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考核办法_企业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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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泰煤字【2013】第026号

签发:潘玉清

关于下发《东兴泰煤矿2013年安全管理考核细则》的通 知

各科室、各区队:

为了提高我矿安全生产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使我矿的生产安全稳步推进,经矿安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2013年安全管理考核细则】(简称管理细则),现下发给你们,希组织人员学习;并遵照执行。(后附管理细则)

特此通知

东兴泰煤矿 2013年3月10日

2013年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压力共担、成果共享的原则。

2、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

3、坚持按事故、隐患、责任大小、兑现原则。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安全考核目标的实现,矿成立了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矿长潘玉清任组长,常务副矿长张建明、安全副矿长吉龙为副组长,安全科为成员。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矿长吉龙负责具体的日常考核工作。

2、本细则为初步推行,在推行中会不断补充完善。

三、安全奋斗目标

1、顺利完成矿制定的安全生产任务,杜绝年安全无工亡事故,月无重伤事故,2、坚决遏制月多起轻重伤事故。

3、杜绝采掘、机电、运输、通防等非人身事故。

四、考核范围

矿长、技术总工、副矿长、副总工、各科室正副科长、区队正副队长。

五、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学习管理办法(一)矿安全例会

1、每周一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由安全副矿长主持,副总工以上矿领导及各科室、区队人员参加。

2、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2)全面总结上一周安全工作和通报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整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周的安全工作,提出安全管理重点(3)协调解决各科室、区队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落实时间和责任。(二)安全学习 班前学习

1、班前会由各区队值班领导主持,带班领导参加。

2、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由值班领导阐明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贯彻学习有关安全会议精神,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2)安排本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和强调作业的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3)讲清上一班存在或遗留的安全问题,安排整改处理工作。(4)观察了解上班职工的精神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

每月2号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每月15号安全学习

l、每月2号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每月15号安全学习分别由安全科和生产技术科主持,各区队管理人员参加。

2、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有关安全会议精神。

(2)学习贯彻《三大规程》、《灾防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以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等。(4)需要学习其他内容。(5)做好签名记录工作。

六、安全隐患管理办法(一)安全隐患整改处理反馈管理

1、每天调度会由常务矿长主持各科室、区队参加调度会人员,首先汇报矿安全和业务职能部门及上级安全部门检查下发的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和需矿上协调解决的安全问题,再汇报生产情况。

2、每星期一大调度会,由安全科通报严重三违、安全隐患的处罚结果及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

3、安全科负责每月底汇总、统计和评比全矿各科室、区队的违章、安全隐患情况,对评比最后一名的部门,进行工资总额下浮10%的处罚。

4、各区队建立“三违”、隐患统计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进行汇总、统计,数据要准确详实,安全科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5、安全科根据三违、隐患统计定期研究分析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总结安全工作经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对于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二)、安全隐患排查

1、安全隐患排查职责

(1)各科室、区队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处理工作全面负责。

(2)科室副职或工程技术人员、区队副职对所辖业务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处理工作全面负责。(3)班长对本班作业范围和施工作业中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全面负责。

2、安全隐患的排查组织

(1)月安全隐患排查:由主管安全的副矿长、安全科科长负责组织各科室及区队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2)周安全隐患排查:由主管安全的副矿长、安全科科长逢每周一组织有关科室、区队,分组、分专业对安全生产整个系统、环节、区域、头、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3)日安全隐患排查:由区队长负责,科室监督,通过碰头会安排落实当天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工作。

(4)班安全隐患排查:每班作业前、施工作业中、收工后,由班长组织验收员、瓦检员、安全员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处理。

七、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

1、在全矿推行 “人人都是安全员”的举措,鼓励职工对重大安全隐患、违章、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提高职工自觉抵制、制止和检举安全违章、违规行为及发现和及时报告重大安全隐患的思想意识。

2、煤矿每一位员工具有举报重大安全隐患、违章违规行为的权利和义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违章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矿安全科进行举报,也可向主管安全的领导报告。

3、安全科接到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后,按照程序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并及时查处。

4、安全生产调度室接到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后,应立即通知分管矿领导和有关业务科室,调度组织有关部门立即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安全部门做好督促复查工作。

5、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如实举报。

6、有关部门或人员自觉履行保密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姓名及相关事项必须为其进行保密,对有意或无意泄露举报秘密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必要时报请矿主管领导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

7、对于举报的重大安全隐患或违章、违规行为,矿安全部门应及时进行查证,一经查实,报请矿主管领导同意,给予举报人重奖(100-1000元)。

八、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管理办法

1、每一个带班下井领导陪同当班值班干部严格执行下井带班任务,必须紧跟工作面,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上井,加强动态管理。对于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采取有效措施。

2、负责监督检查当班安全员、瓦检员、跟班干部、班组长、科室跟班管理人员按时上岗作业情况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情况。

3、负责检查督促《三大规程》、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执行情况。

4、负责监督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及整改处理情况。

5、负责当班严格按照矿井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及时查处“三违”人员。

6、负责对带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落实责任予以解决。

7、督促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对于不合格工程严禁施工,必须推倒重来。

8、矿领导带班升井后必须认真填写安全隐患登记本,把当班发现的安全隐患数,当班处理的安全隐患数,交由下一班处理的安全隐患数填写在安全隐患信息本上,由安全员去跟踪落实。

9、安全科负责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入井和带班作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每月进行统计考核,报分管领导审核后,通报处罚违规人员。

10、生产区队必须设立一名主管安全的副队长,负责对本单位的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制定及落实处理工作;负责协调督促本区队职工参加各类安全技术培训和监督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工作;负责本区队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指导督促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三大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是本区队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九、矿领导总值班管理办法:

1、矿领导总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对全矿矿井的安全生产负责,并全权处理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每日早8点30分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调度相关记录,以备查阅。

2、矿领导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每天早上8点30分的调度会,并根据安全生产动态存在的问题进行安排,安排工作必须有针对性,并对安全信息卡反映内容,进行强调并及时安排复查,以利于安全生产。

3、矿领导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认真记录各区队长(早、中、夜)班汇报的安全及生产情况,每缺少一次记录罚款20元,值班区队长一次不汇报罚款30元。

4、矿领导总值班晚上必须在调度室进行值班,严禁脱离岗位,值班期间严禁喝酒。否则罚款50元,影响较大的加倍处罚。

5、矿领导总值班期间如发生工伤或非人身事故(轻伤及以上的人身事故、重大侥幸事故,或影响二十分钟以上的生产事故)当班生产任务完不成的,必须对当班区队长进行分析处理;值班人员必须及时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分析,分析事故经过、伤情、责任等,汇报分管领导,并在第二天的调度会议上在汇报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时,一并汇报事故情况。

6、矿领导总值班人员每天下午18点负责组织召开各科室、区队的生产平衡会议,并根据安全生产动态存在的问题进行安排,安排工作必须有针对性,在生产平衡会上安排的工作任务完不成的要进行分析处理;不按时参加生产平衡会议的,每次罚旷会人员50元,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时参加的,要指定人员参加或提前向总值班请假,否则按旷会处理。

7、凡是参加晨会人员,必须将手机关闭或铃声调成震动状态,否则一次处罚20元。

8、矿领导总值班人员因工作需要无法值班时,须向常务副矿长请假,由其他同志代替(同级别人员),但必须向常务副矿长说明,未说明或未请假者罚款100元。

十、安全结构工资考核与安全事故处罚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10%的安全结构工资制度,逐月进行考核兑现,考核处罚标准为:

1、提出区队总工资的10%,为集体安全结构工资;提出个人总工资的10%,为个人安全结构工资。

2、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事故区队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60%,处罚区队个人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60%。

3、发生一起1人次轻伤事故,罚区队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0%,处罚区队直接责任者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0%,以此类推,三起轻伤事故比照一起重伤事故处罚,责任者另行加罚。

4、凡发生工伤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由矿安全管理机构组织追查处理,对重伤事故主要责任者加罚300元,次要责任者加罚200元;对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加罚100元,次要责任者加罚50元。

5、凡工作地点隐患严重或工程质量低劣,下达一次停产整顿通知书或安全监察意见书的,或重大隐患未按要求期限整改处理,或推诿扯皮的,致使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处理,则处罚区队2000元、区队长300元、副区队长200元,导致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6、凡弄虚作假、隐瞒工伤事故的区队,除追回已发的安全奖外,按轻重伤事故处罚标准加倍处罚。

7、罚款由安全科出据,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财务室执行。十一、三违”缴纳保证金的实施办法

1、有“三违”指标的人员,下井后所抓“三违”要及时报矿安全科,“三违”人员下班后及时到安全科登记确认,然后到安检科“三违”“培训室”接受教育培训。凡“三违”人员不到安全科报到者加倍处罚后,并督促其缴纳“三违”保证金。

2、“三违”保证金的缴纳根据“三违”的轻重,一般“三违”罚款20—50元,严重“三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范围为100—1000元(“三违”处罚除外),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三个月内不再发生违章行为,则给予全部退还。

3、凡缴纳“三违”保证金人员,再发生严重违章,没收保证金,并按严重违章再次交纳保证金,若发生一般违章,则从保证金中扣除20—50元,对屡教不改人员加倍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4、当天的“三违”当天处理完,不得过夜。“三违”帮教室管理人员,必须要求每一个“三违”人员认真填写“三违”保证书,并由“三违”人员持保证书让区队队长签名。区队要对“三违”人员登记造册,加强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5、对严重违章人员还要办学习班,让家属和本人签写安全协议。

十二、反“三违”管理

1、每个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煤矿三大规程”,严格按照矿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三违”人员时,必须立即制止,并向“三违”人员指出违章原因,讲明其可能产生的后果。

2、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抓到的“三违”,将“三违”人员姓名和违章原因认真记录上,并通知当事人升井后到安全科确认签字,拖延一天罚款50元。对没有确认的“三违”人员,所抓“三违”的管理干部负连带责任,并罚款50元。

3、安全科待“三违”人员签字确认后,送“三违”人员通知单,由安全科对“三违”进行帮教和处罚。

4、每位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完成当月的抓“三违”指标,凡不能完成者,按矿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处罚。

十三、安全教育培训

1、成立矿安全培训领导小组。组长由安全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工程师,成员由人事行政办、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通风科的科长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职工培训工作的法律、法规、令、条例、政策和培训会议精神,监督检查职工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

2、人事行政办严把入矿关,对身体、年龄和文化程度不符合规定或无煤矿工作经验的人员严禁招收,要变招工为招生,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招工应面向社会批次招工,经过考试,择优录取,严禁私下单个招工,新工人体检合格后,必须先介绍到矿安全科,由安全科负责新工人入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新工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发给《职工培训合格证》后,再由生产科进行分配。

3、矿安全科负责全矿(三项人员以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负责组织对学员进行考勤、考核、发证工作。

4、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及形式:主要包括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培训形式可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培训,全员培训。(2)、根据全矿实际工作需要,年初制定各工种的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集中、现场、全员培训计划严格实施。

(3)、学员管理:培训期间安全科严格考勤,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准请假。学习结束,成绩不合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停职学习,在此期间停发工资,一切费用自理。(4)、特殊工种培训

1)特殊工种各区队要从优秀职工中进行推荐,安全科进行摸底后输送到指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2)特殊工种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殊工种配置齐全,充分发挥其作用,确保安全生产。(5)、管理干部、特殊工种培训

1)安全科统一制定管理干部的安全培训、复训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派遣管理干部进行安全培训或复训。

2)安全科科负责新增或证件到期特殊工种的培训或复训工作,及时输送派遣特殊工种进行培训或复训,确保各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十四、工伤事故考核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更好地为职工创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大幅度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1)、工伤事故考核范围

工伤事故考核范围为井下生产单位、地面生产单位及后勤服务单位。

(2)、工伤事故考核工作组织机构

1、工伤事故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潘玉清 副组长:张建明、吉龙

成 员:安全科成员(三人)、行政办主任、副主任(二人)

2、工伤事故考核机构:安全科,由科长负责日常考核管理工作,安全副矿长负责审核。

(3)、工伤汇报及申报程序

工伤汇报及申报程序

1、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论伤情轻重,不论用工性质,事故责任单位的跟班领导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安全科、单位值班领导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工伤时间、地点、伤者姓名、事故概况、受伤部位及伤情、汇报人姓名等。汇报内容必须真实,不得虚报、瞒报。

2、矿调度室接到工伤事故汇报后,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3、安全科接到矿调度室工伤事故汇报后,有关人员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现场并作详细记录。事故责任单位必须保持事故现场的真实性,反映真实情况。不得伪造、破坏事故现场。

4、工伤申报工作由安全科负责,收集整理工伤申报材料,并于工伤发生后1日内将工伤申报材料交公司安监处。

(4)、工伤事故的分析

发生轻伤事故,由安全科及相关人员组织追查分析处理;发生重伤及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由矿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科、职能部门、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追查分析。

(一)、工伤本人“三违”造成的工伤

(二)、因他人“三违”造成的工伤

(三)、因外部及其他原因造成工伤

1、生产管理部门因采掘生产技术失误、规程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伤的;

2、指挥失误导致工伤发生的;

3、安全管理因监督检查不力造成工伤的;

4、机电管理部因设备供应不及时、不到位造成工伤的;生产服务部应材料供应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事故的;

5、机电科因机电技术管理失误造成工伤的;

6、通风科因“一通三防”监督管理失误造成工伤的;

7、工程技术人员编制规程、措施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不能指导现场施工而造成工伤的。(5)、工伤事故处罚

⑴、如当月发生一起磕、砸、碰、伤事故﹙以治疗期限不超过10日界定﹚罚当事人和直接负责人各100元﹙根据情节轻重决定,如当事人和直接负责人为同一人罚200元﹚班长100元,主管区队长100元,﹙如主管区队长或跟班队长在现场跟班罚200元﹚当班带班矿领导100元,安瓦员50元。如当月在本班发生两起磕、砸、碰伤事故,停工休息治疗的按轻伤事故对待。发生三起此类(含三起以上)磕、砸、碰等轻伤事故按重伤对待处理。

⑵、如当月发生一起轻伤事故﹙以治疗期10日以上45日以下界定﹚,罚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根据情节轻重决定,如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为同一人罚300元﹚跟班队长(副队长)200元,带班班长100元,主管区队长100元,分管科长100元,当班安瓦员100元,当班带班矿领导200元,分管副矿长100元,矿长100元。如当月发生两起此类轻伤事故按重伤事故对待处理。

⑶、如当月发生一起重伤事故﹙以治疗期45日以上界定﹚罚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带班班长600元﹑当班副队长1000元,并停止任班组长职务并写书面检查(根据情节轻重决定),主管区队长1000元、分管科长200元,当班安瓦员200元、分管副矿长(或副总工)300元、安全副矿长400元、常务副矿长200元、矿长300元。

⑷、如在一季度内发生两起重伤事故,相关人员在原来一起重伤事故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

⑸、部门处理意见,补充连带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对副科级及以上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⑹、以上相关人员凡未做到自保﹑互保、联保﹑而发生轻伤事故的给予经济处罚或停工学习三天。

⑺、凡是发生重伤事故及伤亡事故的,班队及对应科室在年终安全奖惩考核中,不予评比先进班组﹑先进科室﹑并扣除享受年终安全目标责任状对现奖金的20%。

⑻、如发生磕、砸、碰轻伤事故,由安全副矿长、安全科以及有关人员配合组织调查落实,并做出处理意见。

⑼、发生轻、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除罚款外,根据情节轻重(例如:严重三违),停产学习、降级、降职,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实现安全生产需要人人齐抓共管,以上规定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决不流于形势。希望全体管理人员、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尽责,为确保我矿而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职责。

本考核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为准;本矿之前考核办法与本考核办法不符的,以本考核办法为准,其它制度、规定与本办法不相抵触的执行不变。

本安全管理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东兴泰煤矿

二0一三年三月十日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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