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思路与对策_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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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思路与对策
王伟民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国务院发出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同时印发了《2005年厦门市“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方案》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和厦门市政府办公厅意见,根据市农业局部署要求,笔者通过对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问题的调研分析,提出厦门市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1、蔬菜产品抽检农残超标问题严重
根据农业部对全国37个大中城市蔬菜农残抽检结果,厦门市蔬菜产品的农残超标率一直居高不下,检测超标主要集中在甲胺磷、氧化乐果等禁用农药的检出项目上。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不健全
目前,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正在加紧筹建中,预计下半年才能投入正常运转,而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镇级检测室尚未建立,村级或龙头企业速测仪尚未配齐。
3、城市、工业区废弃物排放对农业环境存在危害
不少农村耕地受城市、工业区污水、垃圾污染,有的待建工地放任农民种菜,直接用城市、工业区污水浇菜,垃圾未经处理直接用于施肥,导致蔬菜产品中重金属和粪大肠菌群超标严重。
4、国家禁用农业投入品查处困难
农药经营者不敢公开卖,暗地尚在经营、扩散;少数农民过份追求经济利益,只求防治药效、不顾农残后果,继续使用禁用投入品,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5、产地监管制度有待建立
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的少,分散经营的农户比例大,容易形成监管盲区,加大了监管难度。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主要措施
1、建立各级政府的工作责任制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所在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各区应实行统一领导,协调本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并结合奖惩制度,实行奖优罚劣,奖惩所需经费与专项经费拨款挂钩。
2、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