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可持续发展[优秀]_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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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可持续发展摘要:自20世纪末以来,由于人类面临日益严重的各种“生态问题”,因而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备受人类关注的热门话题。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观,也日益深入人心,并被越来越多的国家作为一种社会发展战略付诸实践,这是人类社会文明进程中的质的飞跃。农业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关键,作为人类生存和农业发展基础的农业资源应受到更加广泛的重视。本文从农业资源角度出发,探讨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特征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农业资源问题,提出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 可持续发展 主体地位
农业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使农业具有长期持续发展的能力。而农业资源如土地、水资源、劳动力和资金等作为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和条件,直接影响着农业发展和社会发展,应得到更加广泛的重视[1]。
保持农业生产率稳定增长,提高食物生产和保障食物安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村贫困落后状况,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合理、永续地利用自然资源,特别是生物资源和可再生资源,以满足逐年增长的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从农业资源角度来理解,农业可持续发展就是充分开发、合理利用一切农业资源,合理地协调农业资源承载力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资源转化率,使农业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优化配置达到农业资源永续利用,使农产品能够不断满足当代人和后代人的需求。
农业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保护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农业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把农业发展、农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资源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尽可能减少农业发展对农业资源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大力发展文化科技事业,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是形成自觉保护资源环境的前提[2]。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优化农业投入结构。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各业,实现生产经营适度规模化,农业生产结构合理化,农产品品种多样化和品质优良化,实现农业生产的高产、优质、高效和低耗,变原来的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达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指农村经济和社会经济全方面的持续发展。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不单纯地是追求数量上的增加,而是要实现农民日益富裕、农业社会全面进步,使农村的资源环境、人口、经济和社会相互协调,共同发展。人口过快
增长特别是农村人口过快增长与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条件发展不相适应,加剧了人口数量与质量的矛盾,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素质难以提高和充分就业等问题;现有近5000万的贫困人口分布农村,贫困造成资源环境恶化,资源环境恶化又加剧贫困,最终对农业发展产生严重的制约。农业生产所需的主要农业自然资源面临短缺危机。近30年来中国耕地总体数量不断减少。据统计资料,1996年,我国30个省、市(区)中,已有14个省、市(区)人均耕地在0.067hm2以下,占总数的47%,其中有7个省、市(区)人均耕地不足0.053hm2,低于联合国规定的人均耕地0.053hm2的警戒线,尽管如此,占用、毁坏的耕地情况仍未好转。再加上耕地质量下降和人口增加,造成人均耕地减少、土地负担指数上升和耕地失衡等耕地资源危机。二,农业用水危机正在加深,农业每年缺水达3.0x1010m3,受旱面积约2.0xl07hm2,全国有8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300个城市缺水;乱开滥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漏斗面积不断扩大。如华北已经形成了1.5-2万km2的地下水位漏斗区,地下水位每年平均下降1.5m,导致灌溉成本不断上升。农业资源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工业“三废”污染急剧向农村蔓延。环境监测表明:在全国7大水系中,近一半的河段污染严重,流经城市河段82%受到严重污染。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大量使用带来了严重的农业污染,中国农药施用量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农药超量使用使得农药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很高,化肥的使用已使粮食增产出现了边际负效应。农药、化肥等的滥用不仅使土壤、水体和大量农产品受到污染,导致不少农作物高产地区的农田生态平衡失调,病虫害越治越多,耕地污染、水污染及农产品质量下降等问题也日益严重起来。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也对农业资源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随着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工业污染给土壤和水资源造成严重破坏。这样不仅污染了农业生态环境,造成资源恶化,制约了乡镇企业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面临的农业资源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再加上一些休耕、免耕等保护农业自然资源、恢复生态环境的措施执行不力,严重影响到农业可持续发展。在市场经济下,如果单纯地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农业资源保护,就会使目前已经恶化的局势进一步加剧,导致农业生产严重缺少后劲;制约农业发展进而这样看来,在农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中,人应该占据主导地位,该怎样发展,发展的方法,这该是我们人类考虑的问题。我们应该处于主体地位。所谓人的主体地位,是指人在与自然界关系中的一种位置,即在这种关系中,人是主体,自然界是客体。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有不同角度和不同的层次,“主—客”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方面,但不能涵盖人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部。因此,人与自然的“主—客”关系的确立也是有范围的,其作用也是有限度的。一般地说,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可以从两个角度加以确证,一是从存在论(事实)制约中国整个经济发展。的角度看,人与自然界中其他存在物(生命的、非生命的)一样,同属于自然生态系统构成中的一份子或一个组成部分,人与其他自然存在物就是一种“平等”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人与其他自然物之间难以区分谁为主、谁为客关系。二是从价值论(价值)的角度看,人类具有不同于其他自然存在物的特殊属性,具有其他存在物所不具备的自主性、创造性,人源于自然而又超越于自然,人可以把人以外的自然物作为认识、利用和改造的对象,使直接的自然物或被人改造过的自然物为人所用、为人服务[3]。同时,人还具有认识和改造自身的自觉性和能力,也就是在人类针对自然界的有意识、有目的活动中,对自然界的积极改造和对人类自身的自觉改造是一致的,在改造自然中使人类自身得到改造。“自觉地”改造自身与“积极地”改造自然两者之间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相辅相成,进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与互利。可见,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的主体地位主要是在“价值论”的意义上构成的“主—客”关系中得到确证的。但是,人的实践和自然科学研究证明,即使是在“存在论”的意义上,人类的活动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主体性,“由于人类在地球上的活动非常广泛,不断地改变或影响地球的自然环境,已经成为生物生态系统中的主导性生态因子”。概而言之,在人与自然关系中,人的主体地位的内涵主要表现为:(1)人依据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积极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实现主体客体化;(2)人通过实践活动将外在于人的自然“内在化”以充实、完善和发展人自身,实现客体主体化;(3)人的主体地位的实质在于人是目的。就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而言,人具有目的价值,自然界具有手段价值。因为就人类而言,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认识与有效地处理,都必然以是否符合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要,作为最终的价值取向和评判标准。当然,这并不否定自然界在人们活动面前确证它存在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即自然界可以独立于人而存在,它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和本质。但是,自然界的存在及其规律的“价值”是人的存在及其需要所赋予的。一方面,自然界存在及其规律对人作为目的及其实现有制约作用,也就是说,人在自然界面前不能“为所欲为”,必须承认自然界的真实存在,尊重自然规律;另一方面,自然界存在及其规律之所以有价值,就在于它为人的生存及其发展提供了条件,为人的活动服务,为人的目的实现服务。这就是人的主体地位的基本涵义,也是人与自然之间“主—客”关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规定,正是人的主体地位确定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性质,确定了人的活动和自然界作用的范围。突出人的主体地位、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这几个关系可以分为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1.在认识的层面上。第一,正确认识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这里的目的和手段的含义是指可持续发展(包括人与自然关系和谐、人与人关系和谐及社会诸方面的和谐发展)的目的和对达到此目的具有价值意义的手段。那么,人与自然关系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与手段关系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在终极、抽象的意义上,人是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 的,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就是人的全面发展,自然界则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手段、条件;从当下、具体的角度看,在实现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人与自然关系,则表现为互为目的手段的关系,即人们活动(认识和改造自然或认识和改造自身)的目的所指,有的是为了人的某种利益需要而改造和利用自然,也有的是为了保护自然以维护生态平衡而转变人的某些观念或对人的某些物质欲求进行限制。正是人与自然之间在具体时空中的互为目的手段的相互作用,使人类得到发展,也使自然环境得到保护,进而实现自然界演化与社会发展的和谐与持续。正是人对自然在具体时空中的互为目的手段关系,构成了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是人对自然物负有道德责任的现实基础,也是“环境伦理”的存在根据及其作用范围和限度。必须指出,当保护自然、维持生态平衡作为目的时,这个“目的”仍然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这个终极目的的“手段”,这是人的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第二,正确认识科学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关系”。“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发展观,既是工业文明的观念基础,又是它的意识产物。其基本特征是把人类理性“分化”、“片面化”,在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中夸大理性作用,蔑视非理性的地位;在理性自身中片面强调科学理性作用而忽略价值理性的意义,而且又把人的科学理性过度“工具化”,看不到理性的价值性一面。这种过分相信理性特别是工具化了的理性作用的结果,就是把人变成自然界的“主人”和“统治者”,自然界则成为理性任意“征服”的对象。而“非人类中心主义”则把人的理性和非理性人为地、无原则的“泛化”,把本属于人的理性和非理性人为地“推广”到整个自然界,进而又把本属于自然物的固有属性加以“人性化”描述和理解,再“强加”给人类,这是对人的理性的另一种歪曲。因此,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必须科学、全面地理解人的理性,把理性的科学性和价值性在人的意识中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就是要从科学技术与人文精神结合、统一上认识问题、评价事物。具体地说,对在可持续发展中遇到的所有问题,都既要进行科学和技术上的分析与理解,又要进行价值和意义上的判断和评价,尤其要重视科学技术自身包含的人文意蕴和科学技术合理运用的道德价值。因此,对实现可持续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说,重要的不是“技术选择”问题,而是“价值判断”问题。在实践的层面上。第一,正确处理改造自然与改造人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同人与人和谐的统一,对可持续发展而言,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核心”,人与人的和谐是“实质”,“核心”是由“实质”决定的。所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既要围 绕“核心”,更要抓住“实质”,要把改造自然和改造人联系起来,而且要把改造人放到首位。这是因为,人作为主体,而其他自然物是作为人存在发展所必需的“环境”身份而存在并获得价值意义的,离
开人的纯粹自然物、自然生态的存在及其自身的和谐、平衡,是靠各种自然力自发地、无意识地的相互作用中自然生成的,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生态问题”,一切“问题”都与人相关,都是人的存在及其活动使然。这里顺便提一下,如果按照 人以外的自然物、自然生态系统都有自己的“利益”、“权利”和“内在价值”的观点推论,人类今天面临的“生态问题”、“环境危机”的原因不能完全归咎于人的活动,其他生命体、自然物也都必须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4]。试问,人以外的自然物具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能力吗?况且,人的活动不但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负效应,同时也有自觉地保护环境、改善生态平衡的责任能力和积极成果。再退一步说,人类今天如此重视环境、关注生态平衡问题,其根本原因和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价值和意义,不也是完全由于人且为了人吗?舍此,绝无其他目的。
中国农业的未来任重道远。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分析面临的困难,积极采取解决措施,如开展生态农业、集约化农业,建立健全资源产权制度、农业自然资源的评估方法和有关农业资源的法律法规等,节约农业资源,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农业资源的浪费,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增强农业资源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程度,就可以实现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5]。
参考文献
[1] 傅先庆.略论“生态文明的理论内涵与实践方向”[J]..新华文摘,1998,(3).[2] 陈红.论“农业可持续发展”[J].中国文摘,1996,(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 王笑.“生态危机” [J].科学文摘,2001,(4).[5] 张扬.“农业的未来” [J].社会与自然,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