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办法_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资产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长沙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企业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企业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促进集体资产的规范运营和保值增值,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集体资产的定义

一、本办法所称集体资产是指本企业共同占有、使用的资产(包括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如房屋、仓库、机具设备、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发明、技术资料、车辆、资金的借贷、办公用品、图书电脑、企业资质、其他无形资产等)。

二、本企业应当在依法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的基础上建立产权管理。企业法人对企业资产承担担保增值责任。1975年公司组建时,根据长沙市革命委员会房地管理局文件房地计财(75)023号《关于成立住宅建筑公司有关财产交接中几个问题的通知》和长沙市革命委员会基本建设委员会长革建(1978)48号文件《关于将长沙瓦厂划归市住宅建筑公司领导的通知》,由长沙市房地局作为固定资产划拨给住宅公司的办公、生产用房及设备,和原长沙瓦厂造册移交给住宅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以及企业成立后自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均是长沙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法人资产。

第三章 监管的原则

一、中国共产党在集体企业的基层组织是集体企业的政治领导核心,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集体企业依照法律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利机构决定资产管理的重要问题。

二、集体企业必须保证财产的完整性,合理使用、有效经营企业的财产。集体企业的财产属企业全体职工集体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公司各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平调、挤占、挪用、私分企业资产或投资相关经济活动,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集体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运行机制,合理配置集体资产,保证集体资产安全,完整增值。司属各工程处(分公司)各部门是企业的下属生产单位,其负责人由企业法人按照组织程序任免,所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在企业法人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不得违反企业规定擅自对外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联营协议、投资、借款、贷款等经营活动,不得私自成立分支机构和以分支机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二、按照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原则,建立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制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落实经营者对集体资产的经营责任制,健全集体资产的运营、管理和决策、监督体系和机制。

公司对集体资产须设立监管机构并明确负责人员,行使集体资产监管职能。职代会授权资产监管机构对集体资产监管日常工作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对公司资产监督管理负责,由法人组建长沙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资产管理委员会,对所属各部门资产监管机构的工作实施监管、指导、检

查和考核,并对公司系统所属单位的集体资产变动进行监管和审批。

三、集体资产监管机构职责:

1、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制定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集体资产运作,对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进行考核;

4、汇总分析集体资产信息,建立统计、考核报告制度;

5、对集体资产的投资、交易(转让、收购、拍卖、出售、资金借贷)、重组(分合)、抵押、划拨、报损等资产处置和运作监督、审核、审批,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6、协调、指导本单位集体资产的调整、重组,优化资产结构,规范有序发展集体经济;

7、对司属各部门集体资产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

8、定期开展集体企业的检查和审计;

9、监督、指导本单位及下属各部门集体资产评估工作。

第五章 监管要点

一、集体资产监管机构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需进行专项检查; 公司各部门应加强检查和审计,并将年度集体资产经营、保值增值等情况向公司集体资产监督机构报告;

每月汇总并上报集体企业经营情况,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上年度本单位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工作总结报告至公司资产管理机构。

公司集体资产监管机构及时与司属各部门做好交流和沟通。

二、集体企业应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对期间变动较大的资产和呆滞不良资产,应分析原因,并向公司监管机构提交专题报告。

三、涉及集体企业资产报损应经公司集体资产监管机构审核同意后,再报税务部门审批。

涉及集体资产投资、提供借款或担保等造成的损失,公司集体资产监管机构应会同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做出相应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凡集体产权处置(含转让、收购、拍卖、出售、重组、分合、关闭等),必须报公司集体资产监管机构审批同意,并先行资产评估,做好企业财产结算,履行合法手续,签订相应协议,处理好债权债务。集体产权处置的实际交易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格。

单项集体产权处置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的,由公司集体资产监管机构审核后报上一级集体资产监管机构批准,并由企业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常务委员会批准。20万以下的集体产权处置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

在集体产权处置前,公司集体资产监管机构应及时与上级主管监管部门做好交流与沟通。

五、集体资产的购置: 对购置的集体资产,应由集体资产管理员与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财务部门统一格式的的入库单,登记集体资产帐簿和集体资产卡片。如果集体资产落实到个人,还要登记集体资产使用人记录。同时将入库单送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根据发票及入库单等级集体资产总帐。

六、集体资产的使用:

1、各单位应认真做好集体资产使用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集体资产管理落实到人。

2、各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集体资产要定期检查并与财务部门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财务部门资产流失。

3、对于各种车辆、设备、设施的使用,要做到管好、用好、维护好,遵守规程,做好岗位培训,防止出现人为的设备事故。

七、集体资产的调拨:

集体资产在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拨。确因人员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拨的,需经资产所有者单位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和公司集体资产监管机构同意,由调出单位持集体资产卡片和集体资产使用人记录到财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在财务部门登记集体资产总帐后,将变更后的集体资产卡片送调入单位登记进帐。

八、集体资产的报废:

集体资产确实无法使用,需要报废时,由各单位集体资产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核销手续。核销时,由各单位集体资产管理员持集体资产卡片和使用人记录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部门据此登记集体资产总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九、集体企业提供借款或担保必须经公司集体资产监管机构同意。

担保额(含互相担保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50%;对与系统外单位联合投资的参股(含控股)企业提供的担保额不得超过其按股权比例应承担的债务总额。

十、集体企业资产评估机构由公司集体资产监管机构进行核准管理。

第六章 考核要点

一、各单位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纳入公司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

二、公司集体资产监管机构应对集体企业建立年度资产经营责任制。

三、集体资产考核指标为资本保值增值率;

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100%

四、公司集体监管机构要对企业集体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实施有效的监督。要实行对集体企业经营者离任审计制度。

1、审查经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企业财务报告,评价企业经营效益和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2、查阅企业财务帐册,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质询。

3、根据检查、审计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章 暂行规定

一、司属各单位对资产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企业在企业改制或撤销二级机构(各分公司或工程处),由企业法人无条件收回使用权,作为企业职工的改制资金。

二、公司鼓励各单位将原有的办公基地、生产用房通过提质改造,“退二进三”等多种方式提高利用价值,达到增加企业效益,改善职工生活水平,促进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三、企业固定资产办公基地、生产用房通过租凭、招商、改变用途所滋生的收益,是企业的集体资产。在企业未改制或合并前和该固定资产未拆迁前,公司暂不作调拨使用,由代管单位负责管理。

代管单位应当将其历年提质改造所投入的资金和历年所得收益列出明细账目表报公司财务备案,确保收益大于支出,实现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代管单位租凭所获得的租金收入中,应当提留一部分资金,用于新的办公基地,生产用房的建设费用,余下部分,可以用来作为单位的生产发展资金和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四、企业固定土地在遇到征地拆迁、转让或收购合作时,由公司资产监管机构进行评估,签定,审核批准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拆迁人或合作人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将拆迁补偿款全部付至公司制定账户,并按总拆迁款或合作盈利 %留给各部门用于以下项目后可用于发展生产、增值保值:

1.安置心办公基地的地点、拆迁补偿金额的给付比例等主要内容形成书面材料,经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报市住建委审定。2.该部门历年所欠国家税费。

3.该部门经济纠纷由公司垫付的案款。4.历史占用的企业流动资金。5.历年欠缴的管理费。6.欠缴的职工养老保险费。

7.公司代缴的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的费用。

五、企业和各下属部门经营性流动资产由各部门自行管理,按法规和财务制定。

第八章 奖惩及法律责任

各主办单位监管机构对经考核后经济效益好、资本保值增值率高、无违法违纪现象的集体企业和经营者以必要奖励。奖励办法由部门制定并报公司监管机构批准备案。

对于企业有下列行之一的,由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并给予经营者、直接责任人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对因违反集体资产的管理规定,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其负责人应负责。

2、经营管理不善,连续多年亏损、扭亏不力、亏损额继续增加,使企业净资产消蚀严重的;

3、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制度不全或执行不严,核算虚盈实亏,致使资本不能保全的;

4、不执行资产变动报告制度,擅自改变企业资本结构,转移企业财产的;

5、不定期组织资产清查,造成企业财务状况不明,集体资产严重劣化,不良资产沉淀严重的;

6、在承包、租赁、改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转移集体资产的;

7、重大经营决策事前未经请示批准、报告或擅自决定而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和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

本办法所明确的公司集体资产监管机构,不认真履行职能,对被监管单位的情况不明,措施不力,或因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后果的,由上级对具体责任人给以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资产管理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资产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资产 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资产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