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要求及征管资料要求[1]_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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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要求
(1).纳税人申报前先将纳税申报资料报管理员进行审核后再进行网上或大厅申报。
(2).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填制《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并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查账征收企业报送资料: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纳税调整情况说明(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当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表》调整项目逐项说明)
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注: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征税方式及预缴税款情况(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或声明。(有关联方或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报送《报告表》;无关联方的,报送相关声明)(“关联方”、“关联方业务往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九条、第十条执行)。对仅有关联方但不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无需报送纸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核定征收企业(定率)报送资料: 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
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分支机构(指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的分支机构不参加汇算清缴但须报送资料)应在5月20日前报送如下资料:
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情况,主要包括分支机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总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包括总机构年度纳税申报时报送的相关财务报表
总机构提供的年度汇算清缴情况说明,包括总、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总机构将分支机构纳入汇算清缴情况、分支机构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款情况 3.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需装订封皮、目录,申报资料一式二份,由税收管理员签字盖章后,留存一份,返还纳税人一份。对总分支机构、有关联方业务往来的纳税人须报送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管理员留存,作为备案资料。
资料装订顺序:封皮-目录-月份增值税申报表-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季度财务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须填制《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年度财务报表。
4.年度内发生财产损失申请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应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按要求提供申报清单和专项申报报告,专项申报报告应在分项的基础上逐笔列明报损资产的类别、计税成本、累计折旧或摊销、净值、残值、净损失以及损失原因等内容,需报送明细表和相关资料的,应作为专项申报报告的附件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