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目前建筑安全监管现状_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现状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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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望城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是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县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的建设局二级机构事业单位。

国务院第13号令《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政府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体制,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目前,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社会各界的安全生产意识均有很大的提高。总的来说,近年来通过严抓细管,各方努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整体比较平稳,未发生任何重大伤亡事故,但在安全监督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特别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尤显突出,具体汇报如下:

一、我县目前建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困难

1、安全监督队伍的现状与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形势极不适应。近几年来,全县在建项目不断在增加,2008年仅房地产在建工程一项就达了100多万平方米,相当于2001年整个长沙市的建设任务量,而安监站目前共有干部职工14名,工作在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一线的只有9名,由于安监站编制过少,不能吸取更多优秀的专业人员,技术力量不能与建筑队伍不断发展扩大,工程量不断增大的业务工作需求相适应。同时,按照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县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至少要配备专业的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各一名,而目前安监站只有4名土建工程师,远远达不到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需求。

2、安全监督设备、设施满足不了全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求。全县建筑工程在建项目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目前安监站只有工作用车两台,要满足全县广阔范围建设项目的监管需求,根本不可能,常常租车检查,并且安监站无先进的安全检测器具,监管手段很大程度上还是停滞在凭眼睛观察的阶段,严重影响着安全监管的科学性。

3、安全监督管理经费不足。安监站对在建项目报建面积按照2元/m2收取安全服务费,用于全县安全监察工作。但实际安全服务费并未全部用于安全监督上。如2008年共收取安全服务费407万元,财政调控219.78万元,安监站的可用资金只有187.22万元,而全年用于人员工资福利、车辆支出、安全事故协调费、省市安全管理部门管理费、安全生产各种宣传条幅、展板、宣传画册、书籍等以及施工现场防艾滋病、计划生育等工作支出就达到了230万元,收支缺口有42.78万元,现在安监站常常入不敷出。

4、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主要是个别项目建设单位、个别企业及监理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对于安全监督部门督促整改措施不执行,安全监督执法弱化,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对待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着重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工作起着极为重要作用。但目前存在建设单位不严格履行招投标等法定建设程序、违规建设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盲目压价或不按规定支付安全费用,导致施工企业安全经费严重不足,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有效落实;或压缩合理工期,使工人长期加班因疲劳作业引发事故。

(2)、施工企业存在市场行为不规范,施工企业违法分包或转包、无资质施工、项目经理挂靠等现象严重,导致真实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实际项目负责人又不懂安全规范标准,对应该配备的专职安全员又不配备,即使配备了也是身兼多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法规和标准意识差,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经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不到位,有的项目虽采取了防护,但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起不到应有的防护作用。加之不少农民工未经企业组织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进行了培训,但培训流入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

(3)、监理企业不进行招投标,无资质或挂靠资质的现象严重,导致安全隐患增多。在日常监理中,很多监理人员都是“半路出家”,业务能力较差,未对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批,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大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不清楚、不熟悉,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了隐患不责令整改,对于施工企业不按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力情况,不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行业监督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未能真正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5、对重点工程、市政工程、私人建房安全监督管理工程难以落到实处。由于部分重点工程、市政工程打着时间紧,任务重的牌子,对安全生产轻视、淡化。有的未经报建许可就自行开工,有的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安监员下发的隐患通知单不理睬、不落实。而在私人建房这块,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但实际操作上还是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的不理解,二是要缴纳报建费用难以接受,三是目前我县对私人建房还没有专门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二、加强安全监管的建议意见

1、加快全县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将所有在建项目要依法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根据十二届政府五次常务会议精神,所有的重点工程、市政工程必须在经过报建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并在其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督。但在现实工作中,一些项目有意规避监管,不报建、不受监,特别是一些重点工程、市政工程打着牌子逃避。根据省、市建委要求,2009年开始要全面建立建设工程监管网,从设计、审查、报建、招投标、竣工验收、备案全部纳入监管网,接受全面检查。

2、建议加强对参建各责任单位的监管力度,明确奖惩措施。要求全县各建安企业、在建项目部、建设单位与安监站签订安全责任状,并依据长政办发[2008]10号文件精神,收取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双管齐下,用法制法规的强制力、经济政策的引导力,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

3、建议严格规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市场准入机制。其主要是严格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必须进行招投标,只有这样才能杜绝那些无资质、挂靠资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进入市场,扰乱正常的建筑行业秩序。

4、建议加强安监队伍的软硬件设施建设。一是适量增加安监站编制,用来吸收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二是加大对安监员的培训力度,增加安监人员的学习培训机会,全面提高安监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增加工作用车(仅有的两台车中,有一台已行程23万多公里),四是购进先进的安全检测器具。

5、保障安全监督管理经费到位。根据湘价费[2001]248号文件精神,安全服务费主要用于建筑施工安全服务的日常管理及业务经费支出,必须专款专用。但目前财政每年调控200万元左右,请求财政依据实际情况,少调控或不调控安全服务费,以便安监站以最先进的设备、设施对全县的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监管工作。

6、尽快完善危房鉴定机构的交接组建。按照职能调整,危房鉴定机构和房屋装修管理从2009年起由房产局移交建设行政部门,我局现正对全县的危旧房,困难企业、倒闭企业职工住房,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住房进行摸底排查。从初步的摸底排查来看,危房量大面广,整治难度较大,但我局目前危房鉴定机构还未建立起来,没有人员编制、没有专业技术人才和相应的鉴定检测设备。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危房鉴定机构成立需要投入资金100多万元,需购置红外热像仪、振动监测仪、渗漏巡检仪、多功能气体监测仪、地下管线探测仪、混凝土超声波检测仪、裂缝测深仪、裂缝测宽仪、多功能强度检测仪等检测设备,同时还得引进5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建筑结构专业3人,建筑材料等相关专业2人。目前在局内部调剂3名,聘用2人来解决。

望城县建设局

二00九年二月十五日

《我局目前建筑安全监管现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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