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调人员迁入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集体户须知)_人力资源注意事项
招调人员迁入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集体户须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人力资源注意事项”。
附件:招调人员迁入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集体户须知
一、申请条件
与我市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关系合法有效,以个人申报方式入户的人员无迁入家庭户(含挂靠)条件的,或以单位申报方式入户无迁入家庭户(含挂靠费)和用人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迁入代理入户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集体户。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按照招调人员入户须知提供入户材料;
2.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市(区)房屋登记中心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及配偶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和市(区)房屋租赁中心出具的证明本市无公共租赁房屋的证明;
4.用人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无法开立集体户的书面说明(单位申报人员提供)。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民警审核无异议的现场办理。
《招调人员迁入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集体户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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