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心理协会章程_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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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心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心理协会是由热衷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生组成的学生社团,隶属于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接受学院党委和团委的领导,在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活动。

第一条 宗旨与原则: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心理协会以“自解困惑,帮助他人”为宗旨。通

过了解心理健康的相关理论,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同时宣传和普及

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运用心理学理论提高广大在校学生的心理健

康意识和心理素质。

第二条协会主要工作:

举办与心理健康相关的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向广大同学宣传心理健

康知识,并协助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1)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系二级心理辅导站完成新生入学适应

性心理素质拓展训练。

(2)负责心理文化月和5.25心理文化周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

心理电影展播、拓展训练、现场咨询与测试、心理沙龙、心理漫

画大赛、手语操比赛等)。

(3)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讲座。

(4)对各系心理协会分会进行指导和帮助,使其能够顺利完成心理健

康教育中心安排的各项大型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一条协会主席团、常委与部门设置:

(一)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组成协会主席团。主席团是协会的最高职能机构。

(二)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组成常委,接受主席团的领导和监督。

(三)协会设秘书部、组织部、外联部、学术部、宣传部和网络信息

部六个常设职能部门。各部门在完成在完成部门内部工作的基础

上积极配合,负责处理好协会的各项具体事务。

(四)会长职责:

1、会长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领导协会的全部工作,统筹安排协会的日常事务。负责协会团队的整体建设,努力使协会内部形成积极向上、相处和谐、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及时与指导老师

进行沟通,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最新工作部署。

2、副会长积极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及时与会长、各部门

部长进行交流沟通,全面了解协会工作动态,作好记录,并做

好上传下达工作。

第二条部门职能:

(一)秘书部:

1、协助会长搞好各部之间的协调监督工作,并在协会各部门分派专

职秘书。

2、负责安排协会的日常例会并做好协会各项会议记录。

3、负责活动宣传稿、通知、新闻报道等文字稿件工作。

4、对协会成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考评统计。

5、负责整理及保存协会的档案资料。

(二)组织部:

1、主要负责对协会的活动进行策划,并按时呈交书面策划书。

2、按照策划完成前期场地、物资等的布置,保障按照活动流程顺利

举办活动及后期的收点物资等工作。并妥善处理活动中的突发事

件。

3、策划并组织联系各部之间的活动,协助会长营造良好的氛围,增

强团队建设。

(三)外联部:

1、负责管理并详细记录协会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处理协会的全部

对外事务。例如活动场地、器材的借用,协会所需物资的购买等

事务。

2、处理好协会与学院各部门、各兄弟社团及老师的联络工作。

3、负责与校内外一切有益于协会的合法团体和个人的联络的等事

宜,以扩展协会的影响力并促进共同发展。

(四)学术部:

1、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值班工作,接听电话并做好详细记录。

2、负责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积累,用于

网站建设、《心理导航》及日常培训。

3、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开展心里文化月和心理文化周的现场

咨询与测试。负责策划心理文化月及心理文化周相关的活动。

(五)宣传部:

1、负责活动宣传,包括宣传板、海报的设计和场地布置等工作。

2、负责协会会标、会徽、会服、纪念册等的设计,塑造协会整体形

象。

(六)网络信息部:

1、负责发布秘书部移交的新闻稿,及时(原则上在活动举办的次日)

对活动情况进行网络上的报道。

2、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心理协会博客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工

作,负责活动所需的PPT制作和音效管理。

3、部门设摄影队,负责协会日常活动摄影以及图片的后期处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摄影培训。

第三章会长、部长及干事条例

第一条会长、部长及干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道德素质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责任心,乐于奉献。

(二)工作踏实严谨,不怕困难,富有开创精神。

(三)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不能挂科(如有特殊情况需写出书面的情况说明)。

第二条会长、部长及干事的产生:

(一)选拔遵循先自愿报名,后经初试和面试选拔产生的原则。

(二)会长、部长及干事的任用,都必须报经秘书部备案。

第三条协会管理制度:

(一)协会选聘会长、部长及干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协会各成员的工作情况应由秘书部进行必要记录,供组织考评

参考。

(三)到会制:

1、原则上实行每两周一次的例会制(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

理)。

2、例会实行签到制,由秘书组负责人员签到、会议记录并存3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档。、无法到会的与会人员必须事先向上级请假,无正当理由者将被记录并要求检讨说明情况。一学期三次无故缺席者,按自动退会处理。第四章会员条例 会员基本要求:热心于心理健康事业,遵守协会章程的本院学生。会员基本权利:会员基本义务:

(一)会员须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协会形象。

(二)会员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会员选拔办法及管理原则:

(一)每学年秋季学期按照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安排,进行会员纳新。申请会员时需详细填写《心理协会会员申请表》,经审核个人信息无误后,由院心理协会秘书部统一备案生效。会员由所属的系心理协会进行管理。

(二)各系心理协会分会可以自行纳入会员,但需报经院心理协会

(一)接受心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二)在协会内有提出合理建议的权利。

(三)对协会工作和协会成员工作有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秘书部备案。

(三)会员选申请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经费制度

第一条: 经费来源:

(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支配和发放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

第一条

第二条

下,不针对校外商业机构筹集赞助。经费使用原则: 以尽可能少的资源费用获得尽可能大的收益。经费使用情况将向全体会员通报,并坚持如下几项原则:

(一)健全制度,规章管理。

(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三)量力而行,合理使用。第六章附 则 本章程经心理协会常委会议通过并报经指导老师批准,从即日起开始生效。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心理协会主席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心理协会 二零一零年九月

(二)公民、法人及其它合法组织对本协会的捐赠或赞助。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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