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章程_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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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章程
(2012年5月17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合肥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
第二条简称:创协
第三条协会性质:合肥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是在合肥学院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组织,由合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管理。
第四条协会宗旨: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完善校园人文环境,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学生们对就业创业方面的认识,竭诚为会员服务,创造学习机会,提供展示平台,提高会员能力。第五条核心概念:培养自主创业理念, 传播创业文化,增强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协会的口号:积极进取,永不言弃,树立正确就业创业观念,做好人生职业生涯规划。第七条协会指导思想:遵循党的基本路线,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和组织全体会员,广泛深入地开展各项具有社会性、知识性和实践性的课外活动,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的氛围,强化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意识,促进我院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二章:办会目的 第八条通过开展创业知识讲座、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开展创业经验交流会、访谈创业成功人士、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逐渐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和创业技能,丰富大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课余生活。
第九条组织、宣传和鼓励学生策划、组织创业设计大赛。以此增强学生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学生适应社会能力。
第十条充实学生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并要求会员系统的参与,担任各自角色,培养会员策划、组织能力、协调指挥和领导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共同公关能力。
第十一条通过积极联合同类组织的其它院校,构筑经验与信息交流合作平台。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由合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管理,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会员大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各部部长组成。理事会成员在协会事务决策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在不能得出决策的情况下由会员大会表决。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定期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协会倡导鼓励平等、民主的氛围,鼓励大家发表个人意见,发扬主动、互助精神。协会由财务部、组织部、实践部、宣传部和信息部共5个部门组成,理事若干。
第十三条 协会干部由协会所有成员中的先进分子组成。
第十四条 协会干部在承认部门领导权的同时需要承担以下义务:
(1)带头履行章程中规定的相关制度要求,起领导表率作用。
(2)努力发扬创新精神,认真思考并策划协会特色活动、经典活动,实实在在地为我院大学生服务,为增强协会的影响力而努力。
(3)密切联系其下属成员,加强交流与沟通,准确把握其思想动态,努力发挥团队合作精神。
(4)合理配置部门成员,实现优势互补,争取发挥其最大功效。第十五条 协会干部由协会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干部任期为一年,一年内原则上不作调整(特殊情况例外)。
第十六条会长
1.协会第一负责人,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2.领导和协调协会的整体运作,做好协会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协会内部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3.负责做好协会与上级领导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工作,主要包括汇报工作动态、转达上级指示等,争取学校有关部门对本协会开展活动的最大理解和支持,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副会长
1.日常管理: 指导、监督分管部门开展工作。
2.对外交流: 1)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2)可兼任各部门职位安排工作
3.对内活动: 1)与会长统一对协会进行管理;
2)指导协调内部各个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就
业创业活动。
第十八条:组织部
1.部长:负责协会上传下达及统筹工作。
2.部门相关职能:
(1)文档管理:
a.负责起草、审核各类文件,收集各种资料、信息,并分类存档;定
期公布协会工作进程,收集本会会员和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b.制作档案管理手册以及建立电子档案库。
(2)会议管理:负责组织召开协会会议以及协会成员的考勤工作
(3)场地管理:做好场地的管理和安全保洁工作。
(4)财务管理:负责协会财务开支管理
第十九条:信息部
1.部长:安排活动人员分配及策划
2.部门相关职能:
(1)负责各项活动的策划制作、可操作性分析以及具体实施方案、活
动申请审批(如:教师申请、多媒体及其他相关活动物品的借用)、活动现场布置安排、人员接待及秩序维持等工作;
(2)协助宣传部线上及相关宣传工作。
(3)及时在微博上更新协会活动的动态
第二十条:实践部
1.部长:负责就业协会的工作开展、人员联系。
2.部门相关职能:
(1)交流合作:与各兄弟院校及本校其他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
(2)赞助获取:为协会基础建设及各项活动争取外部资源或资金。
(3)公共关系: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及各新闻媒体建立长期友好关系,开拓更广泛的市场。配合信息部做好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收集。
第二十一条:宣传部
1.部长:负责协会宣传工作。
2.部门相关职能:
(1)负责制作海报、条幅及其他宣传材料,以及场地布置。
(2)撰写新闻稿件,及时到学校各种媒体进行发表或报道。
(3)拍摄每次活动、会议图片,整合存档以及进行网上宣传。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
1.部长: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及经费预测
2.部门相关职能:
(1)接收并管理各部上交的经费及物品;
(2)对接收和支出的经费及物品经核实后记录到账本,做到账目真实
清晰;
第四章:会员
第二十三条:凡取得合肥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我协会章程并主动缴纳会费者,均为我协会会员。
第二十四条:会员权利
1.可参与协会开展的左右活动。
2.提出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3.拥有协会内部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对协会和部门经费收支情况有权要求加以公开。
5.参加协会的有关会议,阅读协会的书籍和资料,接受协会的各种形式的培训。
第二十五条:会员义务
1.积极参加协会的每次例会。
2.积极参与我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3.明确协会及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本人职责,认真思考并出谋划策,在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4.积极关注社会就业、创业信息及就业、创业动态,并付之于实践。
5.工作中以协会利益为重,做到在协会利益实现的前提下实现个人利益。
6.共同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协会忠诚,严守协会的纪律,保守协会的非公开信息,甘愿为协会奉献。积极扩大个人的人际关系和锻炼个人的社会交往能力。
7.重视协会及非协会成员的意见和要求,批判地吸收,并积极解决他们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学会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五章运行机制
第二十六条任用原则:能者任之,优胜劣汰。
第二十七条各机构和部门的学干,一律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行为,不得使学习成绩下滑(参照学院对学干成绩的相关要求),如有上述情况者一律算自动退会。对于不称职的干部,经理事会讨论并报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予以降职。对于干部的任免,应本着严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二十八条为了能及时总结工作、了解协会动态,计划和部署下一步工作,协会需定期召开会议(特殊会议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召开)。协会全体成员会议为两周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一周一次,各部例会一周一次。
第二十九条例会召开一律采取书面通知形式,全体成员须按时参加,杜绝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等现象。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向秘书部书面请假,会长批准后有效;例会迟到或早退十分钟以上者,按缺席处理;无故缺席例会三次以上者,将取消其例会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具体考勤由秘书部负责。
第三十条会议流程:通知—召开例会—秘书部汇报协会前期工作动态—各部长汇报前期部门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全体讨论及主席团评讲—秘书部总结并形成计划方案—下周工作部署—会议结束
第三十一条组织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相关资料做好妥善保管并及时上交,若有必要则投稿刊登。
第三十二条会议召开期间,各与会成员应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嬉戏打闹,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问题须举手发言。
第三十三条:协会将在每学期期末对协会的部长及所有会员进行评奖,设立“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及“先进个人”若干名。
第三十四条:评奖方法:根据每次活动会员的出勤率、表现及是否符合我院评优的规定进行评奖。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三十五条 经费来源
1.上级相关部门经费支持;
2.有关单位赞助;
3.会员所缴纳的会费。
第三十六条 经费支出:
1.日常工作所需物品定期采购,采购前须制定预算和清单,报协会指导老师批准后由专人采购;
2.常规活动所需开支须在活动计划书中制定预算,活动结束后将相关开支清单和发票附在总结中上交,由专人负责统一报销。
3.所有开支发票由会长或财务部部长签字。若有特殊情况必须予以说明。
4.协会所有经费采用收支两条线,现金与账目分开,由协会指导老师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5.所有收入开支情况由组织部统一记录,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公布,所有程序必须严格规范,做到账目清晰,开支合理,手续完备,查有实据。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以后有新情况出现要经理事会同意修订,由会员大会至 少2/3人通过方可修改。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合肥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