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农业局文件_新昌县人民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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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农业局文件
新农[2006]67号
新昌县农业局关于印发新昌县农业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镇乡农技站、局属各单位:
《新昌县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经局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新昌县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二00六年六月十四日
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通知
新昌县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全县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县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农业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和谐发展,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效为目标,深入开展“三农”法制教育,深入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农业法制氛围。
(二)基本目标
通过积极实施第五个五年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我县农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提高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全面提高农业法律法规体系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本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行政管理相对人两手抓的原则。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应带头学习、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深
入农村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和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开展农业生产活动和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业主和员工的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做到依法生产、依法经营。
(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对象上,要以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为普法工作重点;在普法内容上,要以全面普及农业法律法规和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为重点。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法制化管理为目标,积极推进“三农”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三、法制宣传教育内容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理论;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广泛开展“讲法律、讲秩序、讲责任”的法制教育,促进我县农业系统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氛围。
(二)加强与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农业农村市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致力打造诚信经营;学习宣传运用法律途径和手段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着力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市场经济法律体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加强与维护农民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农业生产安全等事关农民身体健康、财产权利以及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针对城市拆迁、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事关农民利益调整而出台的改革措施问题要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农业生产事故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农民懂法知权、用法维权。
(四)加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以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普及,使我县农资市场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五)加强与禽流感等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加大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强化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和动物防疫法制建设。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新的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继续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切实制定和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教育广大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以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四、步骤与方法
(一)步骤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2006年,制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做好有关宣传资料、培训计划等各项工作的启动。
2007年——2009年,根据“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结合上
级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2010年,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总结验收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五五法制宣传工作,对有关材料整理归档,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总结验收。
(二)方法
1、制定规划,狠抓落实。按照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防止形式主义。
2、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一手抓法制宣传教育,一手抓依法治理,将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与农业行政执法结合起来,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
3、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要运用举办法制图片展、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先进典型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4、积极组织参加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县法制办举办的各类法律专题讲座,培训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适时邀请专家作法律讲座。
5、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12月4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15日)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组织保障
镇乡农技站和局属各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将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目
标,落实职责。我县将成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法制宣传工作。
(二)制度保障
年初要制订年度普法计划,年终要搞好普法工作检查总结,并对重要的普法活动及时进行总结。定期召开研讨会,重点交流各地、各单位开展普法工作的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的办法。并实行普法工作的目标管理,制定量化考核办法。
(三)经费保障
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是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镇乡农技站和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统筹安排,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确保“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00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