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信用与农村金融环境调查_农村金融与农民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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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信用与农村金融环境调查
——以惠民县为例
本文所指农户是指具有农业户口性质、以农业主副业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村居民。
农户因其所处的地理位置远离城市,在金融服务体系中处于末梢环节。即使在以农村为发展领域的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服务体系建设中,农户这一对象也处于弱势地位。邮储银行成立后,把服务重点放在服务“三农”上,加大了对农户金融需求的拓展。通过3年的探索和实践,更深刻地感受到农村金融环境亟待改善,农户融资需求更为迫切。现实中农户的信用状况和农村金融环境究竟是怎样的呢?与其他贷款对象的信用差距究竟如何?为此,对惠民县的300户农户做了一次较为详尽的调查。
一、农户信用的现状
1.农户的收入水平、资产状况与偿债能力
惠民县全县版图面积135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0万亩,总人口63万,农业人口54万,占全县总人口的85.7%,属于典型的农业大县。
统计部门数据显示,惠民县有农户14.28万户,平均每户3.78人。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861元,即每户年均纯收入14000元。据对300户农户的抽样调查,收入在l万元以下的占比为11%,l万元至5万元的占比为72%,5万元至l0万元的占比为7%,10万元至20万元的占比为7%,20万元以上的占比为3%。即收入在10万元以上与收入l万元以下的农户占比大体相当,约占10%。而l万元收入以上的农户又占了72%,由此可以推断,多数农户有能力承担年均l万元以上的债务。
从接受调查的农户家庭资产状况来看,300户农户平均每户资产52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下的农户占比为22%,10万元至50万元的农户占比为61%,50万元以上的农户占比为17%。
在家庭资产构成中,农户资产主要以房产为主,占资产总价值的61%,其次分别为种植、养殖类资产、存款和现金。惠民县粮棉菜果种植、鸡鸭牛羊养殖以及林木深加工等产业形成规模,农户资产构成中所占比例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农村宅基地性质和实际生存需要,房产不能偿还债务的条件,故约80%的农户偿债能力在20万元以下;另有17%的富裕户偿债力在30万元以上。结合年收入分析,目前约50%的农户承债能力应在5万元以上。
2.农户的信贷融资现状
2010年末,惠民县农户中与银行有借贷关系的为3.2万户,占总户的22.5%;贷款总额为10.88亿元,平均每户贷款3.4元。据对300个农户的抽样调查,有
银行贷款的农户为163户,户数占比为54.3%;有民间借贷(含担保公司变相贷款)的33户,户数占比为11%,平均借贷金额6.3万元;其中有19户既有银行贷款,又有民间借贷。由此来看,300户农户中,有贷款需求并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借款的农户为196户,户数占比65.3%;从借贷的情况看,除有7户银行贷款在50万元以上外,其余贷款金额都很小,其中46户贷款在2万元以下,占贷款总户数的15%,这与民间借贷每户6.3万元有一定差距。
从农户的资金运用看,71%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9%的资金用于教育,20%用于建房或子女婚嫁等消费。也就是说,农户的借款用途主要还是用于生产。从投入产出的角度看,由于农户的借款大多用于生产投入增值,因而具有潜在的信用归还能力。
3.信贷违约率的现状
信贷违约率是指全部借款人中,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偿还借款的借款人的比率,这一指标也是检验信用优劣的直观标准。据对惠民县金融机构贷款情况的调查,2010年末农户不良贷款户数违约率高达17.3%,远远高于中小企业的违约率的6.6%,也就是说农户的守信状况比中小企业差。进一步分析看,农户的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次级和可疑类,损失类贷款仅占3.7%,与中小型企业相近。综合分析,农户的信用状况与中小企业相比,尚有一定差距。
二、金融服务的现实状况
(一)农户融资需求的满足度
对于农户的信用需求,主要针对银行信用对300户农户做了统计。调查显示,300户农户中仅有55户无真实的资金需求,有资金需求的有245户,户数占比81.7%。在245户有资金需求的农户中,有银行贷款的163户,占资金需求户数的66.5%,其中有41户在得到银行贷款后资金得到满足。因此可以说,银行信用满足度仅为25.2%。
(二)金融机构的服务排斥
1、担保要求严格。目前,惠民县农户信贷主要有联保、保证、抵押、质押四种方式。联保指三户及以上有贷款需求的农户互为担保;保证指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为贷款农户担保;抵押指以依法可以变现的个人或第三方资产抵押贷款;质押指以有处置权的有价证券作为质押物贷款。这些担保方式虽然有效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但在很大程度上为满足农户资金需求形成了制约。
2、利率水平偏高。目前信用社在贷款利率的制度上尚无具体规定,只是有一个浮动范围,比如执行下限系数0.9,上限系数2.3。从实际执行看,信用社对农户的贷款均实行上浮利率,只是对社员贷款在执行利率的基础上优惠利息的5%。据对300家农户调查,金融机构贷款一年期加权平均利率在10%以上。邮
储银行农户小额贷款利率执行固定利率13.2,连续5个月如期还款给予一个月的免息优惠,利率水平虽然有所降低,但明显高于中小企业贷款利率,阻碍了一般农户的贷款需求。
3.贷款审批手续复杂,期限不合理,如最简单的质押贷款有些银行却要求只能用本行的存单。据对300家农户调查,有38户曾因各种原因遭银行拒贷。除去急需资金或不得不借款的农户外,许多农户抱着有多少钱办多大事的心理,视自有资金多少从事经营活动。农户的贷款93%为一年之内的短期贷款,这与农户农业长期投资和养殖业的利润回报期限不相一致,而且到期很难申请延期。
(三)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1、金融网点偏少。随着工、农、中、建等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农村市场,在乡镇普遍设有金融网点的只有农信社和邮储银行两家,且邮储银行90的农村网点并不办理信贷业务。与竞争激烈的城市金融市场相比,农村显然成为被忽视的“角落”,给农户贷款带来极大不便。
2.服务方式简单、手段落后。金融机构在农村的网点设备更新、电子化投入不足,服务手段落后。辖内县人民银行金库撤销,各商业银行调款都要分别跑到市级机构,不仅加大了费用,而且由于现金调拨不及时,农户支现时常被拒。另外,各行、社农村网点撤销后,农户存、取款不得不到县、乡镇网点,以致出现了农户存款难、贷款难、支现难、转账难、办理信用卡难的现象。
三、农户信用水平与金融服务水平的差距
1.农户征信体系滞后与金融机构服务约束的矛盾
从以上现状分析可以得出,农户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较为强烈的信用需求,但现实却是农户获取金融服务难,究其原因,还是农户的信用体系建设状况滞后和金融机构服务约束超前的矛盾。据统计,全县14.28万农户,仅有31%的农户在人行的征信系统有信用档案,而且信息过时。鉴于农户信用信息不透明,银行难以据此授信。近年来金融机构的对借款人的信用约束越来越严,对内部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越来越大,更加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农户信贷的投放力度。
2.农户的分散性与金融集约化的矛盾
农户是一个分散的群体,信用总量小,承贷水平低,彼此联系松散,难以形成集团式的利益共同体和互助承贷体。农户分散的弱势和金融机构集约化经营的趋势相背离,过去为农户服务的四大国有银行纷纷撤离农村,信用社也在上收机构,向更高一级的法人治理模式过渡。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新的金融机构逐步成立,但尚难顶替其他国有银行成为支农主力;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在本地还刚刚着手组建,但普遍规模较小,服务能力有限,且贷款利率极高,难以适应农户低投入、低产出的资金需求。
3.农户服务需求与金融服务成本的矛盾
农户是一个巨大的金融服务需求群体,而且其需求越来越大。从300家问卷调查的情况看,有一半以上的农户从事农业种植养殖,资金需求大、使用周期长。例如,养一头猪需要投入1000元,一个小规模的养殖就需投资20万元以上;建一个蔬菜大棚也需要1~2万元。这样一个资金需求几千元贷款是不足的,更不要说经营其他产业,这也是农户民间借贷的主要原因。对金融部门来讲,资金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服务的成本。贷款要一户一户的信用考核,一笔一笔的小额投放;存取款、汇兑结算要面对偏远村落的百姓,要投人人力、物力和财力,这是根本的矛盾所在。
四、推进农村金融环境建设的措施和建议
1、充分发挥金融业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建立在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基础上的金融业,能够更有效地配置金融资源,从而有力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要充分发挥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有力支持,通过增加合理投放和优化结构等措施积极支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经济薄弱环节的发展。金融系统应突出加大对“三农”等经济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
2.培育建造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解决农户贷款难、金融服务难问题,第一位的是要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缺失问题。通过培育新的机构或组织,建立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的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其一要确立农行、农信社、邮储银行的服务方向和支柱地位。三家机构服务的大方向应是“三农”,监管部门应监督其农业贷款的存贷比。其二要培育和支持新的服务机构和组织建立。应鼓励诸如各级扶贫办设立的农村资金互助基金(协会)的运作,支持产业协会的信贷行为。其三是规范民间借贷,应尽快出台相关保护法律,规范借贷行为,禁止高利贷产生,同时也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解除借贷双方的担心。
3、加强农村金融风险管理与防控
各金融机构应加大改革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力度,改变农村金融“高风险”的现状。一是加强农村金融业务内控管理。加强内控制度的建立,在制度上为有效内控提供保障,有重点地采取多种措施,规避或降低回收贷款等环节的风险;积极开展“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示范活动。二是继续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的诚信知识宣传,提高农民及企业的信用意识、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农村信用文化。三是推进农村金融担保体制的建立健全,引导商业性保险公司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投入,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辅相成地拓宽农业风险的分散渠道,降低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
4、建立农户信用评价系统。
一是加快农户征信系统建设。人民银行应针对农户这一特殊群体设立并征集农户信用信息,力争尽快建立一个包括更多农户在内的现代信息系统。二是对农户信用进行评分。由银行业监管部门主导,统一标准对自愿农户进行信用评分,对符合标准的予以足够的授信。三是建立农户失信惩戒机制。对于恶意逃废债行为要由政府或银行业监管部门统一治理,如协调法律清收、计入失信者名单等,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
5、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农户是金融机构服务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市场,不断改进服务是金融机构发展的根本。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信社、邮储银行应着力满足不同主体信贷需求,在大力支持分散农户的同时,努力做到“既贷点又贷链”,积极支持各类农村市场主体的生产发展。针对农户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物的特点,大力发展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并根据农业生产周期,灵活调整额度、期限、利率等要素,拓展小额信贷适用范围。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生产经营场所抵押、林权抵押、农机具抵押等新途径。第三是积极开办授权农户信用卡业务,解决农户短期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