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协章程_科协章程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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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学院大学生科技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龙蟠学院大学生科技协会管理机制,参照《龙蟠学院社团

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龙蟠学院大学生科技协会(简称“大学生科协”),是以院科研处为挂

科单位,在院团委指导下开展科技活动的校内学生团体组织。

第三条: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弘扬社会道德风尚,提倡推广

健康的社会文化,服务广大师生、服务社会。

第四条:协会自觉接受主管单位龙蟠学院团委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宗旨

第五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动员广大学生开展以科技发明、科技制作和科

学普及等为导向的活动、推动学校课外科技的发展,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全面提高我校广大学生的科技意识,促进学校的学术氛围,推动我校学生科研迈上新台阶。

第六条:本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开展科学讨论,提供技术咨询,提供科学技术服

务;组织和动员广大学生参加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科技发明和科技制作大赛,积极开展校际间的友好往来,在校园网或海报栏上积极宣传我校的学术活动和师生取得的科研成果。

第三章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第七条:协会以学生为主体,指导老师监督辅导的形式,开展系列科技活动。

第八条:本协会设有主席团、科技研发部,艺术设计部,秘书协调部,科技推广

部,项目管理部,设有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常务副主席代其行使职权。

第四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凡具有龙蟠学院学籍的同学,承认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组织活动的可以报名参加本协会。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从中得到锻炼

和提高的机会;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享受协会提供的活动场所及科技用具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

培训讲座及经验交流,有权接受专业老师的现场指导以及参加各种协

会组织的赛事;

第十二条在日常的学习和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协会作出较大贡献者,有享

受奖励的权利;

第十三条对协会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有建议、批评的权利;

第十四条有优先参加协会组织或承办的校内外科技赛事或交流活动的权利; 第十五条 协会会员的义务:协会会员,应加强独立思考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提

高自身的科学意识。

第十六条协会会员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来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十七条协会会员要遵守协会的常规学习活动时间,有困难及有特殊情况不能

参加需提前请假。

第五章协会的活动和辅导

第十八条协会的每一次活动由协会领导机构共同商定后,向院团委委提出书

面申请根据协会活动计划进行活动。

第十三条协会活动的主要形式有:举办讲座、现场辅导、观看光盘、参观交流、科技创作、科技竞赛、科技展览等。

第十四条辅导活动按照协会工作计划进行,主要以分组创作,顾问辅导为主。

提高会员的科技能力。适时邀请科技名家到协会进行工作指导。积极

组织会员参加各项活动。对于会员的优秀作品,协会将进行收藏,并

给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第六章会员的招募

第十五条:协会每年进行纳新,纳新的具体时间及内容以当年的具体发展需要为准。

第七章奖励及考评制度

第十六条:每年评选出优秀会员及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并由院团委向其所在系

进行通报;

第十七条:协会的每次大型活动后,根据会员平时的活动表现、考勤记录和科技

水平等评出先进个人。被评为先进个人的会员可优先参加“优秀会

员”的评比。

第十八条:协会成员及理事违反纪律如有下列情节者,予以相应处罚:

1、违反协会章程,破坏协会工作,给协会带来不良影响,给予相应

警告处分;

2、会员无故迟到、早退累计答五次或无故缺勤累计达三次者视为自动离

会;

3、本协会理事成员无故迟到、无故缺勤达三次者将取消其理事资格。

第八章换届选举制度

第十九条换届必须提前15天向团委社团管理部递交换届申请书,经团委批准

后,方可举行换届大会。

第二十条现任主席必须在换届前三天到团委核对帐目。

第二十一条 换届必须要有团委老师、社团管理部成员、本协会理事及会员参与

下进行(选举人数必须超过本协会年度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二十二条 选举产生的主席、副主席及其他理事成员在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

一周后,若无反馈意见,方能生效。

第九章协会经费及使用

第二十三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

1、校内外各部们的赞助和捐款;

2、向主管部门龙蟠学院科研处申请;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协会的事业的发展。第二十五条 协会财务由我协会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帐目公开。使用经费时,须经手人、财务负责人、主席签字后方可支出。

第十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协会理事会超半数成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七条 修改的章程,须在协会理事会通过后,经主管单位院科研处审查同

意后实施。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协会理事会通过和主管单位审定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龙蟠学院大学生科技协会

201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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