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定三有”保障意见_审查意见回复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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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党组发„2009‟15号
关于印发《全旗完善落实嘎查村干部“一定三有”
激励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旗委各部门,旗直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现将《全旗完善落实嘎查村干部“一定三有”激励保障机制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xxx组织部 2009年12月4日
全旗完善落实嘎查村干部“一定三有”
激励保障机制实施意见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组织部长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的各项任务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旗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嘎查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妥善解决好我旗当前存在的部分“两委”换届后新任嘎查村干部人员不稳、素质不齐、权责不明、保障不力等问题,现结合我旗实际,就进一步完善落实全旗嘎查村干部“一定三有”(定职责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激励保障机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两委”换届后新任嘎查村班子建设为重点,以争创“五个好”嘎查村党组织为目标,定职责,立规范,建制度、抓落实,搭平台、搞创新,充分调动全旗嘎查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继续推动我旗农村牧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据实定编、依岗定责”原则。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已全面结束,一大批年轻有致富能力的人进入班子,共选举产生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586人,其中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和嘎查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有79人,其他“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有84人。全旗嘎查村干部大专及以上文化的48人,35岁以下36人,56岁以上47人,“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为48.2岁。农村牧区致富带头人125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68人,退伍军人116人,大学生村官4人。但是,从目前组织部门掌握的情况看,各苏木乡镇担心新的矛盾发生,个别地方至今没有对“两委”干部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导致责任不明,待遇不清情况依然存在。因此,各苏木乡镇要结合实际,依照程序及时按照各嘎查村干部职数合理安排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目标责任。
(二)坚持“以绩定酬、绩酬挂钩”原则。继续实行 “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奖励报酬”补贴制,完善嘎查村奖励措施,对做出一定贡献的嘎查村干部加大奖励力度。
三、具体措施
(一)定职责、立规范,加强嘎查村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明确职责,规范决策。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界定嘎查村党支部和嘎查村村委会的职权范围。特别要对照全旗近期印发的《关于在全旗嘎查村党支部、嘎查村委会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意见》,健全党员大会行使“议事”权、村民(代表)大会行使“定事”权、村民委员会行使“理事”权的民主决策新机制。
2、制定目标,从严考核。继续完善嘎查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管理”制度,逐人明确任期和年度目标,承诺目标包括组织建设、经济发展、公益事业、安全稳定、自身建设等内容,做到内容翔实、责任具体、时限明确。承诺目标要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苏木乡镇党委审批,以责任书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台帐。目标及运行情况要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年底由苏木乡镇党委负责考核测评。嘎查村支部书记就班子建设、落实任期承诺目标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向苏木乡镇党委和本村党员、村民代表“双向”述职;村“两委”其他成员分别向嘎查村党支部、村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苏木乡镇党委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测评,并把考核测评结果与嘎查村干部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挂钩。
(二)建制度、抓落实,确保嘎查村干部收入有保障。总体上实行“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奖励报酬”机制,具体构成为以旗财政核拨的嘎查村干部每人3000元计算,建议各苏木乡镇将其中2400元作为全旗的基础报酬,将其中600元作为嘎查村干部奖罚浮动的绩效报酬。在此基础上,旗委组织部依据年度嘎查村干部考核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在每年的嘎查村干部培训会上和“七一”表彰大会上给予一定的奖励报酬。
1、实行硬性基础报酬,保证基本收入。在旗财政好转的情况下,逐步兑现上级有关嘎查村“基础报酬不低于当地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要求,结合我旗的实际,合理安排嘎查村干部的的基础报酬。目前,有关嘎查村办公经费、工资待遇,中央和自治区正在加紧出台有关文件,我旗也将通过多种渠道争取这方面的资金,力争提高嘎查村的办公经费和基础工资待遇。
2、实行弹性绩效报酬,鼓励尽职尽责。按照年底嘎查村干部考核测评结果,对嘎查村班子和干部进行定档,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实绩突出或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发放其余的600元/年绩效报酬补贴部分。对实绩一般的不发放绩效报酬。对当年完不成上级下达任务和承诺目标的嘎查村干部,考核为不称职等次并连续两年完不成的,责令其辞职。党建、经济、计生、稳定等工作受到旗以上通报批评的嘎查村,视情况对嘎查村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扣除补贴、按其承诺动员辞职等处理。嘎查村内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处臵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嘎查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依法免职。苏木乡镇党委对考核情况实行专档管理,上报旗委组织部备案。绩效报酬标准原则上按照全旗的统一规定,由苏木乡镇负责发放,特殊问题和具体情况由苏木乡镇结合实际另行处理。
3、实行建功奖励报酬,奖励先进典型。鼓励嘎查村干部带头致富、带头发展农村牧区经济,对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或带领农牧民致富做出贡献的嘎查村干部,经苏木乡镇党委审核后按照贡献大小给予奖励,报旗委组织部门批准后,发放奖励报酬,奖励报酬可从苏木乡镇自筹费用和旗管党费中列支。
(三)搭平台、搞创新,调动嘎查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1、搭建参政议政平台。注重在实践中发现、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嘎查村支书、主任,参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适当增加嘎查村干部在全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为他们参政议政,发挥作用提供舞台。
2、提供展示风采平台。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实践中培树典型、发现人才,并通过旗电视台,《察右后旗报》和《组工信息》、“大学生村官”风采、“三一一”人才广角等形式,大力宣传嘎查村干部的先进事迹和时代风采。同时,结合“七一”庆祝、年度嘎查村干部培训会、党建述职会、基层组织建设专题会等活动,对优秀嘎查村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在全旗嘎查村党员干部中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
3、拓展政治发展平台。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对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 “一好双强”型优秀嘎查村党支部书记的培养力度,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在下一步推行的选任苏木乡镇领导干部或招聘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时优先推荐。
(四)多举措、增投入,实现嘎查村干部退后有所养。
1、拓展嘎查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对新任嘎查村干部符合有关规定并愿意缴纳嘎查村养老保险的,继续按照财政补贴、个人缴费的方式给予缴纳,不断扩大关爱面,对落选嘎查村干部,已缴纳嘎查村干部养老保险的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同时,在下一步实行的新农村新牧区养老保险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嘎查村干部。
2、发挥好离任干部作用。按照“设岗定责”的要求,依据个人能力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离退干部在嘎查村级配套组织中任职,发挥余热。
3、关爱困难嘎查村干部。定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每逢“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对年老有病、生活困难的离任或在职嘎查村干部进行慰问,帮助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关怀、体贴与温暖。
四、资金保障
旗财政把嘎查村干部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和奖励报酬以及嘎查村办公经费、其他必要支出重点保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建立村级组织运行经费帐户,嘎查村干部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实行单列,由旗财政局开设专户,专款专用,嘎查村办公经费和党建必要支出,按现行拨付方式运作,实行报帐制。同时,采取财政支持、党费配套、部门帮扶、苏木乡镇投入、嘎查村党组织自筹等方式,拓宽嘎查村党建投入渠道。各级各部门要在资金、物资、人力等方面加大对农村牧区的帮扶力度。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经费运行使用情况的监管,健全使用审批和管理制度,对资金流转、到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嘎查村干部的工资报酬、养老保险、奖励资金等要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确保党建经费专款专用。
五、组织领导
推行“一定三有”工作机制是加强嘎查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组织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认识,密切配合,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此项工作由旗委组织部牵头,做好组织、协调与指导等工作;旗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落实,明确专人,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旗审计局要做好嘎查村干部基础报酬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审计工作。各苏木乡镇是落实“一定三有”工作机制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一定三有”工作机制,体现了旗委对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大力支持,对广大嘎查村干部的真切关怀,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的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落实“一定三有”激励保障机制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嘎查村干部干事创业为民的热情,为加快农村牧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