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说明书_new_业务说明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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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及劳动合同鉴证指南
● 相关资料下载:相关表格及办理办法可在http://mail.yeah.net(用户名:gdsjysysc,密码:lhqzjs987)的收件箱中下载(资料已于2012.5.16更新)。
一、用工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属初次办理用工备案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单位信息登记表》一份;并与下述第二项鉴证劳动合同及办理就业登记要求的资料同时送达。
2.填写《汕头市龙湖区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登记表》、《汕头市龙湖区用人单位本市人员就业花名册》、《汕头市龙湖区用人单位流动人员就业花名册》一式二份。
备注:
①本市人员指户口为龙湖区、金平区、澄海区、濠江区、潮南区、潮阳区、南澳县等六区一县的人员。汕头本地工身份证号码识别码为:440500-440515、440521、440523、440524、440582、440583。除以上号码以外,属外地人员户口已迁入汕头市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②2011年前登记的用人单位,需在每年的6月底前办理备案续期;2012年以后登记的用人单位,每年在首次登记日期前一个月内办理备案续期;逾期未办理备案续期的用人单位,需先办妥备案续期,方可办理其他业务。
③单位法人代表、退休留用人员不需签订劳动合同,在办理用工备案时,也不需填入《就业花名册》中;单位法人代表如需办理就业登记的,按照本指南第四项要求办理。
二、鉴证劳动合同及办理就业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注: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从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鉴证及就业登记):
1.已签订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续签合同请采用“劳动合同变更、续签、解除、终止范本.doc”中的“续签劳动合同协议书”----详见:相关资料下载);
2.携带《汕头市龙湖区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办理登记;
3.填写《劳动合同鉴证登记表》一式二份(表中“员工签名”部分需员工本人亲笔签名);
4.劳动者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未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初次就业人员,应填写《汕头市龙湖区就业失业情况管理登记表》,并附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两寸彩色相片两张;原已有《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人员,带《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身份证和近期两寸彩色照片一张向原发证机构递交资料换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5、《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花名册v2.0》(2012-5-16新版)电子表格及纸质打印件。
备注:续签劳动合同的,要特别注意:①签订日期不得出现中断或者重复(例如:前份劳动合同期限至2011年12月30日止,那么续签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应该为:2011年12月31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或2011年12月31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②2008年1月1日后第三次签订(即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的,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终止(合同期满解除)、中止(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须于15日内带齐下列资料,前来办理登记备案(超过15天未办理的,须附报告说明原因):
1、带《汕头市龙湖区劳动用工备案手册》(2008新版本)登记;
2、员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3、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说明书》的范本在“劳动合同变更、续签、解除、终止范本.doc”中,签收人必须由员工本人签收并填写日期----详见:相关资料下载);
4、填写《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V2.0》(本批报多少人即填多少人,并在送达我中心前将文件名更改为“单位名称”+“报送日期.xls”)并存入U盘,并打印其中的“打印花名册”表,加盖公章后与U盘同时送达。
四、单位法人代表登记就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1、属个体及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③法人代表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未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初次就业人员,应填写《汕头市龙湖区就业失业情况管理登记表》,并附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两寸彩色相片两张;原已有《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人员,带《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身份证和近期两寸彩色照片一张向原发证机构递交资料换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2、属内资、三资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包括个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除上述个体及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供的①、②、③三项所要求的资料之外,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④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股东会决议》(企业法人聘任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⑤变更法人的企业,需提供变更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股东会决议》(企业法人变更决议)、《股份转让合同》、《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原件与复印件。
五、单位法人代表登记终止就业。
1、已经在本单位登记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未登记的参照第四条“单位法人代表登记就业”的要求提供资料);
2、工商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办失业。
由失业者本人填写《汕头市龙湖区就业失业情况登记表》,带齐以下资料前来登记:
1、户口簿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已经登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七、备注
1、所有送交的表格、资料及资料(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签署日期。
2、填写《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V2.0》的具体方法,请参考该文件中的表“模版说明”。
3、《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新签、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办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录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4、2011年3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50元/月,病假工资应不低于760元/月。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5、《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V2.0》在原V1.4版上增加了“户口登记日期”及“户籍详细地址”两个必录项,请各企业注意。
汕头市龙湖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88262569(内资企业),88260251(三资企业)