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政治考核答疑_征兵政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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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政治考核答疑
(一)在学校接受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政治面貌”不能填写 “党员”。
(二)“宗教信仰”栏没有的就不要填写,有的已填写“伊斯兰教”等内容的,要在谈话中反映出何时开始笃信宗教?问清服役前是否愿意退出宗教组织,并由应征青年本人写申明和承诺书。
(三)对父母离异的或重组家庭的,谈话时要问清何时父母离异的,离异后各方是否再婚,应征青年现在和谁生活在一起?如不在一起生活的,现在是否还有来往?生父生母、养父养母原则上都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因长期失去联系,不便出具相关证明的,要提供人员身份信息,由考核通过网上联审。
(四)亲属已死亡的,谈话中要注明死亡年份,并要求出具死亡注销证明。如果死亡年久,派出所无法查询的,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即可。
(五)“个人简历”栏,就读学校起止时间不能断档,借读、留级、复读、休学的要如实填写,就读学校和毕业时间要与毕业证书相吻合。就读学校名称与出具的证明材料上学校名称一致,如果因为学校撤并的原因出现不一致的,在证明中要注明何时撤并更名的,如果是借读生的,注明实际就读学校或学籍管理的学校名称。
(六)“走访栏”只要求签署走访意见和签字,不要求盖章。注意签字不能签错位置,能当场现场签字的,尽量当场办理,避免出现代替他人签字。
(七)户籍地派出所协助制作应征青年父母亲的谈话笔录(学生要提醒家长主动到派出所找社区民警做谈话材料),有的父母在外地打工不能委托户籍地派出所做谈话材料的,要让父母写个情况说明,并要求民警做电话回访记录。
(八)谈话时应分别进行。有的应征青年父母有前科,有的父母不想让孩子知道自己有前科,有的父母一方有前科,但不想让对方知道的,所以谈话时要讲究方法,避免引起矛盾。
(九)通过函调取得的证明材料,必须进行电话回访
(十)应征公民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正确无误地填入《鼓楼分局应征公民及其亲属情况登记表》内,便于网上多库联审。
(十一)不愿意当兵的学生要由本人写书面情况说明。
大学生在校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如果学生档案存放在二级分院的,由二级学院出具证明,如果学生档案在总校的,由总校出具证明,并由班主任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