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纪人的现状和发展的思考_农村经纪人发展现状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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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9 农村经纪人的现状和发展的思考

农村经纪人作为桥梁和纽带,把农民与市场紧密联系起来,使农产品顺利地销售出去,在带动农产品种养、加工、储藏、运输业的发展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在我县培育和扶植了一大批农村经纪人,他们积极为农产品的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促进了农产品流通,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加强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对于开拓农产品市场,引导农民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产品,减少生产的盲目性与滞后性,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具有积极作用;对于培养有市场意识,敢闯敢干的新型农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发展农业,加快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发展新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农村经纪人的作用。

(一)农村经纪人有力地促进农业产业化结构的调整。

在农村经纪人的作用下,农业生产结构得以不断地按市场需求导向进行调整。农村经纪人涉及的行业包括粮食、蔬菜、水果、苗木、棉磨、牲畜、禽蛋、手工艺及工业品、水产品、劳动力等。各地农村经纪人和各类经纪组织根据自身实际和市场需求,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村产业化结构调整。

(二)农村经纪人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力保证。

农村经纪人在引导和调整农民生产的同时,另一个主要作用就是充分利用自身的市场资源将农民的产品推销出去,使农民的生产活动能够持续有效地转变为不断增长的现金收入。据统计,2009年我县通过农村经纪人组织将本地方农户生产的如:稻谷、玉米等粮食作物达1.4万吨;番茄、黄瓜等蔬菜作物7000吨;以及鸡、鸭、猪、羊等禽类2万余只等等销往外地,促进了本地农户的增收。

(三)农村经纪人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重要渠道。

农村经纪人一般采用“市场+基地+经纪人+农户”的模式从事经纪活动。在这种模式下,一个经纪人都联系着若干户农民,少的几户,多的上百户甚至上千户。由于经纪人为众多农户提供必要的生产信息和技术指导,帮助农户销售产品,这就保障了众多农村劳动力在生产活动的连续性,既增加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机会,也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如屏锦镇农村经纪人已发展到222人,今年以来经纪业务总量已达4500万元,农村经纪人为当地农民实现增收2500多万元,转移和消化农村富余劳动力200多人。

二、我县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现状。

截止2010年4月底,我县有登记在册的农村经纪人1473户,比上年增加700户,增长43.5%,今年我县农村经纪人业务量达已达7000万元,农村经纪人经纪业务量在农业生产总产值的比例达到12%,农村经纪人转移和消化农村富余劳动力1000余人,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提高农民纯收入4500多万元,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极大地活跃农村市场。虽然近几年我县在农村经纪人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还是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同周边县相比,我县的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形势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三、目前我县对农村经纪人发展的措施。

(一)各工商所对农村经纪人、经纪组织建立登记台帐,实行登记与备案管理。

(二)定期组织农村经纪人进行各种农村经纪知识的培训。

四、我县农村经纪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经纪人仍处于低水平状态。

目前,我县的经纪组织规模小、较单一,队伍力量薄弱,大部分属当地农民自发地产生,农村经纪人队伍整体存在着文化低、业务技能差、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发展也不平衡,经纪的商品品种简单,基本都是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拉动作用有限;农村经纪人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未建立起具有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的经纪人协会。

目前,我县还未建立起具有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经纪人协会。缺少行业协会的约束力和控制力。农村经纪人以及他们农村经纪活动仍处于无序状态。使得农村经纪人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缺乏生机和活力。现在还存在还有少数的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引导农民签订合同,坑农害农的行为。由于我们目前采取的是“被动式”的监管模式,没有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农村经纪人的台帐和备案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及规范,还有很多在农村从事农业经纪活动的人或组织还处于“游离”状态,新的经纪行为和活动有待我们进一步去发现和开发。

(三)是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县农村经纪人经营的大部分农产品仍然停留在初级阶段,除家禽养殖业、粮食加工业等好一些外,产业链短、市场窄、增值率低,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产增收问题。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农村经纪人受多方制约,面对波动频繁的市场,忽冷忽热的供求,忽上忽下的价格,感到难以把握,导致该投入时不敢投入,该扩张时不敢扩张,致使经营难以形成规模,在信息获取、科技水平提升等方面都存在诸多具体困难。

(四)信息闭塞,缺乏沟通,市场竞争力差。

目前,我县农村经纪人还未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经纪信息网络系统。经纪活动局限于本村或本镇,不能及时了解外界信息和掌握外界市场的供求信息,也就无法组织起有效的经纪活动,从而导致市场竞争能力低下。

(五)政策的支持缺乏力度。

虽然,在近几年来,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农村经纪人在活跃农村经纪发展的作用的认识在不断加深,也认识到农村经纪人在促进地方经济繁荣的重要作用,但是就如何促进农村经纪人的发展与壮大,仍处于一种模糊的意识形态中。目前还没有出台有力的政策,来支持和鼓励农村经纪人的发展。

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农村经纪业的成长和发展,怎样才能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三农”问题,如何进一步促进农村经纪人队伍的壮大和素质的提高等诸多情况。都成了我们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就如何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的思考

为加快发展我县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促进本地农村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努力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笔者认为发展农村经纪人应该以“因势利导、服务优先;典型引路、重点扶助;利用优势、品牌开道;强化监管、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思路。具体应落实以下几点工作。

(一)提高认识,积极引导。

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应重视农村经纪人发展,把它作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大举措,摆上重要日程,尽快出台一套发展农村经纪人优惠政策。开展对农村经纪人、农村经纪人组织的专题调查研究,制定发展农村经纪人的规划和措施。要重点培育为当地优势农副产品衔接市场需求的农副产品经纪人、为农村加工企业跑市场或为加工企业与农户之间牵线搭桥促成订单的农村经纪人、推广农业技术的农业科技经纪人、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经纪服务的农村劳动力经纪人,改变农村经纪人的素质和结构。

(二)继续加强农村经纪人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村经纪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能力,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在培训中,注重引导提高品牌意识,使之充分发挥农产品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作用,创造区域特色,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经纪人从业素质,对农村经纪人要从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礼仪道德知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培训,采取集中办班,聘请专家讲座、会员网上服务、分批分类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特别应该加强对农村经纪人技能培训和管理工作。各工商所要在摸清农村经纪人底子的基础上,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分门别类地制订培训经纪人计划,每年举办1——2期技术培训,提高农村经纪人经营效能和讲信誉重合同的自觉性

(三)完善培育和规范农村经纪人的制度

应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部分农民季节性或临时性从事经纪活动给予相应登记。对于农民从事季节性的短期农产品经纪业务,可以“零门槛”准入,免费办照,免收税费。支持并引导农民设立农村经纪合伙企业、农村经纪合作社、农村经纪公司等组织。支持农村经纪组织扩大经纪辐射范围,引导农村经纪人开展特色经纪、品牌经纪。坚持发展农村经纪人与发展城乡个体私营经济相结合,通过多帮助,不设阻的方式,采取先准入,后培训;先发展,后规范;先扶持,后管理等措施积极扶持,大力推进农村经纪人的培育和发展。指导农村经纪人建立自律组织、制订发展规划。农村经纪人经纪活动分散、经营规模小、信息闭塞,他们亟需建立相互了解和沟通的平台。各地有关部门要有效地组织农村经纪人建立自律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村经纪人自律组织建立起政府和经纪人之间、经纪人和经纪人之间相互沟通的渠道。通过自律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传递市场信息,开展经纪行为自我管理,维护农村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在制订农村经纪人的发展规划时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四)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加强农村经营人监管。

在对农村经纪人的的监管中应实行自律管理。按照“自愿、互助、合作”的原则,把经纪人组织起来,逐步走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轨道。要规范经纪行为。对从业人员发证办照,持证上岗,规范管理。要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工商、行业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对欺诈行为予以打击、曝光,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违法乱纪的要依法严惩。还应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打击违法经营。特别是认真清理农村无证照经纪人,积极引导他们从“地下”转为合法经营,加大对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经纪行为,严厉打击照经营的地下经纪、欺诈、强买强卖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农村经纪人合法权。

(五)制定政策加强扶持。

一是制定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规划和预期目标;二是建立基金。政府可在业务管理机构设立专项扶持奖励基金,用于营销技巧培训、信息服务、贷款贴息、表彰奖励;三是改革信贷。从经济性方面讲,要强化在市场竞争中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意识。可积极探索承租地价值评估抵押、承租地上投入的不动产以及种养户联合资产担保等信誉贷款新机制,以解决经纪人重大项目急需资金“贷款难”的问题;四是农业科技推广部门要定期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进村入户活动,向广大农民、农村经纪人提供科持咨询、技术指导、信息交流,为经纪人从事农产品购销活动创造条件。

(六)积极探索开发农村经济监管新领域。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新的农村经济活动也将随之产生。各级监管部门应该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思路,改革监管模式,这样才能适应新的监管形势。

结束语:“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有关农村经纪人发展和创新的思考,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不能停止探索的步伐。如何促进农村经纪人队伍的壮大,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的监管,更加有利的加快新农村经济的建设,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们工商执法人员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不停的去发现、总结并完善。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农村经纪人呈现六大特点,其中也凸显了伴随着农业经济不断发展而必然附带的一些缺陷。

经纪人员数量迅速扩大,经纪组织形式、经纪业务方式已呈多样化,经纪的业务量越来越大,经纪科技含量日益增多,经纪效率明显提高。

尽管大部分农村经纪人从事粮食、蔬菜、水果、水产品等经纪活动,但就趋势而言,经纪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已开始涉及经纪生产资料、日用工业品等领域。

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很不平衡。一方面,农村经纪人在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区发展得很快;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较慢的地区农村经纪人则发展得较慢。

农村经纪人活动的季节性、区域性明显。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一般随农产品的生产季节而变化。

农村经纪人以个体经营为主,组织化程度偏低。在农村经纪人实体中,个体经营占了很大比重,合伙型、公司型等经纪人实体较少,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经营规模、经营信誉、经营资质、抗风险能力都比较低。

农村经纪人整体素质亟待提高。由于个体经纪人所占比例较大,他们信息采集手段比较落后,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村经纪人相互之间缺乏信息联系和交流,经纪活动大多呈松散型,更缺乏自律管理及权益的自我保护机制。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倍加关注的重点和难点工作。今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扎实开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加强农村经纪人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不可或缺的重大举措。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农民经纪人,在开拓农产品市场,搞活流通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各级组织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说:“农村经纪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繁荣农村市场的重要力量。”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是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的现实之需,也是深化和完善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的战略之举。把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作为一个突破口,是工商部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切实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方面起到一种画龙点睛的作用。

一、农村经纪人作用

农村经纪人是在农业经济活动中为促成农产品流通,以实现农业生产和市场之间的对接为目的,通过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形式,为广大农民提供经纪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上连市场、下接农户,构建了农民走向市场的有效组织载体,驾起了农民与市场之间的桥梁,成为沟通产销的重要牵线人和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带头人,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是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能动因素,是实现农村社会全面小康的重要推动力量。农村经纪人可以帮助建立农业生产和市场之间的通道,使传统的农产品生产与市场之间实现快速连接;可以打破传统、封闭的农业生产与现代开放市场之间的障碍,使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形成有效对接,成为农民走向市场的有效组织载体和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有利于密切产销联系,搞活农产品流通;有利于加快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有利于传递市场信息,带动农户面向市场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有利于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形成产销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现阶段,加强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竞争力增强的重要途径,是处理好农村先富与共同富裕关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二、当前农村经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经纪人为农村的经济建设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与广大农村群众的愿望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农村经纪人有待进一步解放思想。缺乏闯市场、干事业的热情,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长远干事业打算,缺乏市场经济风险意识、存在蛮干现象,缺乏准确的市场信息、与市场脱节。

(二)农村经纪人文化程度低。对政策和法律条文理解不透,为争夺市场相互排挤、搞无序竞争。少数经纪人无视商业信用和职业道德,经营中不择手段地压级压价、欺行霸市,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自身形象。

(三)农村经纪人信息采集手段比较落后。宏观上难以把握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及发展趋势等,往往还受政策、环境、市场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发展后劲不足。

(四)农村经纪人规模较小。农村经纪人大多数自发形成,以个体经营为主,季节松散型、家庭单干型所占比例较大,组织化程度偏低,其行为多少带有随意性、盲目性,缺乏约束力,抗风险能力弱。

(五)农村经纪人品牌意识不强,很少注册商标,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缺少必要的营销知识。

(六)农村经纪人综合素质不高,服务手段滞后,农村经纪人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目光短浅,服务意识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纪人的发展。

(七)农村经纪人注册办证少,无照经营多。按法律要求,从事经纪行为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办证,但大多没有经纪人资格证书,没有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直接进入市场经营。

三、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的有效途径

(一)依托农村产业优势发展农村经纪业。农村丰富的物产为农村经纪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活动平台,通过培育和发展,引导农村经纪人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市场+经纪人+农户”、“市场+行业协会+农户”等模式,走贸工农一体化的道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依托剩余劳动力优势壮大农村经纪人。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农村产生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大量剩余劳动力为农村经纪人的发展提供了新生力量,应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农业经纪业务。

(三)依托市场区位优势做强农村经纪人。各类批发市场是农副产品的重要集散地,市场形成的商流、物流和信息流联系着众多的农副产品经纪人,是经纪人活动的重要场所,通过培育各类批发市场,可以吸引更多的经纪人进场从事经纪业务,从而有效地推动农副产品的流通。

(四)依托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农村经纪人。把发展农村经纪人作为发展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总体规划,把农村经纪人纳入个体私营经济范畴,享受个体私营经济待遇。发展农村经纪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在“放活”上下功夫。采取先准入,后培训;先发展,后规范;先扶持,后管理等措施积极扶持,大力推进农村经纪人的培育和发展,对于农民从事季节性的短期的农产品经纪业务,可以“零门槛”准入,免费办照,免收管理费。

(五)依托“订单农业”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积极推行合同制、代理制,规范合同管理,要先找市场销路,再组织引导农民进行生产,稳定产销关系,建立互利互惠稳定的供需关系。

四、积极扶持,大力规范,促进农村经纪人健康发展

(一)、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培育和规范农村经纪人的制度措施。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对农村经纪人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对农村经纪人的发展状况、经纪业务规模、经营方式以及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作用等情况进行调研,认真研究和制定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的有关政策措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工商部门在培育和发展经纪人过程中,要积极给予政策扶持,开通“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农村经纪人的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对市场的调控,强化对农村经纪人的协调管理,防止和杜绝恶性竞争。要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竞争力增强的总体目标,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狠抓农村经纪人培育工作责任落实,要将农村经纪人的培训工作列为对农民整体培训的重点部位,积极予以支持,确保农村经纪人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打击无照经营的“地下”农村经纪人,对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农民签订合同,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三)打造以农村经纪人为纽带的产业化链条,形成“市场+经纪人+传统产品+农户”的产业模式。要按照市场引导,政府支持,自愿创办,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规范管理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加入行业协会,使其成为中介组织的主体,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重点支持农村经纪人牵头创办产销联合体、股份公司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四)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开辟农副产品信息渠道。发挥好农村经纪人在扩大农产品销售、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有效进入市场方面的作用。扩大农村经纪人销售农产品的范围,逐步由以本地营销为主转向本地与外地、国内与国际营销并重,实现销售市场多元化。

(五)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不断的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农村经纪人在申请办理经营执照时,要简化审批手续,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允许部分农民季节性地从事经纪活动,进行季节性经营或临时性经营等相应的注册登记;允许农村经纪人既从事农产品的购销,又从事经纪活动。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外,农村经纪人的经营范围不受限制,其经营收入或佣金收入为合法收入。

(六)发挥商标注册、广告、合同、市场管理等优势,引导农村经纪人开展品牌经营、特色经纪;争创一批著名商标以及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在农村经纪人中开展“重信用守合同”活动,规范合同文本,积极发展“订单农村”,加强合同备案,加强纠纷调解,提高合同履约率。实行专业化和系列化服务,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提高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为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一方面加大对农村经纪人作用、法律法规及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经纪人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到农村经纪人的行业中来。另一方面加大对农村经纪人典型的宣传,发挥经纪能人的带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都关注和支持农村经纪人培育和发展的氛围。

市场管理法定职责及应重点抓哪些工作?当前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中存在哪些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三年来,城区菜市场建设得到加强,针对这些菜市场的监管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农村经纪人监管的现状及问题;城区经纪人监管的重点及建议?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和建议?商品展销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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