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协会章程_大学生就业求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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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大学生就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就业协会是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中对大学毕业以后如何树立正确的就业理念、制定合理的人生职业规划,愿意积极主动参与现代化企业生产、管理活动并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接班人和合格的建设者的学生自发组织的,经院团委批准成立的,以探讨和实践相结合的学生组织。其宗旨:“传播先进企业文化,铸就当代职业理念,为人才寻求优质企业,为企业挖掘所需人才。”并努力成为大学生就业前职业规划的平台。第二章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第二条大学生就业协会活动范围以已经应聘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参加;
第三条协会活动:组织职业探讨、讲座、交流会等;
第四条协会活动时间:每周工作日早晨或下午4:30后在操场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每周日开展一次学术评谈;请企业专家、学院老师、教授进行讲座(不定期)。
第三章协会成员
第五条凡是具有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加入本协会并成为会员。
第六条加入协会的条件:
1)拥护本协会章程;
2)有意加入本协会;
3)对大学生就业、职业规划有兴趣;
4)无违纪、未受过处分。
第七条入会程序:1)书面申请;2)面试;3)经负责人审核后,允许加入。
第八条会员基本权利:
1)学生有权按照本协会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本协会,协会内部在享受
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2)协会成员有权了解本协会的章程,组织机构,对协会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3)协会负责人有违反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协会成员有权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4)协会成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按照章程担任协会职务的权利;
5)协会成员有权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享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并
有权对本协会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议,对本协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和监督;
6)会员在校期间拥有会员资格,毕业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在具有贵州电
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者自动退出。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执行本协会的章程制度,维护本协会的权益;
2)协会成员应当遵守本协会的章程,积极的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努力完成本协会的各项任务;
3)担任本协会职务的会员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职务
第十条本协会的最高职权为协会成员大会,它可以决定协会内部级负责人的更换;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院团委审批、备案;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2)讨论决定本协会的重大活动事项;
3)修改本协会章程。(并由负责人报院团委审批,备案)
第十三条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出席会议的代表半数以上通过;对本协会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做出决议,必须出席会议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效的出席人数必须占协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十四条本协会执行机构由本协会主要负责人组成;各负责人职务为:会长一人、副会长一人、各部部长一人。协会下设秘书部、外联部、文体部、组织部。第十五条协会各负责人行使职权:
1)解释、监督本章程以及本协会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2)在协会成员大会闭幕之后,实施协会成员大会决定以外的工作事
项,整体规划本协会的发展;
3)在协会成员大会期间,提名并决定本协会内设机构干部的任免;
4)组织协会成员积极开展筹备各种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活动;
5)审议通过负责人的学期工作报告;
6)决定会员的吸收和任免;
7)其他相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本协会所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一人,由院团委统一组织、安排换届选举工作,任期一年;
第十七条会长和副会长的职责:
1)会长:全面领导协会工作;
2)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本协会各项工作,必要时可受会长委托,可以替会长负责工作并处理好各成员之间的关系。
第五章协会章程修改制度
第十八条本协会章程由三分之一会员集体提议修改章程,可联名递交书面申请。负责人组织召开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集体讨论修改意见并表决通过,最后报院团委审批、备案。
第六章 纪律与安全
第十九条协会成员应遵守《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不断提高当代大学生职业素养;
第二十条尊敬老师,对老师的严格要求要认真执行;
第二十一条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不得有辱院团委和本协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成员应按时参加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
第二十三条在企业或校办工厂参观学习要严格遵照企业或校办工厂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协会成员必须遵守大学生就业协会章程,对违反本章程,负责人有责任劝告本人,并向指导老师反映,对于有多次违纪现象的和产生严重后果者,视情节,经指导老师批准,报院团委通过,给予警告、记过、勒令退出等处罚并通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协会若违反《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规定或其他相应的法律法规时,由院团委整顿或终止协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根据《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规定。解释权归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之日起生效。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大学生就业协会2010年11月20日
大学生就业协会招聘通知
院高职09、10届各班级:
经院团委批准,2010年11月30日正式成立“大学生就业协会”弥补了学院空白。
大学生就业协会是我校在校生中对大学毕业以后如何树立正确的就业理念、制定合理的人生职业规划,愿意积极主动参与现代化企业生产、管理活动并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接班人和合格的建设者的学生自发组织的,经院团委批准成立的,以探讨和实践相结合的学生组织。其宗旨:“传播先进企业文化,铸就当代职业理念,为人才寻求优质企业,为企业挖掘所需人才。”并努力成为大学生就业前职业规划的平台。
大学生就业协会一个锻炼自我、展现自我、发展自我的舞台。欢迎广大同学踊跃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二、报名条件:1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2热爱工作,有积极进取心的人。
3院高职09、10届各班级学生。(男女不限)
4申请书,个人简历各一份。
三、招聘时间:2010年12月1日
四、联系方式:11006班曹超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大学生就业协会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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