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作业3及讲评_劳动法作业案例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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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作业3及讲评
试分析以下案例:
2008年1月3日,甲公司与工会经过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规定职工的月工资从原来的不低于800元改为1200元。2008年2月8日,甲公司将集体合同文本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但劳动行政部门一直未予答复。2008年6月,甲公司招聘王某为销售人员,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月工资为1500元。几个月过去了,王某业绩不佳,公司渐渐地对他失去信心。2009年2月,公司降低了王某的工资,只发给王某800元工资。王某就此事与公司协商未果,2010年3月,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1)甲公司的集体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
(2)甲公司发给王某每月800元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思路:这是一个有关集体合同的案例。
需要掌握的知识:
1.集体合同的生效。
我国劳动立法对集体合同的生效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第47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在本案中,甲公司于2008年2月8日将集体合同文本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 部门一直未提出异议,15天后该集体合同就生效了。
2.甲公司发给王某每月800元工资的做法不合法。
因为,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及其团体所代表的全体用人单位,对工会组织及 其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54条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所以集体合同的效力及于用人单位的 全体劳动者,不论他何时被录用,是否参加了工会,也不论他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集体合同草案时持的是什么态度。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享受 集体合同的待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也可以援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和人民法院来寻求救济。
在本案中,虽然王某是在集体合同签订后才新录用的劳动者,但是,根据集体合同规 定,只要是用人单位雇佣的劳动者,包括在签订集体合同之前被录用的和签订集体合同之后 被录用;包括工会成员与非工会成员;还包括支持集体合同的劳动者和反对集体合同的劳动 者,都可以享受集体合同规定的权利并且还要受到集体合同的约束。因此,甲公司应当按照 集体合同的规定向王某支付不少于1200元的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