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位一体管理要求(5)_六位一体检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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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位一体”管理要求 1.质量控制 1.1 控制目标 1.1.1 总体目标
全线整体质量达到世界高速铁路一流标准,经得起运营的考验和历史的检验。
1.1.2 具体控制目标
1.1.2.1 杜绝设计、施工质量大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1.1.2.2 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桥梁隧道混凝土主体结构使用寿命不低于100年,无砟轨道使用寿命不低于60年,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1.1.2.3 基础设施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要求,一次开通成功。1.1.2.4 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规范齐全,实现一次交接合格。
1.2 责任体系 1.2.1 组织机构
为加强质量管理组织领导,公司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各副总经理
组 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指挥部指挥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各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分别建立以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质量管理组织,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各类质量管理制度。联合体机构应明确各方质量管理职责和义务,并落实到位。
1.2.2 职责分工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负责全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指挥部:在公司领导下负责管段内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专业上归公司安质部指导;督促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和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对管段内的工程质量负建设管理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勘察设计强制性标准及公司有关要求,对其勘察设计及相关工作的质量负责并做好现场服务和配合工作。
咨询单位:依据咨询合同,开展技术咨询工作,对承担的咨询工作负责。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公正、公平的质量管理和监理工作,对承担的监理工作负责。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公司和指挥部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检测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保证检测方法正确、设备先进、结论准确,出具报告及时和合法有效,对检测和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1.3 质量保证管理措施
1.3.1 落实质量监督制度。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由公司向铁道部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主动接受政府监督,同时公布质量社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3.2 加强施工图审核和现场核对优化。施工图经咨询审核合格并经公司盖章后,方可发放用于施工。同时,严格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未经核对的工程不得开工。
1.3.3 加强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案审查。对主体工程的施工工艺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加强审查,对关键或重要工程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进行咨询。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一流的工艺水平保证一流的工序质量。编制高性能混凝土、路基工程、隧道工程、桥梁桩基施工、路基CFG桩基、简支箱梁预制架设、无砟轨道施工、防风明洞、工程质量无损检测实施细则,指导施工现场作业。
1.3.4 严把原材料进场质量关。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在合格供商(厂家)范围内进行招标,重要材料和半成品实行驻场(厂)监造。加强地材质量检验,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
1.3.5 加强质量的过程控制力度。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真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报检;监理单位严格过程质量监理,强化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及时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杜绝不合格工程进入下道工序;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要做到有措施、有整改、有记录、有验证,保证每个问题的提出均得到闭合消项。指挥部每月组织一次定期质量检查,公司(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线质量大检查。
1.3.6 过程检验和专项检验相结合。强化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地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数量、仪器和人员配备要满足现场施工常规检测需要。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须按规定项目和频次进行原材料和工程质量的检测试验,见证试验的项目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在场监督下进行。全线桥梁基桩、路基地基处理工程的无损检测,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
1.3.7 坚持样板引路。每项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样板工程施工试验,总结技术参数和工艺标准,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统一标准、统一工艺、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施工质量。
1.3.8 严把质量检查验收。强化每道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对路基地基处理、桥梁桩基施工等关键工序实行专业检测制度,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路基、桥梁、隧道沉降变形进行统一评价,合格后方可进行轨道结构施工。
1.4 考核评价 1.4.1 施工企业
依据《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铁路施工单位质量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对施工企业进行质量信用评价。
1.4.2 监理单位
依据《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工程监理管理及考核办法》对监理单位进行信用评价。1.4.3 设计单位
依据《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及考核办法》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考核。
1.4.4 咨询单位质量代表
依据《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工程咨询管理及考核办法》对咨询单位进行考核。
2.安全控制 2.1 控制目标
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责任事故。
2.2 责任体系 2.2.1 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专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工程建设安全负总责。各参建监理单位配备相应机构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对象的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常务副经理为组长,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标段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副经理为副组长,职能部门和工区负责人为组员,设立安全质量部负责项目安全监查检查和日常工作。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按施工人员的1%~3%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工程师,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全员参与管理。
2.2.2 职 责
建设单位:建立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铁路安全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监控和评估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铁路安全生产状况;审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和落实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铁路建设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制定各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中把安全措施考虑到位,对安全措施费的可靠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咨询机构:审查设计图纸,对审查安全措施的全面性、可靠性、可操作性负有审查责任。
施工单位:保证投人足够的安全经费,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配齐安全检查人员。
监理单位:应有针对性的制定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的监控措施,制定履行监理职责的考核办法和失职追究制度,对施工现场安全人员到位、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进行严格检查和落实,并负责日常的安全巡检,发现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2.3 安全生产管理重点 2.3.1 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内容
既有公路、铁路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和落物伤人;防现浇梁支架垮塌、防掉梁、防起重机和架桥机倾覆;防洪防汛;隧道防塌方;防风灾对工程、设备、临设等的危害;严防各类爆炸事故发生;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等。
2.3.2 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工点 注:待设计出图后再定 2.4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施工、监理单位按照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包保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
2.4.1 安全制度和保证措施
各参建单位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施工单位及项目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制度、有考核、有奖惩,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4.2 安全管理综合措施 2.4.2.1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各参建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项目开工前,由主管部门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爆破、焊接、机动车驾驶、张拉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2.4.2.2 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工程开工前,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将开工的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交底,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2.4.2.3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由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积极配合上一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施工队每旬进行一次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2.4.2.4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使用《事故易发点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检查重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焊接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2.4.2.5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2.4.2.6 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2.4.2.7 安全检查记录
定期检查按公司、指挥部发布的相关检查标准进行检查、打分、评价;班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或《事故易发点检查表》。
2.4.2.8 隐患整改
隐患登记、分析。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整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复查: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销案:有关部门复查被检查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意见单》上或检查台账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2.4.3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
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报监理审核,监理审核后报公司安质部批准后方可开工。
对于石方爆破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钢筋焊接加工、车辆运输、施工用电、跨既有铁路、高速公路、不良地质隧道施工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2.4.4 施工安全措施费
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按《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专项台账,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措施费不小于建筑安装费的1.5%。
2.5 考核评价
依据《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铁路建设项目激励约束管理及考核办法》和《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执行。
3.工期控制 3.1 控制目标
三年半铺轨完成,四年开通运营。3.2 责任体系 3.2.1 组织机构
为整体推进建设工期,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目标按计划完成,成立公司工期控制领导小组。组 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组 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指挥部指挥长 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分别建立以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工期控制组织,建立完整的工期控制组织机构和工期控制保证体系,制订有关管理制度。
3.2.2 职责分工
根据确定的项目建设总工期,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沿线各级地方政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建设,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建设管理职能,对整个项目的工期进度负总责,做到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建立强有力的指挥系统,实行领导分管,专业部门各负其责,靠前指挥,主动协调,保证工程建设进度满足施组工期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发挥整体优势,形成整体合力,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
设计单位:积极配合施工,认真贯彻“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的原则,深入工地了解、掌握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做好现场配合,及时处理施工中的各类问题。按照“先批准后变更”的原则,做到变更设计合理,程序到位,出图及时。
施工单位:建立与施工管理相适应的组织管理机构,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条件,选派强有力的指挥和各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组织业务精、技术装备优良、能打硬仗的施工队伍,制定项目安全、质量、工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对工程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严格量化考核,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对施工技术方案按照保安全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积极提出建议,加强工程进度的检查和监督。
3.3 保障措施
3.3.1 以指导性施组为纲,分解编制标段工程和重点工程实施性施组。贯彻重点先行的原则,强化关键线路的专业管理和过程控制,落实节点工期,在实施中及时优化调整,保证总工期目标的有序实现。
3.3.2 借鉴相关客运专线的建设经验,选取先进的工效指标,合理考虑沿线自然条件因素,科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性施组应当工期科学合理、工效先进、适度弹性。招标工作完成后,组织中标施工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具体编制实施性施组,依据指导性施组,分解、细化、落实工期节点要求;实施中,根据工程进展,实行施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施组以适应实际施工情况发生的变化。
3.3.3 以强化合同管理为手段,确保各种生产资源的有效投入。参建单位应在合同中承诺装备、人力和资金投入。以合同为依据,施工单位应兑现投标承诺,为工程按进度实施提供物质基础保障。
3.3.4 采用网络化计算机技术,实行数字化控制、专业化保障,实现工程进度信息化管理。根据总体工期控制计划,通过关键线路网络监控法、形象进度监控法、单项进度指标监控法等方法,对工程实施动态、实时监控。
保持经常性对比分析,评定项目进度状况,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工程进度。根据形象进度拟定单项进度指标,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过程控制实行施工进度报告(日报、周报)制度。及时比对重点工程的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的偏差,分析成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采集汇总各方面施工信息和科研数据,对影响科学性、安全性、快捷性施工的因素及时做出科学诊断和改进建议,及时修正施工参数和资源配置,以科学、安全的方法和工艺,最佳的效率完成施工组织的修正,确保实现工期目标。
3.3.5 全线建立进度管理激励制度,奖优罚劣,促进各建设管段进度平衡。建设伊始,组织开展建设高速铁路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增强所有参建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成就感,凝聚合力,为保证工期目标夯实思想基础。建设中,适时组织多种形式的劳动生产竞赛,将行政监督检查和思想动员工作有机结合,加强相互观摩评比,结合奖罚措施,确保参建全体人员始终保持旺盛的活力,达到掀起施工高潮,加快施工进度的效果。
3.4 考核评价
依据《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建设项目激励约束管理及考核办法》等相关办法执行。
4.投资控制 4.1 控制目标
在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科技创新目标前提下,严格把总投资控制在铁道部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内,实现最佳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4.2 责任体系
4.2.1 建立投资控制体系
根据兰新铁路建设的特点和投资控制总体要求,建立“一个目标、两个控制、一级管理、四位一体”投资控制体系,即:
实现一个目标:在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科技创新目标前提下,严格把总投资控制在铁道部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内,实现最佳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立两个控制系统:一是建立从决策层到执行层全方位、全面、全员投资控制系统;二是建立从项目立项决策开始到竣工验收开通运营为止的全过程投资控制系统。
完善二级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各部门的控制目标和责任,实行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一级管理程序和制度。
形成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即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承担投资控制责任。
4.2.2 职 责
建设单位:根据铁道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合理确定公司内部各部门投资控制项目和费用,监督和指导投资控制目标的落实,考核各部门投资控制管理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对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单位投资控制管理进行考核;审批最终清算价款。
设计单位:接受公司对投资管理过程控制的管理;建立完整的投资控制管理保证体系,制定各类投资控制管理制度和办法;明确和落实投资控制责任,对各阶段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投标承诺,加强现场监理管理,制定变更设计管理制度和验工计价审查制度;接受公司对投资管理过程控制的管理;建立健全投资控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和程序,明确和落实投资控制责任;必须按监理合同履行对投资控制的相应职责。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投标承诺建立健全全面成本管理责任体系;接受公司、监理对投资管理过程控制的管理。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明确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范围、程序、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并设置核算台账,记录原始数据;依据设计图纸组织施工,承担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确定的工程价款和工期完成工程施工的责任。
咨询单位:按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文件审核,做到线路方案最优、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施工图审核杜绝差、错、漏、碰等现象;技术咨询做到技术成熟、先进,方案可行。
4.3 投资控制主要措施
4.3.1 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计概算组织建设。
4.3.2 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抓好工程投资的过程控制。树立依法建设、规范管理的观念,在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凡涉及到投资的问题,都必须严格依法合规办理,认真履行相关程序。
4.3.3 严格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投资控制各项机制,为全过程、全方位控制投资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4.3.4 严格加强招投标管理。招投标是降低工程造价的最重要的环节。凡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和内容,必须严格按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严格招标程序和规定,严禁出现规避招标现象。
4.3.5 严格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是投资控制最重要的途径。一是增强合同意识,实行全面的合同管理,凡是涉及双方经济活动的,都要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二是合同文本要规范,铁道部统一示范文本必须严格执行,其他项目的合同文本必须合法规范,并经合同管理部门和法律顾问审核后方可使用。三是完善、硬化招标条件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除政策性和意外性因素外,原则上均应包死。四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验工计价。所有计价和支付必须有充分依据,杜绝超估冒验或虚假验工等现象,做到合同与价款相符,投资与进度相符,资金拨付与验工计价数量相符,不得违规拨付资金。五是加强合同归口管理。必须建立合同签订审查制度和法律咨询制度,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必须经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审核把关,对某些重要合同、涉外合同,应当进行法律咨询;建立合同台账,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动态,实行合同风险管理。
4.3.6 严格变更设计,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变更设计应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制度,会勘会审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和变更设计问责制。
4.3.7 严格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投资计划以批复初步设计总概算、执行预算及承包人的建议计划为基础,按执行预算的分章节费用向部报送年度建议计划;部下达年度计划后安排执行计划,组织施工。
4.3.8 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重视资金风险的防范,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严格按照验工计价拨款,坚决杜绝乱开户头、乱开支、乱借款、乱担保现象。认真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大力压减非生产性开支。
4.3.9 加强物资管理,努力降低建设成本。甲供、甲控物资设备应按使用计划招标采购,及时供应,合理库存。地材采购供应应进行统一协调,防止无序竞争引起价格飞涨。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成品与半成品的试验、检验工作,避免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损失。
4.3.10 合理制定大型临时设施及辅助工程方案,充分进行施工组织调查,尽量考虑永临结合。
4.3.11 认真落实征地拆迁部省纪要,明确各方职责,从严控制相关费用。一是力保征地拆迁价格和费用控制在纪要、规定的范围以内。对地方政府实施的征地拆迁数量、单价和费用,必须按照协议约定逐项核对、共同签认,费用超出纪要、规定或批复概算的,要及时履行报批手续。二是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积极优化设计方案,尽量降低用地规模和拆迁数量,减少三角地、边角地等相关费用。三是加强临时用地的审核和优化,尤其是抓好制梁场、取弃土场、弃渣场的方案优化,大力压减临时用地规模。四是对三电迁改、管线改移必须做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数量。对于超出概算需要进行变更设计的,要按程序办理。4.4 考核评价
依据《兰新铁路建设项目激励约束管理及考核办法》和《兰新铁路建设投资控制管理办法》、《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验工计价管理暂行办法》、《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参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5.环境保护 5.1 控制目标
沿线水体功能、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土石方工程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噪声、振动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高速铁路设施、建筑与沿线城市环境、自然景观和谐相容,努力建设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高速铁路。
5.2 责任体系 5.2.1 环保管理体系
按“六位一体”管理要求,构建由公司统一组织管理、监理单位日常监督、设计单位技术支持、施工单位具体落实的环保管理控制体系。建立与地方各级环保、水保、河道、风景名胜区等主管部门沟通机制,主动接受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5.2.2 职责
建设单位:公司工程管理部为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建设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建设期环保监控措施的组织实施;按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程序,参与调查处理建设期的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施工单位:作为建设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者和责任者,负责项目建设中环保措施的落实。
监理单位:负责标段内大临工程、砂石料场、取弃土场、主要施工营地和道路以及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施工环保监理工作;指导监理标段内部工程的环保工作,检查主体工程施工的环保监理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检查落实;负责编写环境监理月报和年报。
设计单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的要求,负责本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5.3 环保控制措施 5.3.1 环保工作重点
沿线噪声、振动、电磁污染控制,临时用地恢复,路基工程及取弃土(砟)工程的水土流失控制,跨越白杨河、乌鲁木齐河、坎儿井、达坂城湿地、乌鲁木齐市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敏感路段的环水保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沿线城市区域扬尘控制及施工固体废弃物管理,自然、人文景观保护等。
5.3.2 环保工作措施
路基工程重点落实取、弃土(砟)挡护和坡面防护措施;桥梁工程妥善安置桩基施工泥浆和弃砟,跨越白杨河、乌鲁木齐河、坎儿井、达坂城湿地、乌鲁木齐市水源地保护区等桥梁施工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的施工活动,加强环境恢复措施;桥梁预制场、混凝土拌合站等高噪声作业场地设置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合理安排临近城区、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地带的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和道路定时洒水,防止施工扬尘对地表植被和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沿线生态的影响。
完善环保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各参建方责任,分级管理,层层落实。一是实施环保监理制度,由环保监理对全线建设期的环保工作进行全面监控,定期检查沿线重点环境敏感点,出具报告,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检查落实;二是坚持环保措施审查制度,对沿线重点临时工程、环境敏感点的施工环保措施实施备案、审批制度;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公司定期进行环保专项检查,将环保检查结果纳入对施工单位的年度考评范围。
5.4 考核评价
依据《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建设项目激励约束管理及考核办法》和《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建设期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执行。
6.技术创新 6.1 重点课题
6.1.1 大风区高标准铁路防风技术研究
6.1.1.1 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沿线大风监测及风沙活动规律的研究
6.1.1.2 大风环境下高速列车行车安全性分析 6.1.1.3 大风区高标准铁路路基防风技术 6.1.1.4 大风区高标准铁路明洞防风技术研究 6.1.1.5 大风区高标准铁路桥梁防风技术研究 6.1.1.6 大风区高标准铁路接触网防风技术研究 6.1.1.7 大风区高标准铁路大风预警技术研究 6.1.2 戈壁区高标准铁路路基关键技术研究 6.1.2.1 戈壁区高标准铁路地基处理方式技术研究 6.1.2.2 戈壁区高标准铁路地基变形与加固技术研究 6.1.2.3 戈壁区高标准铁路工程边坡防护新技术试验研究 6.1.2.4 粗颗粒、低含水量填料填筑和检测技术研究 6.1.2.5 戈壁风沙流对高速铁路道床、路肩、边坡、排水等的影响及相关技术研究
6.1.3 兰新第二双线(新疆段)大风戈壁地区轨道结构综合试验研究
6.1.3.1 盐渍土对钢轨、扣件系统腐蚀情况研究及对策 6.1.3.2 无砟轨道排水方案研究
6.1.4 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大风戈壁地区高性能混凝土性能研究
6.1.5 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大风戈壁地区综合接地研究
6.1.5.1 对常用接地体和降阻材料电阻特性、耐久性的工程适应性及可行性分析,确定采用补充或独立接地体的材料
6.1.5.2 通过现场试验,研究接地体的设置数量、方式 6.1.5.3 寻求技术可靠、保护环境、经济合理的补充或独立接地体的设置方案。
6.1.5.4 研究综合接地系统的时间特性和测试手段
6.1.6 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大风戈壁区铁路道岔防护沙害技术方案研究
6.1.6.1 研究铁路沿线风沙气候特征及道岔周围形成积沙的原因、时机、数量
6.1.6.2 研究道岔风沙防护的预警措施,提出初步解决方案 6.1.6.3 探寻道岔风沙防护管理和措施,提出初步技术方案 6.2 责任体系 6.2.1 组织机构
公司负责领导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建设过程中试验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建设的部科技项目及公司科研项目的管理。工程管理部是技术创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计划的编制、课题招标、合同签订和管理、科技成果鉴定、全线科研试验工作的过程管理,总结试验研究成果,指导工程建设。
鼓励各参建单位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施工、设计、监理、咨询单位根据各自技术创新目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各单位自筹资金设立的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专项研究课题,由立项单位负责组织,报公司核备。
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有关设计技术创新的规划、目标制订,对列入技术创新目录的各项课题、工艺、工法提出具体技术措施,并及时解决涉及设计标准、规范等的有关技术问题。
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具体监控措施。按照技术措施、监控措施要求开展现场监理。负责技术创新过程中有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定期编制专题报告。
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技术创新项目的规划和目标制订,结合工程实际提出具体实施计划方案及施工措施,按审定的技术方案组织现场人员、设备、材料进行实施,及时收集、整理各项技术参数,创新、完善施工工艺、工法,编写施工总结。
6.3 评审
6.3.1 公司内部评审
所有技术创新项目在结题后,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组织参建各方技术、管理人员及专家进行评审。对技术创新项目成果从技术先进性、措施合理性、投资经济性、组织科学性等各个方面提出评价结论,并按照评审意见进行完善改进。
6.3.2 专家论证
对于上报省部级以上或涉及重大技术创新的项目,在公司组织内部评审的基础上,邀请国内外专家开展论证,对技术创新项目技术、措施、经济等方面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在国际、国内的领先水平进行评价评估,提出结论性意见。
6.3.3 技术成果转化
技术成果转化工作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负责发布经评审认定的技术转化信息,优先推荐在本项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