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年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_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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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联合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试行)》(京联教„2012‟20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将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要求明确如下:
一、统计范围
人员范围:本科、高职、专升本学生。
时间范围:2013-2014学年。
二、统计方式
(一)关于“专利、论文及著作、专业资格等级考试”:由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见附件2),学院进行审核统计,报校教务处复核后认定。
(二)关于“学科竞赛”:由竞赛的组织部门进行审核统计。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由校教务处负责统计认定,不需学院(部)重复统计;学院、直属教学部门组织的竞赛由组织单位统计认定,报校教务处复核后认定。学科竞赛认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参见(附件3)。
(三)关于“创业、学术讲座、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由校级相关主管部门完成统计工作。
(四)特殊情况处理办法:对于文件(京联教„2012‟20号)中 没有明确列出而学生本人认为可认定创新学分的情况在履行以下审
批程序后,可认定为创新学分。学生申报(填写附件2)→专业负责人审批→院主管院领导审批→校主管部门审核。
三、上报材料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在2014年3月31日前,将《北京联合大学创新实践学分汇总表》(附件4)及相应的支撑材料提交到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中《汇总表》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签章的纸质版各1份,支撑材料根据各项目类别的具体要求提交。
联系人:李玉兰钟丽
联系方式:64900095
邮箱: ldsj@buu.edu.cn
地址:校本部3A楼一层实践科
附件:
1、北京联合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京联教„2012‟20号(附专业等级考试及竞赛认证说明)
2、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
4、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
北京联合大学教务处
二○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