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孝道先行_中国孝道与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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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孝道先行
传统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既是过去历史的总结,又是现实实践的先导。涵盖了古今一切有关“孝”的思想观念、法律制度、行为规范、民风民俗以及各类文艺作品在内的社会现象和客观存在的孝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古代的“和谐”思想紧密相连。经历代思想家的倡导、统治者的推行和广大群众的实践,“孝”成为我国古今社会道德规范的普遍原则。今天,继承和弘扬传统孝文化精华,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使命中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和”文化是中国古代文化的典型样态,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导意识,是其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延用到今天,就是全民推崇的“和谐”理念。当前,建设和谐社会就是对传统“和”文化的继承和延续和延续。
在社会发生了巨大变迁的今天,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将传统的“和谐”理念上升到时代的高度,既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也是对时代需求的回应和满足,意义深远。
从伦理的角度讲,和谐社会应该是一种到处充满着仁爱、洋溢着温情的内外协调、上下一致的美好状态。按照《大学》中“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条目的逻辑关系,我国古代关于和谐的提法大致包括自身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和谐和自然和谐四个层面。这四个层面归结为一点,即个人“和谐”意识的锻炼。个人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理应自觉提高自身修养、遵守社会规则、践行公共意志,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践行道德修养的起点——孝道做起。
“百善孝为先,家和国昌盛。”“孝”是家庭和睦的关键,家庭和睦又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孝道是我们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美德,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精神,是中华“和、合”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传统和现代社会的构建和维护具有支柱性的作用。
孝文化是传统和谐文化的重要基石
根据文字可考的史料,“孝”字最早见于殷商甲骨文,距今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就字体结构来看,“孝”即是“子尊老”。孔子曰:“父子之道,天性也。”早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随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父母子女关系和家庭单位的形成,作为人类社会属性的孝意识就已经产生,表现为原始低级的纯粹的血亲和谐。西周时期,“孝”形成为社会普遍的伦理观念。自西周以后,各朝各代都有大量关于“孝”的文献记载和民间口头文学,如《诗经》、《礼记》、《论语》、《孟子》、《孝经》等古代经典,《孝子图》、《孝友传》、《孝女传》、《二十四孝》等专门记述孝子事迹的典籍,以及汉代颁布的《孝廉法》和各朝代关于孝的法律条文。至此,孝伦理渐成系统,逐渐形成为一种普遍性的伦理模式,成为社会的思想和文化稳定器。
首先,“孝”能提升个人修养,以实现“自身和谐”。《易经·坤卦·文言》中说:“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肢,发于事业,美之至也。”所谓自身和谐,实质上就是要求个人素养修炼到一定水平,能做到“上不欺天,下不害物,内心平和中正,自立立他,自觉觉他”,达到“君子”的境界。作为“君子”,“仁”、“义”、“礼”、“智”、“诚”、“信”、“忠”、“恕”等都是必备的素质,而这些素质从一定意义上讲都是“孝”的外化,“孝”是实现这些素养的根本。儒家认为“孝为百行之冠,百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意思即是说,“孝”是个人德行的根本,如果一个人做到了“孝悌”,他的人性就得到了很好的改造,他就能很好地践行社会的规范。在儒家那里,孝被放到个人修养的首要地位,正如孟子所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一个人如果连父母都不懂得孝敬,也就失去了最起码的做人资格,更别说提高个人修养了。所以,孝行、孝义和孝道的培养,对于个人修养和成长至关重要。只有首先学会如何行孝,才会知道该如何做人,才能实现“自身和谐”。
其次,“孝”能维持家庭和睦,以实现“家庭和谐”。孝文化强大的社会稳定作用首先表现在以孝侍亲,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上。以“善事父母”为基本含义的“孝”,在促进家庭和睦幸福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孝”的内涵又不仅限于此。对于家庭伦理的“孝”,孔子认为除了要从物质上赡养父母,更要从精神上敬爱他们。“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对于具体的孝德行为,孔子也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要求,如“弟子入则孝,出则弟”;“事父母,能竭其力”;“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等。子女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种孝敬是全方位的,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是思想与行动的融合。在以家庭、家族群体为本位的中国古代,父与子、兄与弟、长与幼、夫与妇等家庭关系,以“孝”为纽带形成了和谐对应的上下、尊卑的人伦关系,维护着家庭关系的稳定。
再次,“孝”能促进社会稳定,以实现“社会和谐”。首先,“孝”是维系家庭和谐的纽带,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和睦幸福,构成整个社会和谐安定的前提和基础。其次,孝文化倡导的“侍亲睦邻”,又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孔子在《论语》中讲道:“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他把“孝”的范围从爱父母延伸扩大到爱人、爱众,以至忠君、爱国。孟子进一步发展孔子的孝道观,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孝”推广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道德。可见,推己及人、由家及世,“孝”可以促进团结和睦的社会氛围的形成。在此基础上,孔子提出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也为人伦和谐提供了依据。孝文化在我国古代是“人治”的一种重要辅助手段,孔子言:“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他认为,持之以恒地强化孝道,可以弱化人们的犯罪意识,约束人们的违法行为,维持社会的和平安定。以上所有这些这无疑都是对“孝”在促进社会稳定方面作用的肯定。
长期以来,正是由于受这种传统孝文化的熏陶和约束,中华民族养成了温顺、礼让、仁慈、谦逊、博爱、和衷共济和爱好和平的性格,在其伦理规范的生活中,人们乐于自身的孝德义行、家庭的和睦幸福、社会的安宁祥和,反对尔虞我诈、战争连年、动荡不安,渴望社会和谐。这就在客观上促进了人们之 间良好社会关系的维持,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孝文化是构建现代和谐社会的文化血脉
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孝文化是其中绵延最长、包容最广、内涵最深、最具渗透力和融通力的文化系统,它的内容包括了仁、义、礼、信、诚、敬、恭、俭、让、慈、爱、宽、和等诸多美德范畴;它的行为涉及尊敬父母、友爱兄弟、尊老爱幼、尊敬师长、扶危济贫、文明礼貌、爱国爱民、积极向上等诸种善行范畴。孔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具有极强的道德教化和精神激励作用,长期以来,它是塑造中华民族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的伟大民族精神和国民性格的重要源泉。
在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伦理道德正处于大幅度的调整和重构之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非常艰巨,深入研究和大力弘扬传统孝文化中尊老爱幼、和谐友善等文化理念和思想资源精华,发挥孝文化的教育和激励作用,将孝道中子女对父母的感恩之情扩展到社会,使之形成一种科学的、美好的道德理念,即对民族、对国家、对人民的奉献心和事业上的责任感,对于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良好的道德风气,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形成团结和谐的社会文化氛围,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弘扬孝文化精华可以陶冶人性,增强个人的道德素质,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其次,弘扬孝文化精华可以增强人民群众的孝亲意识,强化赡养观念,促进家庭和谐;再次,弘扬孝文化精华可以提升全国人民的基本道德素养,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最后,弘扬孝文化精华,由家及国,有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民族责任感和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团结和谐。
孝道文化是形成现代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价值渊源,因而,它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个人和谐、家庭和睦、社会安定、民族团结,都是孝意识和孝行为的意义所在。今天,若人人都能保持“孝”这个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把孝的传统发扬光大,人人都怀有爱人之心,则必然会形成一种良好的“和”的社会风气,整个社会就会祥和安定,趋于和谐。
对孝与不孝的现实思考
据保守估计,我国每年约有25万人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其中55岁以上的老年人和准老年人约占20%。农村老年人的自杀率,更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至5倍。据陕西省老龄办对7个市、13个区县50例老年人非正常死亡典型案例的分析,他杀的13起,占26%;自杀的37起,占74%。在他杀者中,儿子杀害父母、孙子杀害爷爷、儿媳杀害公婆的占92%。在自杀者中,因赡养纠纷、生活窘困而自杀的占40%,因久病不愈、缺少应有照料而自杀的占38%。因受子女冷落、悲观绝望而自杀的占27%,因再婚受阻、精神受挫而自杀的占8%。读罢这组数据,不能不让人为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发展前景堪忧。为家庭、子女奔波劳碌一辈子最后却落个无人赡养,甚或被子女谋杀的境地,在沿袭了几千年“父慈子孝”孝道观的传统孝文化大国,却出现了如此高比率的老年人自杀现象,这无疑是挡在构建现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路上的一个巨大障碍。
孝道是一切道德的根本,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思想观念。孝道是伦理,更是常理。事亲行孝乃为人子女之责任和义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现在因不孝而引起的养老问题非常不容乐观,给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了诸多困难。众所周知,我国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据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称,中国从1999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4年老龄人口将达到2亿,2026年达到3亿,2037年超过4亿,2051年达到最大值,之后一直维持在3~4亿的规模。可见,中国养老问题形势在现在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都将十分严峻。孝顺父母之心,理应始终如一。然而,现在有些人,父母生前不懂得孝敬,等死后却大办丧事,大肆铺张,更有一些有权有势者甚至肆无忌惮地圈地筑坟,修筑“豪华坟墓”,以显示其能“光宗耀祖”。这是完全违背中国传统孝道宗旨的做法,是对传统孝文化的歪曲和亵渎。从以上列举的数字和现象来看,现在和将来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在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端正孝道观念、树立行孝意识、弘扬孝文化都是非常必要的。
孝是培养和实践当代人道德素质的起点,是形成现代和谐人际关系的价值渊源,是形成和睦社会风尚、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精神措施之一,当代社会呼唤孝文化的恢复和发展。弘扬孝文化精华,不仅仅是改良现今仍然存在的不孝父母、嫌弃老人的不良社会风气,更需要站在时代的高度,立足于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发掘孝文化内涵,发展孝文化表现形式,赋予其与时俱进的时代内容,使其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孔子那里,就憧憬“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充满温情和和谐氛围的理想社会。要实现这一理想,就要从道德的起点——“孝悌”开始,通过从“亲亲”开始,上对君王尽忠,下在朋友之间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再扩大到“爱人爱众”,从而实现社会和谐。如今,在社会的转型期,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对下一代孝文化教育存在严重缺失的问题。目前,许多家庭都是“421”结构,四位老人,一对父母,一个孩子,对孩子的宠爱娇纵成风,致使许多孩子长大后自私自利、缺乏责任感。长辈对于女没有原则的溺爱,不注重甚至没有孝文化教育,是导致以杨丽娟为代表的悲剧产生的根源。孝道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基,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和谐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因此,当前,要营造个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幸福、社会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弘扬传统孝文化中的合理思想、倡导全社会的“孝文化”教育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