖金、误工等需10万;二是参加省级聋人运动会和台州市级残运会比赛,训练、参赛、奖金需6万;三是市级比赛2次以上(如象棋、乒乓球、趣味性比赛等,参赛200人以上),需4万。
22、文艺活动经费(10万元):根据中残联提出的“绽放生命、共享阳光”的主题活动要求和温政办发[2010]92号文件的标准。用于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组织残疾人开展文艺汇演、送电影给残疾人、送图书给残疾人、建立盲人盲文图书阅览室以及残疾人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奖的奖励和误工补贴等。
预算根据:《温岭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实施办法》。
23、基层设施建设经费(30万元):用于为解决重度残疾人托养问题,各镇(街道)扩建及修建配套设施的补贴。
24、落实上级规定项目的配套资金(30万):主要用于省定项目——人工耳蜗安装。
25、阳光庇护中心(15万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于去年建立了一家“残疾人阳光家园”,主要解决智力与精神残疾人的日间照料、生活技能训练、康复训练、文
化娱乐、体育健身、职业培训、工场作业等,需管理人员工资、房租费、水电、产品运输、庇护对象伙食补助等。预算根据:浙残联教就„2010‟35号《浙江省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计划实施方案》。
26、精防康复经费(210万元):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基本药物补助费。全市现有持证精神残2000人,补助标准为600元人/年,需100万元;二是贫困重度精神残免费住院治疗,预计330人,标准每人次3500元,计105万元;三是对精神病人的调查、二级管护、建档及必需的工作经费5万元。
预算根据:温政办发(2009)96号文件。
27、托(安)养工程(600万元):具体内容有两类:一类为机构托养,预计 225人,按省定每人每年12000元计算,需270万元;另一类为居家安养,这里分低保与非低保两种对象。低保对象预计580人,按省定每人每年4800元,需278万元;非低保对象预计220人,按省定每人每年2400元,需52万元。
预算根据:温政办发„2008‟152号《关于转发温岭市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28、惠民医院经费(250万元):主要两个方面:⑴惠民医院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5人,预算安排人员工资、机构办公费、水电费共30万元,⑵去年药品及
医疗费实际优惠为331多万元,今年安排补助经费220万元。
29、上交上级调剂金(50万元):根据台州市政府文件规定,按残保金征收额3%上交调剂金。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劳服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核定数为5人,实际在岗5人。临时人员数量实际在岗人数40人。在岗人员按劳动人事部门标准核定编制。
项目支出
1.征收残保金工作会议经费(3万元):每年一次征收残保金工作会议,会议资料、宣传工作、会务场所、会务用餐等费用。
2.助残各项业务经费(4万元):配合市残联做好各项业务活动,如1月份元旦和春节慰问,5月份全国助残日活动,经常下乡做好摸底调查等各项业务活动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培训、就业服务工作。
3.办公设备添置(5万元):电脑更新4台计20000元,空调更新3台计8000元,打印机更新2台计8000元,照相机1台计3000元,验钞机1 台计1000元,办公桌椅更新计10000元。
残疾人托养中心(新增单位)㈠人员经费
托养中心事业编制核定数为6人,实际在岗4人。临时人员数量实际在岗人数50人。在岗人员按劳动人事部门标准核定编制。
㈡公用经费 按预算标准核算。㈢项目支出
1.水电、电视费等(20万):根据目前调价后的水费价格,以及今年上半年的用水量,预计明年水费总额为5万;电费总额13万,电视收视费及宽带费2万。
2.固定资产维护费(30万):电梯、厨房设备、发电机、热水器等大型设备、康复器材以及中心绿化等需要不定期的维护。
3.垃圾清理费3万。托养中心周边无垃圾回收点,需要箬横环卫所定期过来清理垃圾,并支付相应的清理费。
4.设备购置费(20万):办公设备5万:医务室人员增加,同时为完善托养人员的电子病历,健全托养人员的档案机制,医务室还需配备电脑,激光打印机,办公桌椅空调等。专用设备15万:由于人员的不断增加食堂蒸饭车及医务室计划采购彩超等。
5、接待费(10万):由于托养中心是全省首个政府成立的残疾人托养机构,经常性有各地方残联等单位到托养中心参观考察,需要招待。
6.聘用人员劳务费(80万):现已入住重残约150人,现在岗护理人员21人,门卫2人,食堂6人,洗衣保洁3人,医生4人,护士8人,康复医生3名,电工1人,司机1人,副主任1人,共计50人。由于中心位于滨海镇东片农场原十大队队部,地处偏僻地区,招工非常困难,工资按30000元/人/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