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_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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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局集团临西高速改扩建工程 LX-C01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工程项目生产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遏制并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教育,依靠科技进步,严格管理,必须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核心,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书为手段,以安全教育培训为前提,以足额安全投入为保障,以标准化管理为保证,不断促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三、项目经理是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安全管理目标

一、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杜绝生产安全一般以上责任事故,不发生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外部劳务企业一般事故;严格控制员工重伤、轻伤生产安全事故,员工因工轻伤控制在1亿元产值1人/年。

二、项目工区/施工队应细化目标,层层分解。安全目标 管理与评选先进和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对不达标者实施一票否决。

第三章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工程队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决策、解决生产安全问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应形成文件并动态更新。

二、项目设专职安全总监,安全总监是项目班子成员。

三、项目部设安质环保部,作为项目安全管理专职部门,并按照投资规模配备足额专职安全员,分区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控。同时要求每个工程队设1名现场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

四、现场技术员是兼职安全员,履行兼职安全员职责。专兼职安全员应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以满足履约检查的要求。项目部要与专兼职安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特别是现场技术员任兼职安全员的,要明确责任,奖罚考核,抓好落实。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安全负 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落实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按规定设置生产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

3、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落实“五同时”制度,保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组织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严格履行承包经营合同,支持安全生产经费有效投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7、严格审查劳务队伍安全资质,签订有效施工安全协议,加强过程监控。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启动应急救援,接受属地政府的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

二、项目书记

1、协助经理抓好安全管理规章、规定的落实,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2、抓好全员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充分发挥党团员骨干作用,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安全认识问题;

3、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积极维护员工劳动保护权益;

4、教育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克服好人主义。对生产安全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三、总工程师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生产安全技术工作;

2、组织编制审定生产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处理和解决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技术问题;

3、在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并认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组织制定季节性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组织生产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杜绝不符合标准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认真组织好生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使用“四新”技术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7、参加生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技术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危及员工生命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提出技术措施和技术整改方案,确保人身安全;

8、组织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承担技术领导责任。

四、安全总监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安全监管责任,是专职安全管理负责人。

1、协助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抓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2、负责审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监督投入的有效实施。

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检查督促工程技术、物资设备、计划财务等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5、督促安全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影响因素控制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生产安全检查与考核、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应急管理和预案演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

7、组织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五、副经理

1、在各自分工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2、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管理,保证安全体系有效运行;

3、组织和参加定期或专项的生产安全检查和评比,对查出的问题或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4、对外部劳务企业,严格监督管理,加强过程监控;

5、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六、财务总监

1、落实财务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兑现安全生产奖惩。

2、组织审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经费计提到位,审查安全经费专款专用情况。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劳动保护用品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七、安质环保部部长

1、依照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对工程项目施工的人身、设备、财产等安全工作实施监管。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紧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对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实施监督检查。

3、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安全控制重点及时了解动态,消除隐患。

4、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抓好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监督防护用品的采购、管理与使用。

5、对危险源及时识别、评价,制定、监控重大危险源,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现场事故隐患立即或限期整改及时复查。有权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停工整顿或罚款等措施。

6、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严格奖惩。

7、监督检查外部劳务生产安全情况,制止“三违”。

8、按规定报告事故,参加或协助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负责一般未遂和有人员负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八、专职安全员

1、负责安全措施的监督实施。

2、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的防护措施和特殊工种操作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及时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3、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及培训。

4、及时指导作业队的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做好宣传工作。

5、建立安全日志,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台帐,编制和填表(报)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报表,记录准确及时齐全。

6、做好安全评比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安全保护工作。

7、在施工过程中对违章作业现象有权制止和下发整改通知书。

8、对施工中出现事故,要及时查清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9、负责对新转岗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民工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职工持证上岗情况。

九、职能部门

(一)安质环保部

1、依照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对工程项目施工的人身、设备、财产等安全工作实施监管。

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紧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实施。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预防事故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3、贯彻执行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安全控制重点,随时了解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4、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抓好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监督防护用品的管理与使用。

5、组织本项目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施工生产场所安全现况,及时对现场事故隐患立即或限期整改,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有权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停工整顿或罚款等措施。

6、定期向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严格奖惩。

7、监督检查外部劳务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制止“三违”。

8、按规定报告事故,组织和参加或协助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负责一般未遂和轻伤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报表和员工伤亡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二)工程技术部: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要求,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选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法,组织科技攻关,积极推行实用的“四新”安全技术,认真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参加安全检查,提出事故隐患技术整改方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对于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等特殊项目,除制定总体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外,还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安全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方案。

(三)物资设备部:负责制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及物资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对物资管理人员,机械、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机械设备和车辆的调配验收、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负责汽车运输安全管理;负责采购供应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物资或设备,严格危险品的请领、贮存、保管和发放规定;编制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存应急预案;参加因机械设备和交通运输造成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四)合同管理部:负责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同时考虑安全生产费用。

(五)财务管理部: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安排年度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拨付安全奖励经费,清收事故罚款;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六)综合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组织作业场所的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 监测,做好职业病健康防治工作;对因工伤残和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保证生产安全用车等后勤保障。

(七)工地试验室:认真执行试验室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的有关规定,对试验提供的有关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对试验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负责;建立健全试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监督作业人员正确操作,纠正违章现象;定期检查和维护试验设备,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

(八)测量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对项目测量班的人员、设备、财产等实施管理;建立健全测量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规章制度的实施。

十、施工队

(一)施工队负责人

1、对队施工项目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施工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公司、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并积极接受员工提出纠正违章指挥的正确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工艺操作卡指导施工;下达施工任务必须同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要求,要用书面形式进行安全交底。督促班组按操作规程和安全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对违反者勒令其改正 或停止其作业。

4、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施工必须服从安全。

5、对班组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检查教育效果和执行情况。

6、本队辖区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机械、电气、脚手架等)必须完整有效,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并抓好车辆安全工作。

7、组织好施工中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时及时、果断处理。处理有困难时,及时报项目部进行处理。

8、根据现场条件变化,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并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9、发生工伤事故(含未遂事故)时,应立即上报项目部,并妥善安排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分析,汇报事故经过,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措施,按要求填报事故登记表。

10、对无科学依据、违反政策、法令、规章、规定、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二)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

1、协助施工队负责人做好本队的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搞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

3、反映本队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协助落实改进措施。

4、管理本队的安全工具、设施、标志等器材,负责对现场消防器材、开关箱和安全警示标志、标语等其它物品的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6、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交通、用电等安全管理。

7、熟悉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点,并按防护措施进行相应管理。

(三)班组长

1、对本班组人员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承担组织教育、检查领导责任。

2、组织本班组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制度规定。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认真接受员工纠正违章的意见。

3、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工艺操作卡、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发现问题积极反映,求得尽快解决,不得擅自变更。

4、布置施工作业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要求,随时纠正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者,有权勒令其停止作业。

5、服从安全员的检查指导;支持本班组兼职安全员工作,发挥其作用。

6、教育本班组员工按规定正确使用一切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维护其完整、有效、做到不折、不改、不挪、不毁。

7、做好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及时上报;发生事故时负责介绍事故基本情况。

8、对各级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

(四)作业人员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法规、安全制度和措施。施工中认真按照施工方案、工艺操作卡、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帮助、互相监督,随时保护个人和他人的安全。危急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实行救助;

4、向新员工传授安全生产知识和经验,自觉维护一切防护措施、用品的完整、有效性,切实做到不拆,不改、不挪、不毁;

5、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改进意见;

6、发现事故或事故苗头,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7、接受生产任务时同时接受安全交底。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要求等交底不清的;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不到位的,有权拒绝作业;

8、自觉接受安全员、班组长等的检查指导,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五章 安全文化与执法监察

一、坚持“一条主线”。以打造特色安全文化建设为主线,全面落实“六大安全理念”,推行“安全生产八荣八耻”,开展“安全誓言宣誓活动”。

(一)全面落实“六大安全理念”。六大安全理念,即“安全是企业最大政治”的政治理念,“细节决定成败、素质决定行为、规范决定安全”的安全核心理念,“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安全管理理念,“做安全事,当安全人”的安全行为理念,“要安全的效益,不要带血的利润”的安全价值理念,“安全是效益、品牌、社会责任”的安全效益理念。

(二)推行“安全生产八荣八耻”。建立安全生产荣辱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八荣八耻”,即:以安全生产为荣,以忽视安全为耻;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操作为耻;以人本管理为荣,以不服管理为耻;以三不伤害为荣,以发生事故为耻;以持之以恒为荣,以敷衍麻痹为耻;以排查隐患为荣,以不负责任为耻;以关爱生命为荣,以危害健康为耻;以重视环保为荣,以破坏环境为耻。

(三)开展“安全誓言宣誓”活动。安全誓言分三个层次:一是作业人员安全誓言,二是安监人员安全誓言,三是管理人员安全誓言。

1、作业人员安全誓言:为了自己的平安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生活,为了企业的常青发展,我宣誓:我要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劳动纪律,佩戴防护用品,执行操作规程,干好本职工作,提高应急技能;我要消除隐患,杜绝违章,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安全是我的生命,我要安全生产每一天!

2、安监人员安全誓言:企业如家,为了员工的平安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生活,为了企业的常青发展,我宣誓:我要敬畏生命,严守法规,尽心履职,勇于担当;我要超前谋划,方案预控,防护达标,现场监控;我要靠前指挥,应急情况,启动预案,有序撤离;我要铁面管安全,铁腕治安全,铁心抓安全;安全是我的生命,我要安全监管每一天!

3.管理人员安全誓言:为了员工的平安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生活,为了企业的常青发展,我宣誓:我要牢记安全理念,严守政策法规,规范操作,保证身边无违章;我要结合岗位工作,落实安全责任,严细工作,保证身边无隐患;我要杜绝违章指挥,提高专业技能,防微杜渐,保证身边无事故。

二、做到“两个提升”。两个提升:提升工程队主管领导安全管理素养,提升外部劳务管控水平。在安全生产方面,一要提高认识,完善制度;二要健全机构,配强人员;三要夯实基础,落实责任;四要加大投入,严格考核;五要文化领先,科技兴安。

第六章 制度

一、安全执法监察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执法监察制度,细化项目安质部的职责权限,补充执法监察的内容,赋予项目安质人员执法监察权,监察项目安全生产情况,监察相关业务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确保能够有效贯彻“一岗双责”制度,有效促进安 全生产工作。

建立安全五大机制:一是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机制,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做到齐抓共管;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保证安全检查不断线;四是建立排查预警机制,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技术管理;五是建立考核追究机制,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二、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安全5条红线:项目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停工;问题库隐患整改不彻底,问题/隐患重复发生,性质恶劣的,必须停工;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既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程序未履行,不得开工;隧道安全步距超标和擅自改变开挖方法的,必须停工;

三、问题库销号制度

按集团公司、公司、业主、监理、项目五级分别建立问题库,针对每个问题,按照“五定”原则,明确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时间、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抓好落实,主管部门跟踪问题销号,用现场照片和文件资料说话。问题库销号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安全质量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与项目年度安全质量绩效考核挂钩,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应提 前进行。

(二)安全技术交底应逐级纵深到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1、项目部总工程师会同副经理、安全总监向工程队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工程概况、安全风险、施工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施工程序与方法、关键部位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等。

2、工程队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班组长和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3、工程队技术员、安全员对所管辖的班组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交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教育

1、项目主管、分管、总工程师、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安全生产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殊工种和技术工种,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其它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按月分批次进行。

2、作业人员新进场、转岗、应用“四新”技术前,由安质部负责进行组织安全教育。

3、“三级教育”: 对工程队员工进行项目部、工程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即安质部对工程队负责人、工程队负责人对本队班组长、班组长对本班组作业人员。

六、培训

1、项目部每年应制订安全培训计划;

2、在应用“四新”技术、工种变换或新开工项目前,对员工都要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或教育。

3、持有B、C类证件的人员须参加建设或行业主管部门每3年一次的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4、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七、检查

1、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月、工区每周、专职安全员每天应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前应制定计划,并严格实施。项目部每月下旬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参加,检查要结合现场情况提前编写检查清单,现场发现违章或隐患,提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每月安全大检查情况要下发文件,会议通报,必要时进行奖罚考核。班组进行工(班)前、工(班)中、工(班)后岗位安全检查(“三工制度”检查)。

2、不定期、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1)项目部在组织不定期检查的同时,还要按照防暑、防火、防食物及煤气中毒、防冻等季节性要求组织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安全检查。

(2)节假日前、后要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3、专业检查:根据专业管理的要求实施。由专业管理部门组织,安质环保部参加。

4、群众性安全检查:组织广大参建员工自觉参加,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

5、检查应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工器具,确定检查负责人和检查人员,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同时应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复查验收,及时消除隐患。

八、会议

1、项目经理部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项目经理主持,通报本月安全大检查情况,研究并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定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协调解决现场安全等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2、项目部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及时督促、整改施工安全隐患整改,研究解决生产安全投入,推广“四新”实用技术,总结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教训,学习上级发文及部署安全生产相关活动等。

3、项目安全总监应及时组织专、兼职安全员专业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4、依据上级发文要求及开展相关安全生产活动时,应及时召开相关工作布置会议,同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 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九、技术管理

1、重难点工程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安全部门参与,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执行。

2、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工程队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工程队技术负责人审查后,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3、分部、分项和零星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相关技术人员以安全技术交底形式,向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十、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

1、安全质量标准工地要达到“三化、三全” 即:现场规范化、作业标准化、施工生产科学化;制度健全、管理资料齐全、现场管理全面达标。

2、项目部每半年对开展安全标准工地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评比,实施奖惩。

第七章 现场安全管理

一、以危险源控制为主线,以安全责任书为载体,以安全防护、现场控制、应急响应为措施,奖罚考核为手段,抓好现场安全管理。

二、上场后,应及时获取属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资料。

三、工程项目上场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由安全总监组织项目有关部门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现场踏勘,在掌握测量桩位的基础上,调查本项目危险源,要按工程部位/活动场所逐一识别辨识危险源,确定风险级别。形成《危险源清单》,并按照风险评价级别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四、危险源/重大风险的控制方法有:安全防护管理方案控制、运行控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应急控制。可以按危险源的风险级别综合选用,以风险受控为原则。对重大危险源应制定专项管理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监控其安全状态。

五、项目部要将安全责任制与危险源控制紧密结合起来,对现场的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要责任到人,要明确带班领导、专兼职安全员、终端作业人员,将领导责任制和终端责任制落实到危险源的控制上。

六、项目部依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或自然灾害,制定相应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明确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组织应急预案学习,必要时组织应急演练。

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当地气候特点,结合现场作业需要,及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上级单位要求逐层上报、审批,严格遵照执行。

八、批复后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私自变更,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根据工程风险情况,及时办理工程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各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情况,要及时汇总,对存在问题及时梳理,消除隐患。

十一、根据施工中的风险评价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十二、落实“一法三卡”制度,在危险地段、处所、部位设立清楚、醒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发挥提示、警示、警告的作用。临边、坑洞等处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十三、车辆运输、机械设备、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及消防、劳动保护等的安全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收集安全管理的有关基础资料,资料做到真实、齐全、整齐,能反映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为上级安全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章 安全经费投入

一、项目部必须按照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及时、足额提取经费,保证其用于安全生产。

二、项目部应认真实施“安全投入计划”,设立台账进 行记录、统计。项目财务部单独设立“安全投入”会计科目,要从账面反映项目安全投入数额,并与完成施工产值的提取比例同步。安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由安质环保部部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项目经理审核、审批。

三、安质环保部为安全生产经费管理的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计划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工地试验室、测量班为配合部门。

第九章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一、项目部针对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隐患、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根据制定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且保证人员相对固定。应急救援工作包括实施抢险预案、搜救人员、抢救财物、维护秩序等。

三、项目部应在施工工区、生活营区储备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应急物资和工器具,并经常进行保养与更新,保证其完好与使用,应急通讯设备必须完好与畅通。

四、应急事故救援物资

提前足量储备,单独储存保管,不能挪作它用。材料不合格、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不能进场。应急救援设备和机械提前落实,救援指挥车辆、救援工程车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应急之需。

五、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由项目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行动,迅速控制事故。

第十章 生产安全考核与奖罚

一、奖励

1、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兑现:全年无生产安全一般事故;无公路交通责任事故;无一次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无外部劳务企业生产安全一般事故;无影响企业信誉事件;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工程队,项目部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发给奖金1万元,其主要领导按项目与工区/工程队安全质量工作包保责任状兑现。

2、如按月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兑现的,可参照上述条款分解进行,但先进单位评选应按年度实施。

二、责任追究与处罚

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队,除接受属地安全监督或有关部门给予的处罚外,项目部按下列标准处以罚款:

1、发生因工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每重伤1人处以罚款10万元。每死亡1人处以罚款30万元。

2、一年内发生两次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第二次以后(含第二次),增罚100%。

3、发生一次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罚款。

4、发生公路交通责任事故,每重伤1人罚款5万元,每死亡1人罚款20万元;

5、发生其他非因工死亡责任事故,每死亡1人处以罚款10万元。

6、发生未遂责任事故,一般未遂事故罚款3万元,重大未遂事故罚款5万元。

7、谎报或隐瞒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被群众举报查实或查出的,每起对事故单位加罚5万元。

8、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每次罚款2万元。

9、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被业主、路局或省级(含股份公司,下同)、行业主管部门(部委,下同)等来函、通报、停标或媒体曝光造成企业信誉损失的,对施工队处于全额处罚。

10、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第十一章 事故报告、处理

一、各施工队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做好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工作。

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首先抢救负伤人员,同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记,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重伤及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 者和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项目部。

三、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项目部指定施工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发生重伤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式报告至项目经理部。作业队长负责,技术人员牵头,会同其他人员调查处理并向项目部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四、发生死亡事故,由项目经理或书记负责,安全总监牵头,安质环保部配合,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单位在项目经理部调查组未赶到之前,要立即组成由作业队长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赶赴现场开展工作,要维护好事故现场的原始情况。并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最后由项目经理部在2小时内用快速方式分别报告到企业负责人及地方相关部门,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五、事故发生后,对故意拖延时间不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故意破坏现场及阻碍调查人员工作的,要严肃查处。

第十二章 附 则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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