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助学贷款注意事项_高校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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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有以下注意事项:
一、助学贷款申请材料1(一式三份)中,除了申请人本人签名、见证人1(老师)和见证人2(同学)的签名(三处签名),其他空格都必须用电脑打印。因为很多材料退回的原因都是申请人字迹不清或乱涂乱改造成的。
二、申请材料2必须把家庭经济情况写清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一栏中不能空白,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市、区)三级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中的三级贫困印章要清晰。
三、申请材料3中本人的借款申请书字迹端正,不能涂改。
四、申请材料4必须由家长本人填写,家长签字,一旦发现字迹伪造,在校期间一律不能贷款。家长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社区或村委会电话都要填写清楚,另外,在社区或村委会电话后备注那里工作人员的名字,可以让银行工作人员在核实情况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询问。
五、材料5的历年成绩需学院或教务处盖章,若有一门课程不及格,不能办理贷款。新生粘贴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六、材料6、8、10、14的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另外身份证在2014年前不能过期。
七、材料9中的见证人1工作证明需亲自到人事处办理,据人事处的最新通知,出具工作证明的老师须正式在编教师。
八、材料12需要证明人1(老师)亲笔填写,不能代签。
九、材料13必须是杭州地区的工商银行卡,包括富阳的工行所办理的卡。银行卡的复印件必须清晰,能看清楚卡号。
《办理助学贷款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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