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消防支队文件_宁德市职称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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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公安消防支队文件
宁公消„2010‟13号
关于招收2010年度合同制消防员的通知
各大队:
为了圆满完成2010年度合同制消防员的招收任务,经支队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合同制消防员50名。各大队要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4月15日前在当地电视台、网络平台等完成信息发布工作,于4月15日前要完成招收报名工作,并及时将招收情况反馈给支队司令部李昱龙参谋。
附 1:宁德市合同消防员招收简章
宁德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1:
宁德市合同消防员招收简章
根据《宁德市“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宁政„2007‟1号)和《宁德市“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2007‟51号)文件精神,支队决定今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合同制消防员50名,集训结束后分配至各县(市)消防中队从事灭火及抢险救援工作。
一、招收原则
招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合同消防员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年龄18—23周岁(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25周岁),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
(二)优先招收对象:
1、从消防部队或其他部队退伍的军人。
2、具有驾驶技术、文秘、摄影摄像、电脑等技术专长的优秀青年。
3、义务消防队队员。
三、招收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 报名时间:3月22日至4月15日。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
报名时应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以及1寸免冠照片2张,优先招收对象应提供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体检、笔试与面试:由各大队统一组织对报招人员(除应征对象外)按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招人员自行支付,体检合格后各大队要做好政审工作,然后由支队统一进行笔试与面试,笔试及面试均合格后择优录用。
四、合同消防员使用与管理模式
合同消防员履行与现役消防员相同的灭火及抢险救援职责,在其所在消防大队的直接领导下,参加训练、执勤、灭火及抢险救援等工作。
合同消防员日常管理、教育参照现役消防部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
五、合同消防员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合同消防员试用期每月工资为700元,试用期满第一年每月工资800元,以后逐年递增100元。合同消防员正式上岗后,享受每月激励奖金200元,具体发放数额由其所在消防大队依据奖惩制度实施。
合同消防员伙食标准和被装供给参照义务兵执行。在聘用期内合同消防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障参
-3- 照企业合同工标准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障。因公受伤、致残、死亡的,按照支队为合同消防员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执行。因公牺牲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合同消防员有立功、受奖等突出表现的,支队将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六、合同期限与聘用条件
合同消防员首期聘用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表现特别优秀的合同消防员在聘用期满后可视情继续留用,留用年限另定。
合同消防员上岗前由支队组织集中培训,培训时间3个月。培训内容按照现役消防员新兵训练标准执行,培训结束后合同消防员应达到三级消防战斗员标准。培训不合格的及聘用期间表现差的,予以解除合同关系。
合同消防员经集中培训合格后,分配到全市消防部队承担灭火与抢险救援工作。
联系电话:0593-638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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