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协会章程_驴友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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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青年驴友协会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中国音乐学院青年驴友协会(以下简称驴友协会或协会)。协会倡导文明愉快的生活方式,以达到亲近自然、体验民风、磨练意志、锻炼体魄、积极进取、凝聚团结为目的。
二、协会性质、组织结构及入会资格
第二条驴友协会是由热爱自助旅游的在职教职工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组织,接受院工会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驴友协会是非营利性的民间活动组织,活动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实行AA制。
第四条驴友协会由协会委员会负责管理。协会委员会由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组成。
会长负责协会的管理及与学院工会沟通、协调职责;第一副会长负责协会会员的审查、管理,维护协会团结,保持队伍发展工作;第二副会长负责协会财务的收取及使用工作;秘书长协助会长及副会长开展工作。
第五条会长由大会选举产生,副会长及秘书长由会长指定产生。
第六条会长向学院工会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定期向会员汇报会费使用情况。
第七条参加本协会的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于驴友协会属于自助旅游性质,会员需年满18岁,身体健康。本协会不建议45岁以上同志参加。如有意参加者需报协会委员会,由委员会认可方可参加活动。
2、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学校、关心环保、有独立行事判断能力、有团队协作精神。
3、尊重他人、服从指挥、遵守时间、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不搞小团队和分裂行为。
4、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有牺牲个人利益的勇气和觉悟。
5、认同并遵守和执行协会会员章程。
第三章活动内容及规则
第八条协会组织的活动主要为节假日自助旅游。
第九条旅游协会所有活动方案由委员会或队员自由提出,得到协会委员会认可后将活动方案作为协会公告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会员自由报名。
第十条任何报名参加活动的会员必须参加每次活动前的聚会或电话确定,并缴纳相关费用和购买相关的保险。
第十一条不论何种原因中途退出本次活动者,已缴纳的费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统一收费、平均结算、已产生的费用概不退还。
2、每次活动后,协会将由第二副会长公布活动产生的费用明细,如有必须器材(如对讲机等),由会员集体购买或由会长向上级部门申请,所购器材为协会公共财产,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二条为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和队员的安全,在活动中,协会有权邀请向导及委员会认为必须的人员,以上人员产生的费用由每次参加活动的会员均摊。
第十三条每次活动中必须绝对服从协会和委员会的安排,如果一意孤行,造成所有后果由队员自行承担,协会或学校将保留对涉及法律责任的追究权。
第十四条协会将在不侵犯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发布协会活动照片,任何人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五条在活动中,如遇特殊原因,协会在确保活动继续进行和会员的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有权更改路线及行程。
第十六条任何会员不得以协会名义单独组织活动,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会员自行承担,涉及法律责任的,协会保留追究权利。
第十七条协会以自助旅游形式开展,所有会员都要有主动承担活动策划、组织及运行的责任和义务,如活动有多天行程,协会将按实际情况将行程设计、组织、实施职责交由会员承担,参加活动会员必须认真安排,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凡参加活动的会员必须在活动出发前将个人的相关真实资料交给协会登记备案购买保险等使用。
第十九条严重违反协会章程者,长期热衷于小团体活动,经常脱离组织擅自活动者,经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予以除名。
第二十条每次活动时,严禁非正常关系和进行各种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会员权利及义务
第二十一条会员权利
1、会员对俱乐部的各项制度有建议权,对协会各项活动计划、组织、安全保障等方面有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2、可以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交流活动。
3、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4、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会员义务
1、必须遵守会员章程。
2、会员必须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会员必须主动承担协会交与的策划、组织、实施职责。
4、树立积极健康的环保旅游概念,并主动自觉地将之落实于行动。
5、活动中必须服从协会的安排、指挥。
6、积极将有价值的活动资料与协会共享,如活动路线、照片、游记等,充实协会活动内容。
7、在活动前会员必须如实向协会说明自己的身体状况,并签署相关活动文件,如果因为隐瞒病情带来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会员自行承担。
8、为保证每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和个人安全,每个会员和参加活动的成员必须向协会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家庭电话、紧急联系人等情况,协会将对以上内容进行保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免责声明:协会每次活动为非盈利自助旅游活动。旅游活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负完全责任。协会委员会除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账目外,不对任何自助旅游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协会和学院工会不承担。鉴于自助旅游活动存在着一定的不可控性,请参与活动的每位会员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危险性,活动中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风险自负并个人购买相关保险。凡是参加本协会并报名参加活动的会员就等同认可以上约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告之日起执行,并将在今后活动中逐步的修改和完善以上章程。此章程的解释权规“中国音乐学院青年驴友协会”所有。
中国音乐学院青年驴友协会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