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借支实施细则_备用金借支规定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备用金借支实施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备用金借支规定”。

备用金管理规定

一、备用金使用范围:1.职工办理零星采购2.青苗地亩费3.办公差旅招待费4.经常性的零星开支。不得扩大备用金使用范围,严禁使用备用金进行大额采购、工程款结算、职工工资支付等。

二、备用金借款流程:职工借支备用金必须填写挂支单,挂支单按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的顺序依次审批。对挂支单进行审核和审批的责任人对备用金的清理和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三、备用金要借支限额和期限:个人单次或同一用途挂支备用金严格控制在5万元以内,且借支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如确实无法在一个月内清理的必须办理续借手续,未及时办理手续的由财务部门直接进行工资扣款并加收同期贷款利息。

四、财务部门每季度决算前对备用金进行签认,并确认报销时间,对于采取现金还款形式清理挂支的必须严格落实原挂支原因,否则一律认定为公款私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五、备用金借支人调离所在单位(项目部)时,必须结清所有借支款项,方可办理调离和工资结算手续。

六、各单位(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公司核定的备用金使用额度(每年核定一次),必须保证备用金总额控制在限额范围内。

《备用金借支实施细则.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备用金借支实施细则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备用金借支规定 实施细则 备用金 备用金借支规定 实施细则 备用金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